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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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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公约中,规定了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及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处理舱底水的条款为: a.须在航行中排放。 b.排放须离岸12海里以外,且含油量应低于100ppm。 c.对设有精分离装置的船舶,可以在12海里以内排放,但排出水中含油量应低于15ppm。  相似文献   

2.
1.附则Ⅰ第十条规定:禁止任何油轮及>400GT非油轮在特殊区域内排放油类及油性混合物,即使这些船舶设有15PPM油水处理装置也不行,这样,这些设备实际上形同虚设,却又增加了船舶费用;此外,1万总吨船舶仅要求安装100PPM油水分离器,但在港内  相似文献   

3.
三、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的国际公约和其它标准 1954年国际防止海洋油污公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海洋和海岸不被油污。为此目的,公约规定了离岸至少50浬的海域为不准排放油和油混合物(即含油量在100PPM以上的混合物)的禁区,规定对违法船舶处以罚款,并制定了要求船舶备有的油类记录簿的格式。 海协于1962年召开了一次国际防止海洋油污会议,修正了1954年公约。1962年的修正案提高了公约的要求,主要是扩大了禁区,禁止二万总吨以上的新船排放100PPM以上的油混合物,使公约适用于更小的油轮,即150总吨以  相似文献   

4.
一、简介 根据1973年MARPOLL公约的规定,需要有适合于150总吨及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压舱水油分浓度计及排油监控装置;400总吨以上非油轮及150总吨以上油轮舱底水油分浓度计及报警器。  相似文献   

5.
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73/78防污染公约以及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船舶,均应备有油类记录薄,以记载各项油类或油性混合物的操作。 我国现行的油类记录薄是根据IMO第十七次海上环保会议通过并经IMO第99号通函推荐的新格式制订的。这一格式由于使用和记载比较简捷,虽然目前还未按73/78防污染公约规定的修正程序正式接受以代替公约附则Ⅰ附录Ⅲ中规定的油类记录薄格式,但IMO建议各缔约国主管机关可立即采用这种新格式而不必再以公约中现附的格式来过渡。我国采纳了IMO的建议,这就是我国现行油类记录薄的由来。  相似文献   

6.
保护水域,防止污染,已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船舶机舱舱水是污染水域的一个重要因素。早在六十年代,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就相继召开会议讨论防止船舶排放废油造成海洋污染的对策。1973年海协又开会讨论修订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公约》,进一步严格规定了船舶排出水中含油量的标准。我国政府发布的防止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也严格规定船舶排放污水含油量不得超过10ppm。  相似文献   

7.
一、前言 近几年来世界各国对船舶防污设备和执行环保有关条例越来越严格,国际海协(IMCO)制定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和我国制定的“防止港口和沿海水域污染暂行办法”,规定400总吨以上非油轮和150吨以上油轮必须装备油水分离器。努力防止船舶油污染水域环境,是环保部门重要课题之一,为此本文介绍长航船舶造成油的污染主要来自三水(洗舱水,压舱水,舱底水)及其治理情况,并侧重对舱底水的处理方法,使用油水分离器的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如何提高使用性能,提出个人看法与大家探讨。  相似文献   

8.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规定:凡总载重量为7万吨及7万吨以上的新油轮,均应没有专用压载舱。1978年2月联合国海事组织在伦敦举行国际油轮安全和防污染会议并通过决定,决定将这一规定的范围扩大到载重量为2万吨及2万吨以上的新原油油轮及载重量为3万吨及3万吨以上的新成品油轮。 会议曾认为,制定了新的原油洗舱工艺的1973年公约生效后,必将对防止环境污染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9.
根据一九七三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一九七八年议定书的要求,油轮及同类船舶上的含油废水,只有经过专用舱处理并且船上具备自动排放监控系统时,才可排放入海。同时,石油排放率不得超过60升/海里。排入海洋中的石油总量,对于一九七六年六月一日以前建造的油轮而言,不得超过这项残油所属的该种货油总量1/15,000,对于晚于该时间建造的油轮而言,不得超过这项残油所属该种货油总量的1/30,000。  相似文献   

10.
刘昭青 《交通环保》2003,24(5):53-54
IMO海环会 (MEPC)第 4 9次会议于 2 0 0 3年 7月14— 18日在伦敦总部举行。修改MARPOL公约有关淘汰单壳油轮的规定是重点议题。其他重要议项包括 :压载水管理、船舶排放温室气体、拆船再循环、指定西欧特别敏感海域、船底防污系统、实施OPRC公约和有害有毒物质OPRC议定书等事宜。1 关于淘汰单壳油轮事宜MEPC同意加快淘汰C1(MARPOL规定之前的 )油轮 ,其最后淘汰期限从 2 0 0 7年提前为 2 0 0 5年。MEPC讨论了将C2和C3(MARPOL规定的和较小的 )油轮从 2 0 15年提前为 2 0 10年的淘汰建议 ,尽管原则上总体支持 2 0 10年的截…  相似文献   

