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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政府2009年末温室气体减排承诺的宣布,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使得节能减排和碳交易问题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解读了中国的减排承诺,回顾了排污权交易和碳交易的发展,分析了排污权交易和碳交易面临的问题,并展望了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认为中国现在制定的碳减排标准减少的是碳排放的增量,既是环境问题又是经济问题,今后减排目标会进一步细化。通过与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碳市场对比,认为建立有效运营的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当务之急是抓紧交易配套资源的建设,如能耗监测系统、配套法律、相关人才培养等,使碳交易平台专业化,以主动掌握碳定价权。碳市场展望方面,认为国内碳市场有望随着各行业、地区减排目标的设定而逐步形成和发展  相似文献   

2.
2015年9月《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中国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性碳排放交易体系以来,中国碳市场的筹建及7大试点的运行备受国内外媒体和学术界的关注。相关预测显示,中国碳市场届时将一举超过目前全球最大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成为世界第一大碳交易市场,但由于7个试点运行时间较短、试点地区重视程度以及建设侧重点不统一等原因,目前中国碳市场存在着监管机构职责不清、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政策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本研究从监管机构、监管政策、技术支持平台、监管内容等方面梳理和分析了中国7个试点碳市场的监管体系,并将其与EU ETS、RGGI等国际上发展较为成熟的碳市场监管体系进行了对比分析后发现:1在监管手段方面,EU ETS与RGGI均侧重于依靠法律手段,而中国碳市场的监管手段则主要以地方性规范文件为主;2在监管机构职能方面,EU ETS的二级管理体系有效划分了监管范畴,保证了各级监管力度。RGGI的第三方独立监管模式则很好的保证了监管的公平性,充分发挥了碳市场事中监管作用,而中国碳市场则主要依赖于地方发改委来进行监管,存在职责划分不明晰等问题;3在监管重心方面,EU ETS侧重于对市场运行中的操作性风险和交易性风险进行防范,RGGI则更加关注交易风险的实时监控,而中国碳市场目前主要针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进行了防范。由此对中国即将建立的全国性碳市场监管机制设计提出了如下建议:1提高碳市场立法效力,完善监管政策体系;2平衡监管权力,成立专职监管机构;3加强过程监管,完善电子平台安全建设;4加大碳市场信息披露力度,鼓励公众及行业协会参与,形成外部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3.
作为调和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的减排工具,碳交易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中国减排目标的实现与经济模式的选择。本文通过构建点弹性与弧弹性两类Tapio脱钩指标,基于倍差法(DiD)与半参数倍差法(SPDiD)分析了2007—2015年碳交易机制对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水平的影响,为助力中国摆脱碳陷阱、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参考。研究结果表明,碳交易市场能够将碳排放的负外部性转换为内部性,促使试点地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由此中国碳试点政策的提出与实施并未导致试点地区GDP与人均GDP增速放缓;同时试点政策促进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脱钩可转换为促进碳强度的降低,则碳交易体系显著促进了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两者的脱钩水平,助力中国摆脱碳陷阱。基于市场机制的碳交易能够激励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由重变轻"、能源结构"由黑变绿",解决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且碳市场的构建有效实现了"碳试点计划"的目标,完成了碳交易体系构建初期的目的,达到构建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要求。应积极推进碳交易体系建设,发挥碳强度目标的碳脱钩功效,完善市场交易制度,维持市场运行稳定;全国统一碳市场短期应以推进碳排放和经济增长脱钩为主要目标,综合考虑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联,并积极发挥其创新效应。  相似文献   

4.
