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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环境法学在我国属于新型的法学学科,"1984年原教育部颁发的<综合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教学计划>将环境法正式列为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专业选修课,1985年制定的<经济法专业教学计划>将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两门课程分别列为经济法专业的专业必修课." "国家教委于1987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开始将环境法...  相似文献   

2.
法律的实施比法律的制定要困难得多。而由于环境法本身的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环境法律的实施比一般法律的实施更为复杂和艰巨。这是因为: 一、环境法在国际范围是近20多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兴的法律部门,在我国是70年代末才逐步发展起来的。  相似文献   

3.
常纪文 《绿叶》2010,(9):29-32
环境法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因为环境法没有自己独特的基础性调整方法。若是独立部门法太多.则不利于规律性的研究。否定环境法的独立部门法地位,只是否定其与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的同类性.并没否定环境法是一个特殊领域或者类别的法,也不否定其作为法学二级学科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环境法的价值是环境法学科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价值是主体对评判对象的评价,评估主体的认定是价值确定的前提。环境法的价值指涉遵循生态规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维系稳定的秩序,保障公平、公正的分配正义。  相似文献   

5.
罚款是我国环境法中运用最为广泛的制裁方式,它对制止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起了较好的作用。然而,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笔者深感罚款的适用、权限、原则和数额的确定亟待研究解决。一、罚款的适用环境法中的罚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依照环境保护法规,对违反环境法但尚不够给予刑事、民事处分的违法者,强制其在一定时期内缴纳一定数量金额的处罚。它与环境法制裁中法院强制缴纳一定数量金额的罚金、赔偿损失是不同的。罚金是刑罚方法,适用于严重污染、破坏环境而触犯刑律的人;赔偿损失是民事制裁方法,适用于因  相似文献   

6.
环境法是一个新兴的部门法,对其基本原则的认定在学界观点颇多,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环境责任原则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发展到完善的过程,体现了环境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取向,反映了环境法可持续发展的本质特征,应该作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同时,应通过法律制度的建设贯彻该原则,以发挥其对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等活动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7.
征稿启事     
<正>《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是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国内公开发行刊物(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13-1272/X,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1008-813X),双月刊,于双月中旬出版。《学报》开设了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环境法与环境执法、生态保护与生态文明、垃圾分类与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等栏目,主要刊登环境科学、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法学、生态学、环境工程等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适合于环境科研工作者、环境执法行政人员、高等院校环境学科师生阅读和参考。  相似文献   

8.
“法律规范的存在在于其效力;而法律规范的效力,虽然并不等同于某些事实,但却以这些事实为条件的。”环境法的适事范围是指环境法对什么行为或事件有效。总体上看,《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活动,包括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管理环境的各种活动,环境单行法则规定具体的适事范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内外环境法的适事范围近十年来得到一定的拓展。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应对以下方面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9.
产生与发展《环境保护法》,亦称《环境法》,是本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逐渐形成的一个新兴的、重要的、独立的法律学科,是一门地地道道的边缘学科。《环境保护法》的产生,是环境污染和破坏日趋严重的必然结果。环境问题成为人类所面临的严重问题,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尤其是现代化工业大生产发展以后的事。最初,环境污染,主要是煤烟尘、二氧化硫造成的大气污染和冶金、制碱等工业  相似文献   

10.
国际环境法(InternetionalEnvironment Law)是调整国家或国际组织间环境保护行为关系的准则。它是当代国际法中一个新领域。是为解决环境问题而制定的国际法(Internation Law ofEnvironment)。国际环境法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或国际组织。国际环境法保护的客体是国家和人类的环境权。国际环境法是国际公法,但也追究个人的民事责任。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 一、人类应享有环境权和发展权的原则《里约宣言》第一条指出:“人类处于普受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  相似文献   