11.
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简称防污公约)中,公约第15条,议定书第5条规定:该防污公约要有15个国家参加;参加国所拥有的商船吨位总数要超过世界商船吨位总数的一半,这两项条件具备后,经12个月方告生效。  相似文献   

12.
自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以来,各缔约国按照公约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对非公约缔约国的船舶,必要时应运用公约的一些要求,以保证不给予这些船舶较为优惠的待遇”促使世界主要海运国家相继加入了公约。截止1985五7月1日,加入73/78防污公约的国家已达37个,从而促进了公约附则Ⅰ在国际上的广泛实施。 国际海事组织大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对船舶及其排放的  相似文献   

13.
1.绪言 为了彻底消除有意排放油类和其它有害物质而污染海洋环境,并将这些物质的排放减至最低限度,国际海事组织(原海协)于1973年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73公约),在1978年的国际油轮安全和防污染会议上又通过对该公约修订和补充的“1978年议定书”(简称为MAR—POL-73/78公约)。在这一公约附则I中的第  相似文献   

14.
胜利油田自1988年在海上开发第一口探井至今已成功投产油井近400口,年产原油210余万吨,需用90艘各类船舶,从事运输作业,其中2000t级原油穿梭油轮2艘,1500t成品油轮1艘,800t原油轮2艘,还需外雇船舶42艘,其中油轮13艘,总载重量1万余吨。  相似文献   

15.
胜利油田自1988年在海上开发第一口探井至今已成功投产油井近400口,年产原油210余万吨,需用90艘各类船舶,从事运输作业,其中2000 t级原油穿梭油轮2艘,1500t成品油轮1艘,800t原油轮2艘,还需外雇船舶42艘,其中油轮13艘,总载重量1万余吨.  相似文献   

16.
湖南省衡阳市第三化工厂在北京市化工研究院协助下,采用甲酯化法处理季戊四醇生产废液获得成功。该装置于一九八二年三月建成投产,运行五个月就从季戊四醇废液中回收硫酸钠250吨,二甲基甲酰胺245吨,季戊四醇13吨,共获得利润40万元。衡阳市第三化工厂每生产一吨季戊四醇产品排出三吨左右废液,废液中溶解季戊四醇,含量高达4—8%,甲酸钠15—30%,COD超过了20000mg/l,BOD达10000mg/l。过去全部直接排沟,曾经毒死了一塘鱼,赔款4500元。这种废液排放,既污染环境,又浪费化工原料,该厂每年从废液  相似文献   

17.
我国第一台高效能船用油水分离器——CYF-4型船用油水分离器已在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研制成功。在额定处理量为4吨/时时,处理水质含油量第一级排放不大于100毫克/升,第二级排放不大于10毫克/升。前不久交通部在上海市召开的鉴定会认为,CYF-4型船用油水分离器主要性能和指标达到了设计要  相似文献   

18.
劳辉 《交通环保》1998,(6):42-45
编者按MARPOL73/78是IMO最重要的防止污染海洋公约,共包括6个技术附则。自1983年10月2日生效以来,已有4个附则生效,我国均已加入。MARPOL73/78历年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为此,本刊请劳辉先生整理了这个《纲要》,以供有关人员参考。1984年(附则I)修正案(1984.9通过,19861.7生效)修正要点Reg.10(特殊区域及排放规定15PPP)Reg.13(货油轮压载有关规定)Reg.14(首尖舱内载油规定)Reg.15(“将油类留存在船上”,sloptanks能力2%-3%CBT、SBT、COW监控排放,50里内航程油轮的规定)Reg.16(监控装置和油水…  相似文献   

19.
在防止船舶对海洋污染中,防止油类污染,始终处于最重要的位置。国际海事组织。1973年制定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对公约附则Ⅰ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正,已于1980年10月2日生效。此后,1984年、1987年、1990年、1991年和1992年修正案都对附则Ⅰ进行了修正,每次修正都增加一些新的内容,或是更严格的要求。如1992年修正案,增加第13F条、第13G条(油轮设双层壳)。又如修改船舶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20.
1 引言 1.1 本指南系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附则V第七条的分析拟订而成。根据这一分析,定出了一组通用参数,作为估价港口和码头接收船上的垃圾设备是否充分的指南。指南中的建议均以1973年防污公约附则V(垃圾)第三和第四两条,关于船舶不得向海上排放固体废弃物的数量的规定为基础。按照1973年防污公约的定义,“船舶”系指在海洋环境中作业的任何类型的船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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