清洁发展机制与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创设的实现全球碳减排目标的三大灵活机制之一,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其在我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也对我国参与国际碳市场和构建国内碳市场带来了风险与障碍.针对于此,本文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类型、数量、注册、签发等情况进行对比,发现我国虽然项目众多,但发展极不平衡.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律保障机制缺失,项目减排潜力发挥不充分,缺乏对转让技术的科学评估等.然后,通过介绍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在2012年“后京都时期”的发展趋势,揭示了中国在这一过程中所承担的项目投资减少、成本增加等市场风险以及“碳泄漏”等环境风险.针对上述问题和风险,本文提出以现有清洁发展机制经验为基础构建中国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基本思路,即建立以排放交易法律体系为基础,以自愿碳交易市场构建为起点,以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为保障的中国碳排放交易机制.  相似文献   

5.
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碳交易的市场化在当前面临较多的瓶颈约束和政策风险。基于对我国碳交易发展基本态势和制约因素的考察,分析了碳交易标的的法律属性、交易环节,以及构建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的价值和作用,揭示碳交易市场运行机制与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的内在统一性;指出:顺应我国节能减排政策与策略实施对碳交易市场化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创建、交易规则形成、市场规模扩张、交易平台构建、交易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是构建我国碳交易促导的法律机制、突破碳交易市场化瓶颈约束和降低政策风险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提出迎合碳减排交易机制对市场创造、技术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配额登记与交易注册平台建设和碳权保护的立法需求,构建我国促进和引导碳交易市场化发展的法律机制的建议和思考。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碳交易市场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区域为单元剖析碳交易市场构建路径意义重大,将为全国碳交易市场构建探寻科学有效的路径。以典型城市重庆市为例,基于立足市情、探索新路的客观分析,重庆开展区域碳交易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和良好的市场基础,供需条件已基本形成。重庆市域内以碳冲抵方式推广实施"碳票"交易模式,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实现市域内碳减排。交易执行时以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为基础,建立碳交易中心,制定相应的交易规则与交易系统,强化认证管理,落实第三方核证制度,严格交易管理与监督,规范碳交易市场秩序。政府应从宏观上进行把握和引导,运用政策杠杆推动形成交易需求和交易环境;成立碳交易协调统筹机构,负责对碳交易过程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等;设计科学有效的路径,推进碳交易有效执行;加强碳交易市场调控和监管,保证碳交易顺利进行。通过不断完善碳交易模式以及制定配套政策体系,渐进形成相对成熟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的构建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业的高能耗投入在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导致碳排放的急剧增加,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肩负着巨大的减排责任。为了探索减排方式,中国自2013年先后在7个省市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研究碳交易对工业碳排放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有助于科学评价政策,为全国工业碳交易市场的推行提供合理的建议。本文利用中国30个省份规模工业碳排放数据,首先分别采用DID和PSM-DID方法考察了碳排放交易对工业碳排放和碳强度的影响,其次在使用SFA测算出各省规模工业能源技术效率和能源配置效率的基础上探讨了碳交易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影响大小。结果发现:(1)碳交易对试点地区规模工业的碳排放量和碳强度有显著抑制作用,分别使二者下降4.8%和5.2%;(2)碳交易分别使试点地区的工业能源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显著提高0.03和0.08;(3)碳交易发挥作用的机制与规模工业的能源技术效率有关。能源技术效率的减排效应大于能源配置效率的增排效应,最终导致政策具有减排作用。这些结论说明,想要推进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并使其长期发挥减排作用,必须要加快碳交易市场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包括碳价机制和配额分配机制等,使市场交易与政府调控有效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增加研发投入,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新技术;转变能源消费结构,倡导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使用。  相似文献   

8.
