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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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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外涂料制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比较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VOCs(挥发性有机物)已成为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污染物,涂料的生产和使用是VOCs排放的重要固定源.美国、欧盟于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涂料制造工业的VOCs排放标准,而中国自2010年起才开始管控VOCs的排放.通过对美国、欧盟和中国现行的涂料制造工业VOCs排放标准体系进行对比研究发现,中国涂料制造工业VOCs排放标准体系完整且严厉,由源头替代、工艺过程控制、排放限值、监控与管理等构成,但存在表征方法不明确、分析方法不准确、总量控制指标缺乏等问题.因此,基于优化VOCs全过程防控标准体系,提出以下4点建议:①强化源头VOCs排放控制,制定高固分涂料、水性涂料(油墨)各类涂料产品的VOCs含量限值,并配以相关分析方法;②加强VOCs工艺过程控制,在强调密闭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吸风罩捕集效率的统一判断标准;③选用TOC(有机碳)代替NMHC(非甲烷总烃)作为VOCs的表征指标,借鉴欧盟的逸散率制定排放绩效值,构建总量控制指标;④实施溶剂管理计划和PRTR(污染物释放和转移登记记录),以实现VOCs减排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2.
中国NOx控制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NOx污染呈现总量逐年增加的趋势,已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内容.从NOx的控制制度、排放指标上对我国现行NOx控制体系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进一步完善NOx控制制度及标准提出了建议.主要建议有(1)降低NOx控制标准适应当前环境状况;(2)应用科学方法,制订合理的NOx总量控制标准和制度;(3)制订氮氧化物排放标准;(4)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结合.总量控制的实施要注意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政策取向;总量控制法的基本原理和程序;总量控制结合排放标准控制.  相似文献   

3.
为了解钢铁企业的大气污染特征,使用在线监测仪器于2016年7月对某典型钢铁企业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PM2.5和NMHC(非甲烷烃)等污染物进行观测,同时基于FAC(气溶胶生成系数)估算了该区域的SOA(二次有机气溶胶)生成潜势.结果表明:观测期间ρ(总VOCs)为(106.08±63.81)μg/m3,与ρ(NMHC)(以C计)的相关系数(R2)达到了0.8(P < 0.05)以上;VOCs中主要类别为烷烃和芳烃;ρ(O3)超标期间的ρ(苯)和ρ(甲苯)分别比ρ(O3)未超标时间段高47.0%和37.2%,并且高ρ(总VOCs)期间芳烃占比高达46.0%,这可能与钢铁企业在炼焦时苯系物(苯、甲苯和二甲苯)排放有关.ρ(总VOCs)、ρ(NMHC)、ρ(烷烃)、ρ(芳烃)和ρ(乙炔)均呈早晚高峰值的日变化特征,而ρ(烯烃)由于异戊二烯受天然源排放影响,呈午间单峰值的特征.观测期间的SOA生成潜势为2.54 μg/m3,较城区高出76.4%,显示钢铁企业SOA对PM2.5具有一定贡献;其中芳烃对SOA生成贡献高达97.2%,主要贡献组分包括苯、间/对-二甲苯、乙苯、苯、邻-二甲苯.研究显示,钢铁企业VOCs污染治理应重点控制苯系物,同时烷烃的排放也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4.
VOCs(挥发性有机物)现已被列为我国大气环境领域的核心污染物.随着汽车零配件制造行业减排要求的提出,于2018年6月选取典型汽车零配件制造企业,采用美国TO-15方法分析VOCs物种,采用FID(氢离子火焰检测器)对NMHC(非甲烷总烃)进行实测,分析汽车零配件涂装过程的VOCs排放特征.结果表明:①由于分析方式的不同,有组织排放的ρ(NMHC)比ρ(VOCs)高1.3~1.9倍,其中末端未安装VOCs处理设施的排气筒排放的ρ(NMHC)最高.②汽车零配件涂装过程排放的主要VOCs物种质量浓度占比范围分别为46.72%~98.33%(芳香烃)、1.20%~52.90%(含氧VOCs),其中ρ(二甲苯)、ρ(苯系物)超标(DB 31/93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情况较为严重.③未进入VOCs处理装置前的VOCs物种组成与原辅料中VOCs物种组成一致,二者主要VOCs物种的质量分数大致相同,说明生产工艺的不同对VOCs的排放组成影响较小.④比较RTO(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VOCs前、后废气组成的差异发现,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对VOCs排放的组成基本无影响,经RTO处理后排放物种以芳香烃和含氧VOCs为主,但是w(芳香烃)和w(含氧VOCs)变化不一致,说明RTO对芳香烃和含氧VOCs处理效率不同.研究显示,为满足国家对汽车零配件制造行业VOCs的减排要求,源头使用高固分涂料或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优化过程收集系统,增强末端处理技术的净化效果、安全性和稳定性,是实现汽车零配件制造行业全过程减排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5.
邯郸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建立及总量校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邯郸作为"2+26"城市主要的重工业城市之一,位于京津冀南北传输通道的核心位置,在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协同调控中处于重要地位.为改善当地空气质量,以邯郸市为研究对象,基于拉网式调查获取详细活动水平数据,结合相关排放因子,得到2016年邯郸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采用WRF-CMAQ(气象-空气质量)数值模型,模拟了2016年典型季节代表月(1月、4月、7月、10月)的空气质量,验证了数值模型的准确性;最后基于总量校验方法,反向估算了邯郸市典型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对初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进行校验.结果表明:①2016年邯郸市SO2、NOx、TSP、PM10、PM2.5、CO、VOCs、NH3的总排放量分别为78 533、183 126、497 466、258 940、124 637、3 735 355、200 309、187 299 t.②工业源是SO2、NOx、PM2.5、CO和VOCs的主要排放源,分别占总排放量的74.5%、54.5%、30.6%、76.7%和28.1%;无组织扬尘源对TSP、PM10、PM2.5的贡献较大,分别占总排放量的58.5%、43.6%、30.3%;NH3的主要排放源为农畜氨及人体和其他氨,二者排放的NH3占总排放量的96.9%.③总量模型估算得到邯郸市PM2.5、SO2、NO2年排放量分别为152 739、79 405、206 549 t;对比分析校验前、后典型污染物排放发现,校验前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可能低估了PM2.5和NOx的排放量.研究显示,邯郸市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工业源为主要排放源,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工业源的管控力度.   相似文献   

