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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导致农民贫困主要原因是社会原因,即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教育不公平与权利不平等。正在实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的生活权利和维护其最低生活需要所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论文分析了新疆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现状,认为导致新疆农村贫困的原因是:农村教育落后、公共卫生条件差、农民权利的缺乏、自然环境恶化、市场因素和农村社会保障不健全六个方面。论文提出了新疆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即制度理念不科学、制度不完善、保障水平低、资金缺乏、缺乏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性等。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新疆农村低保制度改革与发展方向,即增强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注重发挥其主体作用,农村低保应与其它社会保障项目相结合,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管理机制等。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提高各族农民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实现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下,土地保障和养老保障都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分担不同角色并承担相应功能,也都可能会影响失地农户的劳动供给,进而影响我国的"人口红利"水平。研究表明,由于我国农村土地的劳动吸附性和农业的资源禀赋特征,土地征用只会影响到农业劳动供给而不会影响到非农劳动供给,农民不会因为土地被征用而减少非农劳动或直接退出非农劳动市场,土地征用并不会显著影响非农就业的"人口红利"。养老保障制度则存在明显的劳动供给效应的分化,养老保险覆盖率不会对失地农户的劳动供给产生显著影响,是否享受养老保险以及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水平却会显著影响总体劳动供给和非农劳动供给。对失地农户而言,土地保障和养老保障对农业劳动供给和非农劳动供给存在明显的效应差异,实施具有更高参保率的养老保障制度并不会降低失地农户群体劳动供给的"人口红利",应当建立全覆盖的养老保障制度,并强调失地农户保障制度覆盖的福利功能,同时,也应正视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效应,它会对劳动供给尤其是非农劳动供给产生负效应,进而影响到我国"人口红利"水平,因而应突出养老保险待遇这一政策工具的劳动供给功能。我国正处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深刻转型期,应协调好土地保障和养老保障的劳动供给效应,平衡好保障制度的福利功能和劳动供给功能,建构起与我国劳动力市场和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失地农户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区别化和差异性的就业制度,完善失地农户劳动力的配置与管理。  相似文献   

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瞄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扶贫战略从区域扶贫向个人扶贫的转变,2007年我国在农村地区全面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于一份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农户资料,本文采用赤贫指数从多维度度量了农户的贫困程度,并将其应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瞄准效率研究.赤贫指数越低,表示农户越贫困,理论上,这些农户也越应该获得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结果发现,现阶段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瞄准效率不高,瞄准遗漏和瞄准漏出同时存在.其中,在村级层面的分析结果发现,样本村中只有25.5%的最贫困农户在2007年得到了低保;同时,处于赤贫指数最低端的20%和40%的农户分别只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名额的50.67%和73.33%.而在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户中,有1/5以上的农户认为低保金对改善他们家庭经济状况帮助很小或者没有任何帮助.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认为政府在继续增加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财政投入的同时,应当在建立健全更为规范完善的收入核算标准的基础上,从研究和实践两个方面继续探索发展适合我国农村的多维度的贫困户鉴别制度,提高农村低保的瞄准效率.  相似文献   