面临来自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及国内环境污染恶化的双重压力,中国逐步明确了采用市场化手段来提高气候、环境治理水平,碳交易便为其典型代表,然而目前统筹考虑碳交易的碳减排及绿色协同发展效应的研究却相对欠缺。为此,本文以碳交易试点政策为例,区分碳交易的减排及区域绿色发展效应,分别构建碳排放强度和非期望产出包含全域排放物及区域污染物的曼奎斯特—卢恩伯格指数,基于2008—2015年30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并进一步检验了协同路径和作用机制。结果发现:①中国碳交易政策在促进了试点地区碳排放强度下降的同时,还促进了试点地区整体绿色发展;②中国碳交易政策的区域污染物协同减排效果主要通过协同减排SO_2实现;③中国碳交易政策实现碳减排及区域绿色发展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技术升级。这些结论说明:应继续扎实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在实现全球碳减排的目标框架下同时促进区域环境改善;充分考虑碳交易与排污权交易的协同作用,在进行温室气体和区域污染物的"协同减排控制"中,综合考虑协同效应和减排成本,以达到用最低成本实现碳减排和区域污染物减排的双重目标;多手段并行推动绿色发展,除积极吸取碳交易试点阶段经验教训外,还应联合其他多项环境保护政策共同协作、相互补充,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市场调节作用和政府的总体把控能力,共同促进区域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9.
环境产权化理论与生态现代化理论演绎出的碳市场被奉为解决碳排放"负外部性"的有效手段。《京都议定书》开创了"自上而下"模式的国际碳市场,但因未充分尊重缔约方自主和平等参与而成为一个封闭的"碳交易俱乐部"。京都机制的实践不足与碳市场的理论争议引发《巴黎协定》碳市场存废之争。《巴黎协定》的"国家自主贡献"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由"强制约束"向"自觉责任"的转向。基于新履约模式,缔约方形成四种新市场机制方案:基线与信用及碳交易机制、基线与信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机制以及国际碳交易机制。为保障有效减缓并兼顾自主与平等参与,《巴黎协定》建立了"自上而下"基线与信用机制,但采取了与京都机制"项目"基线不同的"部门"基线。新市场机制对信用交易不再特殊限定,尊重缔约方参与和适用的自愿性;且以"部门"的总量约束为准入门槛对所有缔约方统一要求,体现出平等参与的特点;减排单位中植入可持续发展标准从而对新机制实施的总体效益予以"硬约束"。新机制将促进部门内的减排单位统一,为国际碳市场奠定规则基础。但其市场淡化与可持续发展植入亦将影响国家及区域碳市场异质化发展,不利于国际碳市场构建,其背弃配额交易,独采信用交易亦会抑制碳货币形成。中国建立国家碳市场旨在促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将有利于中国履行"碳强度"和"非化石能源比重"的自主承诺,还将扭转经济增长对高碳排放的依赖,为未来中国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0.
中国作为主要的碳排放国之一,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作为推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措施之一,建立碳交易机制能够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弥补行政命令式政策的局限性,有助于实现碳减排目标。为评估中国碳交易机制对碳交易试点省市碳绩效的政策影响效应和作用路径,文章选取2005—2017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首先,采用SE-SBM模型测度各省市碳绩效水平;然后,以碳交易试点省市为研究对象,采用合成控制法构建实验组和控制组,评估碳交易机制对试点省市碳绩效水平的影响效果,并进行有效性检验;最后,运用递归模型探究碳交易机制对碳绩效水平的作用路径。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平均碳绩效值在0.5左右,区域差异性显著;部分省市呈现波动式上升趋势,另一部分省市则呈现波动式下降趋势。(2)碳交易机制有效提升了试点省市的碳绩效水平。由于试点省市所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碳交易机制对碳绩效的影响程度存在区域异质性。碳绩效水平提升幅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北京、天津、湖北和重庆。(3)能源结构、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是碳交易机制推动碳绩效水平提升的三条主要路径。基于此,文章提出以下建议:加快全国碳交易机制建设步伐,实现碳交易市场全覆盖;充分考虑区域异质性,因地制宜设计碳交易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1.