6.
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的有效途径研究   总被引:8,自引:5,他引:3  
江梅  张国宁  魏玉霞  邹兰  张明慧 《环境科学》2011,32(12):3487-3490
挥发性有机物(VOCs)由于易挥发性,其控制途径有别于其他大气污染物.通过对VOCs排放特点的研究,提出了源头控制、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总量控制四类控制途径,并对每类控制途径的控制方式进行了分析比较.  相似文献   

7.
基于卫星遥感指示剂法,以2017~2019年为基准年份,通过对比臭氧在线监测数据、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数据,在PM2.5重点监管区域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大气污染臭氧重点管控区,将我国臭氧年均浓度超标区(高于160μg/m3)划分为不同重点区域,识别每一个重点区域臭氧前体物敏感类型,即VOCs控制区、NOx控制区以及VOCs和NOx协同控制区,针对每种类型进一步细化为本地污染控制区和联防联控控制区,这种结合地面监测、统计调查数据和遥感观测数据的臭氧分区分类方法可以为大气污染的宏观分区分类管控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为国家出台全国层面臭氧污染防治及PM2.5和O3协同控制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8.
我国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库VOCs排放标准现状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针对地方政府、VOL(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库和治理企业进行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时面临排放标准选择困惑的现状,根据地方行业性标准>国家行业性标准>地方综合标准>国家综合标准的标准选择顺序,对我国部分地区(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重庆市)现行的相关排放标准进行分析.结果表明:①对于汽油储库,全国均执行GB 20950—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除外);②对于原油及成品油(汽油除外)储库,各地区优先执行本地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其次是本地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最后是国家的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北京市、上海市、厦门市和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NMHC(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质量浓度分别是GB 16297—1996标准限值的42%、58%、83%和100%;③工业企业VOCs排放标准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NHMC最高允许排放质量浓度约为GB 20950—2007标准限值的3‰,因此准确选择排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研究显示,生态环境部应尽快修订GB 20950—2007,将适用范围扩大为原油及成品油或VOL储库,并适度加严标准限值,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9.
我国将在2020年前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然而,我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控还处于初级阶段。为确保排污许可制度顺利实施,本文针对目前我国VOCs管控存在的问题,从顶层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体系、重点行业排放量核算方法、源清单数据库和治理技术建立等方面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的相关要求,提出统一采用基于豁免政策的反应性VOCs定义,构建科学驱动性减排管控思想,完善和开发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结合"+互联网"技术建立VOCs源清单等相应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面对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提出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因此,开展协同控制效果评估对于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和减少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在减排措施筛选和减排量测算的基础上,分析了主要大气污染物和 CO2的减排潜力,采用协同控制效应坐标系法、协同控制交叉弹性分析法和协同评估指数法,对减排措施主要大气污染物 SO2、NOx、PM10、VOCs 和温室气体CO2的协同控制效果进行评估 . 结果表明,减排措施对于 SO2、NOx的减排潜力均在 20% 以上,对于 CO2的减排潜力约为 7%. 各项措施对 NOx、PM10、VOCs和 CO2排放具有协同控制效果 .从坐标系法和评估指数法分析结果来看,浅山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压减本地火力发电量对 SO2和 CO2的协同控制效果较好...  相似文献   