4.
在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框架下对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流转过程中安置区居民福利的变化进行了研究。首先提出构成安置区居民福利的功能性活动和指标,其次提出适合本研究的各功能性活动和指标的权重函数,最后使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三个水库安置区居民土地流转前后福利的变化进行衡量。结果显示,土地流转后安置区居民总体福利水平明显降低,模糊评价值从0.444下降至0.347。从功能指标看,除家庭经济状况外,社会保障、政治参与、心理均较大程度地变差;从转换因素看,受教育程度是安置区居民福利变化产生差异的显著性影响因素。因此,政府对安置区居民的补偿不能单纯依靠货币补偿,而应通过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和失业保障制度,形成复合的补偿方式;政府要同时考虑安置区居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有针对性得增加其受教育的机会;政府还应该改善安置区的政治参与环境,以减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国家控制性对安置区居民福利造成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5.
生态产品是指维持生命支持系统、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环境舒适性的自然要素。物质产品、文化产品和生态产品是支撑现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三类产品。生态产品的生产是一种专业性的社会生产活动,要充分认识到生态要素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以及为了生产生态产品所必需的投入。生态产品可以具体分为全国性、区域或流域性、社区性公共生态产品和"私人"生态产品。生态产品的市场化供给方式主要包括:①直接市场的经济交易。通过生态产品的产权界定,可以将其转变成私人产品,并通过直接市场的经济交易实现供给,例如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林权交易等。②生态资本产业化经营。生态产品是一种能够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生态资源,即是一种生态资本,尤其是能够提供环境舒适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生态资本产业化经营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现实手段,合同外包和特许经营等都是一种常用的产业化经营方式。③生态购买。是指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签订合同或协议后,由后者生产某方面的生态产品,政府来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并向后者支付费用,它是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购买市场主体生产的生态产品。为了保障生态产品市场化供给的有效运行,政府应完善与其相对应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安排,具体包括:明确生态产权并降低交易费用;合理构建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关系;建立各个层次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对生态产品的市场供给进行有效监督等。  相似文献   

6.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中国范围内已经实现制度覆盖,自2007年制度全面推行以来,由于各省市财政对农村低保救助力度强弱差异,导致了对农村低保对象的救助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但由于这种差异性受很多因素如价格指数等经济指标的影响,存在着不可比性.笔者通过引入农村低保救助力度系数和生活救助系数剔除这种差异性,从横向和纵向的视角对中国现行农村低保制度的救助水平进行了评估.评估的结果发现,各地的农村低保标准相差较大,经济发达地区剔除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以后,保障标准仍然要高于经济相对落后中西部农村地区(上海市除外).所以,建议这部分省市的民政部门要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当地农村低保名义标准,从而保证当地农村低保居民享受到的实际福利至少不应该低于低保名义标准.  相似文献   

