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我国的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了许多侵害公众环境权益的事件的发生,有些甚至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迫切需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我国现在在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的立法规定上存在缺陷,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应该赋予环境保护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公民、环保社团的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扩展,来维护我们公众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2.
本文探讨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制建设中原告资格认定的问题,就完善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提出建议,旨在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立法起一定的突破作用。  相似文献   

3.
环保组织的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理论经过各国立法和司法的实践,逐步走向成熟,这对我国拓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原告资格有借鉴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环保组织原告资格理论的论述,结合对国外相关案例实践的考察,分析我国环保组织作为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存在的优势和劣势,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新《环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频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引起人们关注。我国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是否过窄、是否需要借鉴域外相关法律成果成为学界探讨的热点。  相似文献   

5.
绿发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遭遇起诉尴尬,被宁夏两级人民法院裁定以不符合原告资格为由而不予受理,是中国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面临障碍的一个缩影,说明了社会组织的主体资格在历史语境、法律适用与立案受理以及区域法院之间存在认定偏差,需要加强社会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认定的实践理性.  相似文献   

6.
为什么环保局不宜做环境公益诉讼原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目前环境污染事件持续高发、环境污染纠纷不断凸显的情况下,以司法手段推进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环境公益诉讼正是实现司法保护环境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贵州、云南、江苏等省相继设立环保法庭,并对民事和行政原告主体资格进行了拓展,确认了包括环保部门、检察院和环保社团组织为民事和行政原告的环保诉讼主体地位。目前,检察机关做原告的现象很普遍,环保社团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而对于环保部门的原告资格,很多人并不支持,那么,为什么他们认为环保部门不适宜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呢?吉林大学法学院的讲师王小钢给出了他的理由可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7.
正从提出建立到地方试点再到逐步完善,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经历了从混同到分化的发展历程。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环境民事和行政公诉制度""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其中,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自2017年《行政诉讼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后,进入了全面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实践的关注点已经从原告资格问题转移到了环境公共利益的救济问题,多起生态修复案件的出现进一步推进了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探讨.2014年12月,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广州市白云区鱼塘污染公益诉讼案虽然是一件小案,但该案也集中了环境公益诉讼诸多核心问题.本文通过该案,分析了污染转移过程中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承担,污染事件中公共利益的认定,生态修复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文章认为,生态修复作为新兴的、复杂的法律救济手段,司法实践在运用这一手段时面临许多挑战,有待进一步思考.  相似文献   

9.
浙江省开化县检察院以原告的身份将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这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也是浙江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中,确立检察机关环境"公益诉讼人"的原告地位丰富了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司法的诉讼实践,同时开启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新模式。履行诉前程序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重要前提,证明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事实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实质要件,环境生态污染损害赔偿的认定与赔偿金额的确定是检察机关行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利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可以从诉讼主体权限、诉讼成本、赔偿金使用与监督以及扩展诉讼请求类型等方面予以考察。  相似文献   

10.
中国目前没有对环境权作出具体规定,而对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亦散见于部分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尚不完善,也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尤其是能够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方面有待进一步充实,因而导致中国当下在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务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应充分吸收地方实务中的检察机关诉讼和环保组织诉讼,借鉴发达国家公民诉讼等先进经验,构建起公民直接提起诉讼与公民诉权受阻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相结合的主体制度,同时完善环保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补充性制度,构建适合于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体制。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政府为核心的环境行政行为、现行的诉讼法、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皆不能实现对我国环境公益的有效保护,在环境法的全球化与趋同化形势下,论我国有必要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来保护环境公益。  相似文献   

12.
环境NGO在环保活动中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随着2015年中国新环保法的颁布,环境NGO已经具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但由于中国环境NGO自身能力不足,完成诉讼仍存在困难.文章以环境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活动为研究对象,研究了现有环保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现模式,并分析了环保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与复杂性,指出要提升NGO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能力,必须从培育环境公益诉讼意识、加强自身能力改造及破解资金难题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3.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污染事故呈频发态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和公众环保意识不断觉醒,环境司法诉讼案件数量也呈爆发性增长.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是环境损害赔偿量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科学的评价环境损害问题已成为环境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对环境损害评估制度的调研,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进展,分析了黑龙江省工作现状,探讨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发展和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作为保护环境权利与解决纠纷的衡平机制,它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对司法救济的需要.在运用诉讼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时,存在利益衡量的问题.作为环境法的法意基础,环境权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社会性权利,有权提起环境诉讼,维护公共利益是环境权从理论到实践的基本标志.本文通过论述环境权理论及其在环境侵权救济中的运用,并对原告资格的适度放宽、举证责任的合理配置、诉讼费用公平负担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以期构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这也是公众环境权获得程序上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15.
论环境行政诉讼与环境侵害的排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对有关环境行政诉讼的学说、判例和立法进行研究,指出:为了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以保护私人利益为出发点的传统行政诉讼理论和制度得到了一定的修正和发展,主要表现为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扩张,而诉讼中环境纠纷打骂审查性、成熟性等方面也呈现出有利于预防性环境目标的变化。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应当通过扩大环境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等充分发挥环境行政诉讼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实现经济社会繁荣5的同时保护好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资源。  相似文献   

16.
随着环境污染形势的加剧、社会民众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维权开始在中国逐渐发展起来,虽然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着诉讼维权困难、相关体制不健全等众多问题,但环境维权在新形势下已经呈现出诸多新的特征.本文通过对常州外国语学校"常外"事件进行分析,阐述了中国目前环境维权事件所具备的新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从转变政府职能、拓展利益诉求渠道、加强法治力度三个角度出发,对政府管理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够完善环境维权制度、促进环境维权在中国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通过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内涵与理论依据,说明了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的必要性。通过研究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的有效制度与经验,并据此提出健全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对国外环保体系发达国家(包括欧盟、日本、美国)现行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法规制度建设情况予以阐述和介绍,以期为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法规的完善提供借鉴.同时提出该体系的主要框架性特征,即充分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落实环境参与权、完善诉讼权和补偿权,提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政策依据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对公众参与积极性的提高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阐述了公众参与的内涵和意义,介绍了公众参与在国际法、外国和我国环境立法实践的发展和现状。从参与形式、参与领域、参与过程、参与组织方式和参与基础5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制保障、参与渠道和公众素养3个层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分析与展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回顾了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发展历程,剖析了当前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存在的问题,认为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存在缺乏法律效力、法律地位不足、规划编制不规范、设区的市缺少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规划衔接不够、实施监管机制不完善和公众参与缺乏实质性等问题;对比分析了我国与美国和荷兰这2个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规划,总结了可以借鉴的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发展,提出完善法律机制、设区的市编制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加强规划衔接、建立实施监管机制和加强公众参与等建议,确保其成为参与政府综合决策的有效手段,使其更加权威、规范和科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