随着气候问题日益突出和减排形势的持续严峻,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开始尝试多策并举的方式来削减碳排放。但这两种"单一对峙"的减排制度能否兼容成为我国低碳路径选择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文章通过分析绝对减排目标和相对减排目标与碳税的兼容性,提出相对减排目标下的碳交易能够和碳税兼容,共同实现减排目标;接着针对绝对减排目标下的碳交易与碳税的相悖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通过引入限价模式、调整对象适度重合和有限分离、跨期储存机制、项目抵消减排等扬长避短形成组合制度,以缓解碳交易对减排成本不确定和碳税对总量控制的制度缺陷。从我国承诺的碳强度减排目标和碳交易试点实践出发,基本对策是:立足我国实际,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本目标下分阶段进行:从中短期看,应采纳碳税和碳交易(相对减排目标)双策并举的模式进行减排;从长期来看,我国应该尝试运用碳税和总量控制和交易的碳交易(绝对减排目标)模式推动减排。  相似文献   

12.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体系的连接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正在7个省市进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但多数试点体系的企业纳入门槛较低、覆盖的排放量较小,不利于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降低实现减排目标的社会总成本的作用。连接可以扩大体系覆盖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连接区域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总社会成本,有利于解决"碳泄漏"问题,并减少碳指标价格的波动。本文分析了连接我国不同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面临的主要障碍,认为试点体系连接有利于我国碳市场的长期和健康发展,但连接面临不同层面的障碍,包括国家层面配套政策的缺失以及各试点体系在关键规则设计中的不一致,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建议。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成尚需时日,中央政府应鼓励试点体系进行连接探索,并制定与此相适应的对各省市GDP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办法;有连接意向的体系应该在配额分配方法、遵约机制、价格调控机制、存储与借贷规则、抵消机制等要素方面进行协调。  相似文献   

13.
广东和深圳是中国第一批碳交易试点地区,具有全国碳交易机制试验田的属性,研究粤深碳交易试点机制运行经验对全国碳市场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广东和深圳碳交易机制的关键要素进行剖析与比较发现,两地碳交易机制在覆盖范围、配额总量、分配方案、MRV机制等方面有较大的不同。这些差异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碳交易机制的排放管理设计特点(覆盖范围、配额总量、分配方案、MRV机制)取决于地方的区位条件和政策目标。粤深经济规模和结构差异较大,由此导致两地碳交易机制的管理对象不同,管理对象的行业特征又决定了其他管理要素必然随之发生变化。第二,碳市场运行状态受碳排放管理要素的影响:当配额总量较紧、允许使用的碳抵消比例低、惩罚严苛时,碳市场交易相对活跃,更容易催生碳金融等衍生品市场。在对粤深碳交易机制的运行情况和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后,得到如下启示:1配额有偿分配制度应循序渐进地实施,收紧配额总量是关键。应根据碳交易机制对不同行业竞争力的影响程度确定免费配额的比例;2分配给企业的配额量与节能考核目标衔接,保持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的一致性,减少制度摩擦;3正确处理由产量变化和经济波动对配额分配带来的影响,保持配额分配标准的公平与统一;4稳定公众预期是促进碳交易机制正常运行的关键要素之一;5对未纳入碳交易机制的碳排放行为进行约束,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6提高企业与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增强碳排放数据可靠性。  相似文献   

14.
碳减排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双重战略任务。碳交易政策是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议题,其关键在于通过设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倒逼排放主体实现减排。作为调节经济发展和环境压力的市场型政策工具,碳交易政策能否对碳排放强度以及PM_(2.5)和SO_(2)等大气污染具有协同减排效应值得深入研究。该研究以2006—2018年中国276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基础,以碳交易试点政策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研究;进一步将样本城市划分为东、中、西3个子样本,探究区域异质性,并将中介模型纳入分析框架,探究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影响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传导机制。结果表明:①碳交易政策在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同时,也能有效实现PM_(2.5)与SO_(2)协同减排;②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碳交易政策对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减排作用大小表现为西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其次,东部地区最小;③碳交易政策对地区降污减排的中间作用机制表现为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和碳强度、SO_(2)、PM_(2.5)的显著中介效应。这些结论表明:在城市大气环境治理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市场与主体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碳交易政策,要将区域异质性考虑在内,增强对大气污染的区域协作治理。另外,城市规划建设要以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立足点,获取环境经济综合效益。研究结果为完善中国碳交易制度,优化污染物协同减排路径,实现绿色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15.