7.
生态流量关系到上下游之间的用水分配,既可能影响下游生产、生活用水,也会对下游整体生态产生巨大影响,从现实来看,确保生态流量长期以来一直被我国所实践,尤其是被水电建设实践所重视,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因生态流量泄放不足产生的用水纠纷以及生态环境恶化现象十分突出。在中央环保督查明确指出祁连山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不足引起下游生态破坏应当整改以及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确认了江河流量监管制度背景下,科学研究生态流量的法律确认以及法律保障的整体思路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针对我国既有生态流量规范进行梳理并阐释其法制缺陷,提出建立独立的生态流量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思路。主要包括:(1)明确生态流量的法律定位。生态流量是水生态承载能力的外化表现,生态流量保障制度并非仅作为污染防治的一项支撑制度,而是一项独立的生态制度,核心在于保障水体生态功能的实现。(2)生态流量保障需融合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共同保障。明确生态流量保障的主管机关、建立生态流量保障适应性管理模式、严格水电企业生态流量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绿色水电认证制度,将政府管理、企业约束、公众参与有效融合。(3)形成流域视域下的多层次规则嵌套。国家层面以流域为整体界定生态流量的法律地位并明确生态流量保障制度;流域范围内不同主体间协商博弈形成有效的治理规则,同时建立企业内部完善的生态流量保障落实机制,发挥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共治机能,并以经济刺激、利益保障与分级惩罚作为保障。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水资源贫乏、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建立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水权制度,已成为践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解决日趋复杂水问题的切实需要。本文首先从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历程和未来需求出发,探讨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水权制度两者的内在联系,指出水权制度建设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接着,从行政管理视角提出了有关水权划分的两级分类体系,重点解析了使用权与"三条红线"之间的对应关系;最后,从水权制度建设的主体内容出发,构建了由"基于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的取水权初始分配"、"基于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用水权交易"和"基于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排污权交易"三部分组成的水权理论框架。在取水权分配方面,以和谐论思想为指导,以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为硬性约束,提出由和谐分配原则确定、和谐状态指标选取、区域总和谐度计算、和谐目标优化模型、取水权和谐分配方案优选等构成的取水权初始分配工作流程。在用水权交易方面,以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为硬性约束,运用优化决策理论,提出由用水计划制定、节水潜力分析、水量折算系数计算、可交易用水权计算、用水权交易方案优选等构成的用水权交易工作流程。在排污权交易方面,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为硬性约束,提出由污染物入河量预测、控制断面水质预报、减排潜力分析、可交易排污权计算、排污权交易方案优选等构成的排污权交易工作流程。该理论框架的提出可为我国水权理论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求,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亦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外在保障。历史回溯与规范分析下,从薪柴到煤炭,再从煤炭到石油和天然气,竞争促进是能源变革历程中的一般法律路径,但至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其自身竞争力不足与市场结构困境,法律制度径直从促进竞争折向了“排斥竞争”。案例分析与理论解析下,竞争豁免法律制度遭遇实践异化,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规则模棱两可,制度负面效应突显,已难以适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事实上,合理的竞争机制设计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企业积极创新和效率提升,竞争规则并不必然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相斥,市场化是可再生能源的最终归宿。重新厘定可再生能源市场的保障性竞争理念,可再生能源的制度促进模式应重回兼容竞争的法律路径:以竞争为优先,以保障扩容竞争并助失利者二次发展,实现市场竞争与政府保障政策的有机协调。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恢复应是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可再生能源法保障作用的核心,《可再生能源法》的修改完善也应注重将保障制度与竞争规则进行衔接融通。具体制度路径上,一方面,以“法律原则”形式将竞争优先与效率补偿理念嵌入可再生能源法,为市场提供清晰且富有弹性的交易基准和规范指引;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自由竞争规则适用,推进保障性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构建能源消费需求侧的倾斜性激励机制,以及推动强制购买制度的竞争法理念更新等制度衔接机制协力,可不断扩展特殊市场的竞争空间,助推可再生能源替代进程。  相似文献   

10.
交易费用视角下宅基地置换模式的区域差异及其成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江苏省宿迁市A镇、南通市B镇、昆山市C镇的实地调研,采用案例比较法和交易费用法,分析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中宅基地置换模式的区域差异性及其原因。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宅基地置换主要采用了置换宅基地、置换小产权房、置换商品房三种模式,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性。区域土地稀缺程度、非农就业机会大小、农地流转稳定程度和农村社会保障稳定程度是导致宅基地置换模式区域差异的主要原因。昆山市C镇因土地稀缺程度较大、非农就业机会较大、农地流转稳定程度和农村社会保障稳定程度较高,宅基地置换交易费用较小,采用类似市场制的置换商品房模式;相反,宿迁市A镇因土地稀缺程度较小、非农就业机会较小、农地流转稳定程度和农村社会保障稳定程度较低,宅基地置换交易费用较大,采用类似层级制的置换宅基地模式;南通市B镇因各项指标处于中等水平,宅基地置换的交易费用中等,采用类似中间混合制的置换小产权房模式。鉴于此,在推行宅基地置换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农民对农村生活生产环境的依赖程度、农地流转稳定程度和农村社会保障稳定程度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宅基地置换模式,避免发生"一刀切"等将农民转移到城镇的强制行为。此外,需要不断完善农地流转和社会保障制度等配套改革,替代农地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保障农民能够获得稳定持续的经济收益,从而促进农民不断向城市转移。  相似文献   