11.
基于长三角典型城市大气VOCs排放清单识别的8个VOCs主要排放行业,选择11家代表性企业,实测研究了VOCs治理装置、排放现状、排放组成特征,并计算相关行业排放的臭氧生成潜势.结果表明,不同净化技术对非甲烷总烃(NMHC)的去除效率差异大,存在净化后浓度增加的现象,目前的环保装置对废气的处理有待优化.本次采样的大部分企业存在NMHC、苯、甲苯、二甲苯超标现象,其中甲苯的超标情况最严重.对于筛选的8个主要行业,芳香烃和含氧VOCs,是最主要的排放化合物,芳香烃是对臭氧生成贡献最大的化合物.在不同行业中,VOCs组成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制定VOCs减排控制措施时,应优先减排对臭氧生成贡献大的行业.  相似文献   

12.
以天津市津南区为例,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基于工序工艺建立了2017年精细化工业源排放清单,并深入探讨其对于工业源管理治理的实践应用意义.结果表明,津南区全年排放SO2 1778.50 t、NOx 3972.40 t、PM 2331.35 t、VOCs 933.49 t.津南区涉气工业企业入园率为68.55%,园区内企业SO2、NOx、PM、VOCs排放总量分别占到全区的92.77%、80.70%、89.34%、72.06%,可极大便利推行网格化等管理模式,提高工业源管理治理效率.本研究基于精细化源排放清单中污染物工序工艺及末端治理特征,参考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设计NOx、PM、VOCs减排情景,保守计算NOx、PM、VOCs可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减排约10.32%、19.88%、18.74%.本研究探索了基于工序工艺建立精细化源排放清单的意义、可行性以及存在的问题,可以为大、中尺度排放清单的建立提供有益的参考.  相似文献   

13.
我国挥发性有机物定义和控制指标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江梅  邹兰  李晓倩  车飞  赵国华  李刚  张国宁 《环境科学》2015,36(9):3522-3532
挥发性有机物(VOCs)种类繁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大,是最为复杂的一类污染物.世界各国对其定义以及控制指标有所区别,我国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对其也没有统一的定义,控制指标和对应的监测方法也各有不同.通过对国内外现行VOCs定义和控制指标的深入分析,提出VOCs的定义应根据"空气质量管理"与"污染源排放管理"关注问题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从生产源头、工艺过程、末端排放、总量控制等不同控制途径,建立的VOCs控制指标体系由10项指标构成;在制订行业VOCs排放标准时,应根据行业生产工艺特点、VOCs排放方式、可能采取的控制措施等,从中选择最有效的控制方式和指标(或指标组合).  相似文献   

14.
我国工业VOCs减排控制与管理对策研究   总被引:16,自引:11,他引:5  
王海林  张国宁  聂磊  王宇飞  郝郑平 《环境科学》2011,32(12):3462-3468
对我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进行了研究,其中包括工业VOCs的排放特征、控制现状与管理政策.我国工业VOCs具有排放强度大、波动范围宽、地域分布不平衡等特点,集中分布在京津地区、山东半岛、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现有的主流控制技术包括吸附回收、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生物净化以及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联用技术,污染控制的重点领域在石油化工、油气回收、造船与集装箱以及印刷、制药、皮革加工等行业.VOCs管理比较薄弱,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较少,监管尚不到位.研究认为VOCs治理应以重点区域、典型行业为对象,逐步推进,以实际削减量为目标,通过技术筛选、示范工程等途径,建立健全相关行业VOCs排放法规/标准,并辅助于相关的排放登记制度与分级收费制度,可有效减少VOCs的整体排放量.  相似文献   

15.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江梅  张国宁  邹兰  魏玉霞  张明慧 《环境科学》2013,34(12):4751-4755
以大气灰霾为代表的区域复合污染问题,导致挥发性有机物(VOCs)成为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之一.通过对国家和地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现状分析,依据排放特征以及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建立和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6.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确立研究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国家修订发布了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现有企业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在修订过程中,如何确定可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成为标准限值确定的关键.标准编制组系统调查分析了我国水泥工业污染排放现状、污染控制技术应用情况、环境管理需求、国外标准控制水平等,提出了可行的排放控制要求.新标准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污染物控制项目,提高了颗粒物、NOx等指标的排放控制要求,同时增加了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标准的实施将成为水泥工业污染防治、总量减排、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布局的重要抓手,新标准将促进水泥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  相似文献   

17.
中国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排放特征及控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集成电路等电子器件产量不断增加.在集成电路制造的过程中,大量有机溶剂的使用导致VOCs的产生和排放,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为掌握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的排放特征,系统分析了其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分析了行业废气收集和治理现状,通过对典型企业VOCs的排放监测,获得VOCs排放水平;采用排放因子法核算行业VOCs历史排放量,并基于行业排放特征及减排潜力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结果表明:在集成电路制造中,VOCs排放环节主要集中在光刻、清洗、去胶等过程,1 m2集成电路产量约使用87 g有机溶剂,VOCs产生量较大;通过采取高效的VOCs治理技术,集成电路制造行业有组织排放水平较低,平均浓度为2.1 mg·m-3,但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对较高,平均浓度为0.78 mg·m-3,接近国家标准的排放限值.根据排放量核算结果,2011—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受产量增加而相应污染控制技术水平提升有限的影响,无组织排放量比重大,占排放总量的38.1%~45.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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