随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启动,碳市场一体化对企业区位选择、产业转移以及中国空间经济格局的影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以碳市场一体化为背景,整合"新"新经济地理学(NNEG)和基于agent的计算经济学(ACE)的理论和方法,直接从异质性企业生产决策、碳交易和区位选择行为出发,建立了一个基于agent的两区域空间经济学模型和计算实验平台,并通过设置不同的政策情景,探讨了碳市场一体化背景下碳减排、碳交易、区域政策倾斜及碳配额分配方式等多种因素对企业的区位选择、产业集聚、东西部区域差异、效率与福利、碳交易活跃度等方面的动态影响。研究表明:(1)在没有东西部地区间碳减排政策差异和碳市场交易的情形下,碳减排政策并不必然改变企业的区位选择,这种环境管制能够加剧企业间竞争,从而提升各地区企业的生产效率。(2)在没有碳市场交易的情形下,对西部地区的碳政策倾斜将影响企业区位选择,改变经济的空间格局,缩小地区之间的差异,但缩小区域差距的效果随着碳约束的收紧而减弱。(3)在同时存在区域碳政策倾斜和碳市场交易的情形下,碳市场交易有利于企业向东部发达地区集聚,企业边际成本降低,两地区企业总数量增多,社会总体福利增加。(4)碳配额的分配方式直接决定碳交易的生命力。分配规则尽可能地纳入企业异质性因素不仅能提升碳交易活跃度和持久度,还能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全局经济效率。本文还就整合空间经济学和基于agent的计算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6.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已然成为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环境规制手段之一,但碳交易市场建设在空间维度上的溢出减排效应评估仍然存在不足,减排作用发挥的具体渠道和综合效果亦有待明晰。基于我国碳交易试点2007—2017年的样本数据,利用合成控制法进行准自然实验并结合动态空间杜宾模型综合评估碳交易政策实施的空间减排效应;进而立足于经济发展、能源消费和技术进步渠道分析碳交易政策发挥减排作用的具体路径。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整体上有效促进试点地区的碳减排,其中天津、湖北等地响应迅速且显著。碳交易试点政策在有效抑制试点地区碳排放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溢出效应同时有助于抑制邻近地区的碳排放。碳交易政策减排效应发挥存在较长的周期性,长期内其减排作用逐渐显著,且直接减排作用要远强于间接减排作用。经济发展渠道是现阶段碳交易政策发挥减排作用的重要路径,但同时对周边地区碳排放具有促增威胁,而能源消费则是导致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阻碍。长期来看,技术进步将成为碳交易政策潜在减排效应有效发挥的关键所在。基于此,积极推动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建设,注重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均衡发展和有序推进,同时强化区域间绿色经济协同发展和知识技术交流合作,从而形成区域间良性协作的低碳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7.
驱动管理对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是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一项重要功能。基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减排机理和倍差法原理构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减排有效性评价方法,通过碳排放权配额总量松弛度计算、管理对象分别在对照期和实验期的相对减排率测算比较,建立起机制减排有效性充分必要条件的判断矩阵,对我国7个碳交易试点机制进行减排有效性的评价和分析,提炼出影响碳交易机制减排有效性的要素,为国家碳交易机制运行提供参考。研究表明:在管理对象具有减排潜力的情况下,如果配额总量供给低于碳排放需求,碳交易机制能有效地发挥促进减排的作用;当管理对象处于边际减排效应递减阶段时,配额总量的松紧程度对碳交易机制的减排有效性影响不大;碳交易机制所处经济体的整体碳排放水平和经济结构变化程度对减排有效性具有较大的影响。影响碳交易机制减排有效性有4个关键要素:碳交易机制管理对象的减排潜力大小、配额总量松紧度、碳价水平和经济波动幅度。建议:(1)优先选择减排潜力大的企业进入碳交易机制,对行业的减排潜力进行预评估,根据减排潜力大小设置合理的配额总量;(2)对配额总量设定采取定期评估与调整机制;(3)运用财政或金融手段将碳价维持在合理的价格水平区间内,使其发挥刺激企业采取主动减排行动;(4)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环境状态对碳交易机制的部分要素进行因地制宜的调整,以增强碳交易机制的减排有效性。  相似文献   

18.