11.
如何在生态门槛内为城市居民实现福利水平的持续提升即城市生态福利绩效的提高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必然选择。本文从生态福利视角出发,基于DEA方法构建城市生态福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两阶段考虑非合意产出的Super-NSBM模型和DEA窗口分析法测算了中国35个主要城市2011—2015年的生态福利绩效,将生态福利绩效分解为生态经济效率和经济福利效率两阶段,打开城市生态福利转化过程的"黑箱",并通过冗余度分析为各城市指明效率改进的方向。研究发现:"十二五"期间,我国35个主要城市的整体生态福利绩效水平不高,且城市之间差异较大,总体上未能实现DEA有效,但近几年呈现出逐年改善的利好趋势。分阶段效率来看,第二阶段的经济福利效率高于第一阶段的生态经济效率,生态经济效率偏低是导致整体生态福利绩效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分区域来看,城市生态福利绩效综合水平呈现出"中部最高、东部次之、西部最低"的态势。与传统的单阶段("黑箱"评价)视角下考虑非合意产出Super-SBM模型相比,两阶段视角下基于考虑非合意产出的超效率网络SBM模型的测算结果精确度更高,再次验证了本文选取该模型的合理性。为提高城市生态福利绩效,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提出低效率城市应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有效推进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建设公共交通导向的紧凑型低碳城市等建议。  相似文献   

12.
文章通过构建产权细分、市场发展与租值界定的分析框架,系统分析了改革开放之后农地产权变迁呈现出结构细分特征的内在机理。研究表明:1国家由于农地租值耗散而对农地产权结构管制的放松,构成了农地产权结构逐渐细分的前提与背景;2农地产权变迁与市场形成的互动发展过程,使得农地产权界定出每个阶段的农地租值,进而表现出"收益权-使用权"再到"收益权-使用权-处分权"的结构细分特征,并且每一次的农地产权结构细分都是包含既有产权内容的"螺旋式上升"。在理论上揭示出:如何有效界定农地租值是农地产权界定是否有效的关键,而农产品和农地要素市场作为发现并最大化租值的过程与场所,其自身形态的变动与农地产权结构的细分存在相互作用的内在关系,由此构成农地产权结构逐渐有效细分的关键。据此文章建议继续放松农地产权与市场双重管制,以市场自发交易的形式探索农地产权改革,实现农地产权结构进一步细分。  相似文献   

13.
公共资源与最优产权选择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共资源是指在产权界定过程中,资源所有者被迫放弃或者没有进行产权界定的资源部分,而产权界定本质上是划分公共资源归属权的过程。根据组织对公共资源控制权的性质,将其分为两类——组织间公共资源和组织内公共资源,并据此将产权界定、生产和交易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中。通过分析,认为随着公共资源范围的变化,不同产权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和转化的系列,即从资源非稀缺条件下的纯公共产权到资源全为废弃物的纯公共产权系列;不可交易的所有权是产权系列中的特殊形式,私人产权和俱乐部产权是这一系列中的过渡形式;组织内和组织间的均衡博弈结构决定最优产权的具体选择形式。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有关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关系的研究大量涌现,但基于中国碳排放交易制度,尤其是从微观企业层面考察碳排放交易制度对企业创新质量影响的研究仍有待丰富和深化。有鉴于此,采用2008—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面板数据,以专利申请总量表示创新数量,以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别表示高质量创新和低质量创新,进而采用DID模型构建中国碳排放交易制度对企业创新质量影响的准自然实验框架。同时,为增强实证结果的解释力,采用PSM-DID方法对实证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异质性检验以及政府补贴方式的创新激励机制检验。结果表明:①碳排放交易制度在提高"处理组"企业创新数量的同时,也能促使企业兼顾创新质量,但从影响程度来看,碳排放交易制度对低质量创新促进作用更为强劲。②从企业所有权和规模异质性来看,碳排放交易制度主要对国有股份企业和大规模企业创新质量有促进作用,而对民营企业和小规模企业进行高质量创新的诱导力度较小或不显著。③机制检验结果表明,政府补贴政策能够有效弥补碳排放交易制度对高质量创新诱导乏力的不足,但创新激励效果因政府补贴方式而异,其中政府事前补贴优于政府事后补偿;此外,碳排放交易制度通过促使政府为被规制企业提供更多的政府事前补贴,从而有效缓解企业"遵循成本"压力,推动企业转向高质量创新。由此认为,加大对小规模民营企业高质量创新补贴、采取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的创新补贴方式,应是进一步助力碳排放交易制度诱导企业转向高质量创新的政策制定方向。  相似文献   