11.
李燕 《绿叶》2012,(1):81-88
工业社会的形式理性及其法律制度本身是环境事故高发和风险规制匮乏的重要原因。事故经验本身推动着人类对自身的理性与制度结构做出反思。在"风险知识"的刺激下,风险规制中的预防原则获得法律上的确立,并极大冲击和重塑着现代环境法框架。我国环境法体系侧重后果防治及其责任配置,无法应对贝克指示的新风险,也无法吸纳预防原则要求的法律理性,因而需要根据新的风险知识和法律原则及时做出修改。在以"风险知识"为根据的全新法律框架之下,风险规制机构应强化建制,程序设计也应容纳技术因素之外的社会参与,形成"科学—民主"的宽域治理框架。  相似文献   

1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EIS)是各国环境法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环境法律制度。它很好地体现了环境法的预防原则,体现了环境法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因此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我国环境法也确立了这项制度,但这项制度还存在问题,比如关于其适用范围的规定就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当今我国环境法的体系比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尤其现在我国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加入WTO以后要应对环境问题与贸易之间的协调问题,还要与国际环境法相接轨,环境法体系在“内忧外困”的境况下,需要实现自我的完善,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创新,本文考究国外最新的环境法立法,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协调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重点对环境法体系的更新进行理论探索,并提出一些环境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加剧,环境纠纷时有发生,并有日益增多的趋势。及时而妥善地处理环境纠纷,是环境法实施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和日本的环境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各具特色。本文拟对两国的环境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分别作些探讨,并在此基础上作一比较分析。一、中国的环境纠纷处理法律制度(一)我国环境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的概念。所谓环境纠纷,是指因污染和破坏环境而产生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争执。这种纠纷通常都是由于单位或个人在利用环境的过程中违反环境法的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产生的。与其他社会纠纷相比,环境纠纷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概括起来就是: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尖锐,技术性强,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相似文献   

15.
征稿启示     
<正>《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是由河北省教育厅主管、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国内公开发行刊物(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3-1272/X,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8-813X),双月刊,于双月中旬出版。《学报》开设了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环境法与环境执法、生态保护与生态文明、垃圾分类与资源循环利用、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等栏目,主要刊登环境科学、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法学、生态学、环境工程等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  相似文献   

16.
《环境教育》2007,(10):10-10
中国的环境立法源远流长。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法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发展很快。1979年中国通过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97年3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有关“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自1949年新中国成主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多部环境保护法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周青 《环境教育》2010,(4):5-10
<正>如何改造提升环境法价值理念是当代中国环境法学者对环境法进行理论反思和实践探索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如果这种"反思"和"探索"不是仅仅从功利性或技术性角度进行的,那么"反思"和"探索"必然包括从人与环境道德角度进行的审视和关注。在国际环境立法和西方国家环境法立法过程中吸取了大量环境伦理学中"非人类中心主义"流派的价值理念。西方  相似文献   

18.
如果要对环境教育进行立法,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环境教育法应当如何在法律体系中进行定位。对于整个问题,我们可以按照字面上的理解从环境法和教育法两个角度来分析。  相似文献   

19.
《绿叶》2017,(5)
趋同化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重要趋势,人类在环境问题上伦理道德的共通性则是这种趋势产生的主要动因和基础。西方宣扬的普世伦理并非其伦理基础,唯有可持续发展才能成为其基础;人性则是推进这种趋同化的深层动力,使其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共同的环境伦理对趋同化发展十分重要,因此人类需要在共同环境利益基础上,形成新的伦理共识以此作为伦理基础。中国对国际环境法不仅仅是单纯适用,近年来也越来越积极参与立法等活动。蕴藏着中国传统生态伦理的立法主张,将使中国对国际环境法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20.
日本环境法体系的现状与内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日本环境法律体系的分类日本国家制定法的体系包括宪法、法律和命令三大类。在环境法体系中,不包括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只包括环境保全方面的基本法、单项法(即以《……法》的形式出现)和特别法(即以《关于……的法律})的形式出现)等法律。而有关命令因为是以政令或省、厅令的形式发布的,所以在整理环境法体系时一般不将其纳入。主要分类如下:1.基本法。即规定环境行政目标、政策体系等基本事项的法律。它的特征在于只对基本事项作原则性规定,其具体化则表现为各实施法、“单项法和特别法。在1993年11月以前,日本还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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