碳资产管理业务对活跃碳市场交易、缩减碳排控企业成本以及实现碳资产保值增值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碳资产管理会面临多种风险,影响碳资产管理的顺利进行,降低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现有文献对碳资产管理及相关风险却研究较少。为了加强企业对碳资产管理风险的认识并且做好应对措施,同时弥补现有研究的空白,本文对碳资产管理中面临的相关风险进行介绍说明,并且引入多种应对措施。本文将碳资产管理中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以及资产返还风险五种类型。在应对措施方面,本文提出鼓励企业参与碳交易、吸引金融机构进入碳资产管理业务、完善碳统一市场制度、追踪宏观经济变化、石化行业价格波动以及行业内技术革新信息等建议,以促进我国碳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与碳交易市场的活跃。  相似文献   

19.
一方面,由于我国内外资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碳排放效率差距较大,不同的碳减排政策势必会对内外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同的影响;另一方面,已有文献大多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对不同减排政策的实施效应进行分析,而事实上我国碳减排政策所覆盖的产业大多是不完全竞争甚至是寡头垄断。由此,我们基于内外资企业存在低碳技术差距这一新的研究视角,通过构建两阶段博弈模型来比较分析相同碳强度减排目标下强制减排、碳税与碳交易等三种减排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产量、市场份额及其社会总产量的影响,从而有利于我国从妥善处理内外资关系的角度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减排政策。结果表明:(1)三种减排政策都降低了内资企业的产量和市场份额,且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差距越大时内资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越多。(2)强制减排降低了社会总产量,碳税和碳交易同等幅度地减少了社会总产量。(3)最优税率仅仅是减排目标的增函数。(4)市场出清的碳交易价格和碳税税率相等,且其数值仅与减排目标正相关,而与碳排放权的分配无关。(5)碳交易比碳税更有利于"保护"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相关政策启示如下:(1)尽快确定普适的碳排放核算标准,核算出各行业内外资企业的低碳技术差距;(2)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碳交易机制,建立促进缩小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的机制;(3)在碳交易市场条件不成熟的行业可以率先推出碳税政策;(4)政府应该根据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差距来对不同行业采取最适宜的减排政策,而非"一刀切"。  相似文献   

20.
自京都议定书确定市场机制减缓气候变化以来,国际碳市场发展迅速,呈现全球化、金融化的发展趋势。从经济利益角度来分析,国际气候谈判的本质,一是发展空间的争夺,二是经济利益的竞争。由于碳市场具有政策兼容性强、区域行业拓展性强和金融衍生性强三大优点,国际碳市场将是各国经济利益博弈的主要载体,市场机制将成为未来全球气候协议的核心要素。通过深入分析市场机制与全球气候谈判长期目标、资金、监测报告核查以及行业减排等重要议题的密切关系,提出了发达国家气候谈判的核心利益之一就是旨在推动建立全球统一碳市场。一方面通过控制全球碳市场的标准、市场、金融等体系和规则主导话语权,继续保持发达国家在全球低碳发展下的经济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则可巧妙逃避发达国家历史排放责任与气候债务。基于国际碳市场发展的深刻背景与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的情况,对中国发展碳市场的重大问题提出了四方面建议:一是中国碳市场发展目标应服务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总体政策和目标;二是中国碳市场应以实体经济为主体,并服务其升级转型;三是建立和发展全国统一的碳市场首先必须考虑区域不平衡的原则;四是中国碳市场的国际链接应与中国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进程结合,特别是应与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相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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