15.
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框架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框架的探讨对于推进我国不可再生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的形成、指导我国不可再生资源的科学开发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有着明确的实际意义。本文在国际通用的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性的提出了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技术框架(以下简称框架)。该框架以实现国家矿产资源资产摸底和官员环境绩效评估为目标,函括了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原则,资产负债表的会计主体、会计要素、相关交易和事项的具体指向,资产负债表的实物量账户和价值量账户的内容和归类,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具体编制流程,以及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示意等内容。具体而言:首先,本框架指出了矿产资源核算应坚持复式记账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其次,框架明确了会计主体为矿产资源的所有者(即政府),会计要素中的资产指的是由政府辖区控制的矿产资源,负债指的是政府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从生态系统中"借"的其他自然资源(比如水资源、能源资源等)和生态服务(清洁的空气、水循环、气候调节等),这是本框架区别于传统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所在;再次,框架确立了矿产资源开采涉及的六大相关交易和事项,并据此设立了五类实物量账户和三类价值量账户,其中特别构建了集"生态系统服务"、"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三位于一体的"生态成本"和"生态负债"账户;最后,框架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的六大相关交易和事项,以及明确的以资产、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为区分的会计账户,具体展示了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具体编制流程,并形成了最终的资产负债表示意。除此之外,本框架还提供了如何将实物类账户价值化的方法,特别提出了可用资源租金的净现值方法测度没有直接市场价格的非生产性资产的当前价值。该框架虽然是以矿产资源为研究对象,但其基本思路和技术也适用于其他不可再生资源的资产负债表编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城市居民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城市居民的健康日益受到环境、外部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加上生活方式和健康观念方面的原因,城市居民健康状况的改善缓慢.利用2006年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截面数据,描述了我国城市居民的健康及其分布状况,利用Ordered Probit模型分析了影响城市居民的健康状况的各类因素.结果发现:家庭状况、生活习惯、就医决策、医疗保险等因素均影响城市居民的健康水平;尤其是在收入、工作等经济因素之外,健康观念、就医决策和保险覆盖等社会和制度因素亦对城市居民个人健康产生影响.同时,通过逐步回归控制相关变量的方法,检验了Grossman模型的适用性,同时也检验了影响因素作用机制的稳定性.在总结研究结论与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应从经济,社会和制度三个层面全面促进城市居民健康的综合改革框架.  相似文献   

17.
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靠制度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当前,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正在广泛地改变流域生态环境和流域水资源利用的使用方式。不过,该制度受到复杂规则体系的约束,这些规则以及规则采取的形式,可能会对该制度的最终结果产生关键影响。本文从制度分析与发展(IAD)框架出发,讨论流域生态补偿的应用规则体系,剖析我国首个跨区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试点项目——新安江生态补偿,分析有可能实现持续利用流域生态系统服务的应用规则,及其在流域生态补偿中的逻辑关系和具体表现,并从效率、公平、问责、适应性四个方面对规则进行评估。研究表明,流域生态补偿规则体系为规定补偿主体、增加生态系统服务额外性、界定生态补偿的条件性、调节利益分配以及与其他社会目标相适应等行为提供了普遍遵循的规则,为解决流域生态补偿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提供解决方向。新安江实践表明,位置规则明晰补偿主体和责任、边界规则选择参与者标准、选择规则规定允许的行动集合、偿付规则创新补偿渠道和分级制裁,是跨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基石;信息规则确定可用完整的信息、聚合规则适当放权于当地居民、范围规则建立与流域匹配的管理机构,是促进流域生态补偿持续性的重要因素。通过创造责任共担的多元职位规则,改进市场化的边界规则和偿付规则,建设多元化、市场化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形成有效的补偿规则体系,将有利于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实现成功应用。  相似文献   

18.
本文基于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以天津市武清区等4个区385份被征地农民调查样本为例,采用模糊数学方法分别对征地前后农民福利状况进行了对比测度,结果显示天津市被征地农民总体福利水平提高,其中防护性保障、住房、社区生活评价值比征地前增加;经济收入上升,但同时支出增加,使得经济状况评价值下降;农民心理感受评价值降低。主要政策建议:政府应努力提高被征地农民的人力资本,增强社会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生计;社会保障制度关键在于落实,让被征地农民真正受益;政府可通过合理的产业规划增加就业岗位,同时鼓励和扶持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逐步适应城市竞争。  相似文献   

19.
在已有研究农户家庭生计资产和家庭福利理论的基础上,采用农户生计资产量化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通过对武汉城市圈典型区域宅基地流转农户家庭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宅基地流转对被流转农户的家庭福利影响。运用生计资产量化分析法,研究了被流转农户的家庭生计资产配置,得出农户的家庭生计资产分值,将农户划分为资产缺乏型农户和资产均衡性农户。在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及家庭福利评价框架下,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研究宅基地流转对不同生计资产配置的农户家庭福利影响,研究表明,从总体和资产均衡型农户家庭来看,宅基地流转有助于被流转农户的家庭福利的改善和提高,其模糊指数分别为0.533和0.547,高于流转前设定的模糊状态0.5,而使资产缺乏型农户的家庭总体福利下降,模糊指数从0.5下降到0.464;从影响福利的因素来看,宅基地流转对资产均衡型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社会保障及发展机会有所改善,对社区环境、心理福利有所下降,但对资产缺乏型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社区环境、发展机会及心理福利有所降低,对社会保障和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基于农户家庭生计的可持续和福利改进,由此可得出相应的结论:在宅基地流转中,要实施差异化的流转保障、扶持政策,做到对被流转农户家庭的瞄准补偿与支助;加强对新安置点的选址、规划,新居民点要有利于农户的生活、就业与发展;注重农户参与与生存发展,提高农户自我认可与精神改变,确保宅基地流转后,农户精神福利随着物质福利提高而逐步改善。  相似文献   

20.
用能权是具有公私法双重属性的管制性财产权。用能权交易是我国推进绿色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对实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用能权交易制度旨在从供给侧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与其并行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还包括节能量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节能量交易与用能权交易的规制对象、规制手段、制度设计目的和约束功能相近,故两者存在制度重复建设问题。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设计目的具有协同性、规制对象有交叉,但两者在用能权指标和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履约等方面存在制度衔接不畅问题。通过法学和制度经济学分析,对用能权交易、节能量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整合与重构提出了建议。中国应当取消目标节能量交易制度,并以核定用能权交易取代项目节能量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衔接层面,应当打通用能权交易体系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联合履约机制,即允许用能单位或排放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用能权指标、核定用能权、碳排放配额或核证减排量履约。用能权指标与碳排放配额在履约方面的衔接机制重点在于一级市场的对接。用能权的初始分配仅仅是为重点用能单位设定节能义务的过程,应当以公平为原则,并且采取免费分配的方式。相对于用能权交易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则是为了控制排放单位对碳排放空间这一资源的过度利用。因此,在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环节,政府应当通过有偿分配的方式以实现国家对碳排放空间这一稀缺资源的所有者权益。建立核定用能权和核证减排量的联合履约机制,既允许用能单位购买核证减排量抵消其超额耗能,也允许排放单位购买核定用能权以抵消其超额排放,并对抵消比例设定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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