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碳金融全球布局与中国的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问题的挑战,经济增长方式从"高碳"向"低碳"转型的过程中,碳金融的兴起与发展加速助推低碳经济的发展与低碳繁荣的实现。本文将碳金融定义为包括碳金融市场体系、碳金融组织服务体系、碳金融政策支持体系三方面内容的有机整体,并分别对其深刻内涵与丰富实践进行深入解析与系统总结。世界各国正在积极布局碳金融,迎接清洁能源和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金融产业机遇,节能减排目标硬约束和资金需求在客观上也要求我国建立一个完善的碳金融体系与之相适应。借鉴发达国家碳金融发展实践经验,本文提出,我国应以建立全方位的碳金融政策体系、多元化的碳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多层次的碳金融体系为目标,引导金融业的全面、深度参与,为我国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广泛的融资渠道并分散风险,为我国低碳目标的实现提供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离不开气候变化科学认知的进步。随着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相继宣布其碳中和目标,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正经历着从科学探索、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到低碳转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系统变革。文章通过追溯全球气候治理的历史演进和碳中和的科学基础,指出气候变化科学进步在量化温室效应、明确当前气候变化归因和估算碳排放空间发挥的重要作用,并促使气候治理由定性描述逐渐转化为定量目标,同时确定了通过碳中和来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路径。文章通过系统分析中国气候变化科学现状,指出尽管中国科研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重大研究成果不足,研究领域分布严重不均衡、影响面窄,不足以有效服务国家气候变化内政外交等。中国碳中和之路任重道远,急需科技支撑助力。文章最后提出应围绕实现碳中和目标,优化完善中国气候变化科学建设,建立气候变化科学的“1+N”发展体系,引导研究与发展需求相结合;建立对应人才体系,在国际气候治理中积极有效地发挥中国智慧,助力中国碳中和的实现。  相似文献   

3.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进程面临新转折,当前德班平台谈判将建立2020年后国际新减排制度框架。国际学术界出现"新气候经济学"的研究热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进程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能源体系的根本变革,人类社会文明形态也将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新气候经济学将探索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理念和相应的经济学理论与分析方法,寻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减排CO2保护全球气候的双赢路径。新气候经济学不仅关注国别之间减排责任和义务的分担,更重视各国在共同目标下创造和扩展合作共赢的空间和机会,探索各国合作共赢的机制和运作方式,分享低碳发展的经验、技术和机会。同时更加关注新国际机制对各国低碳转型的激励和促进作用,使之成为各国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内在动力。实现控制温升不超过2℃目标,世界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都面临排放空间不足的挑战,碳排放空间成为越来越紧缺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大幅度提升碳生产率,即成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减排CO2双赢的根本途径。新气候经济学将关注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碳生产率变化的规律以及提升碳生产率的方法和手段,研究新兴发展中国家CO2排放尽早达到峰值,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途径。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新型能源体系变革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战略选择,并已成为世界趋势,新气候经济学关注碳价对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激励作用,关注能源体系变革对各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能源安全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协同效应,关注碳价机制对国际技术合作与技术转移中利益扩展和共赢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社会和公众消费方式的转变是实现社会低碳转型的关键,因此,新气候经济学也关注生态文明下的财富观、福利观、消费观和生活方式的理论支撑,关注发展中国家城市化进程中低碳化城市建设的发展理念和实施方式,关注消费方式的转变对社会发展目标、发展方式、物质生产方式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和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4.
环境产权化理论与生态现代化理论演绎出的碳市场被奉为解决碳排放"负外部性"的有效手段。《京都议定书》开创了"自上而下"模式的国际碳市场,但因未充分尊重缔约方自主和平等参与而成为一个封闭的"碳交易俱乐部"。京都机制的实践不足与碳市场的理论争议引发《巴黎协定》碳市场存废之争。《巴黎协定》的"国家自主贡献"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由"强制约束"向"自觉责任"的转向。基于新履约模式,缔约方形成四种新市场机制方案:基线与信用及碳交易机制、基线与信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机制以及国际碳交易机制。为保障有效减缓并兼顾自主与平等参与,《巴黎协定》建立了"自上而下"基线与信用机制,但采取了与京都机制"项目"基线不同的"部门"基线。新市场机制对信用交易不再特殊限定,尊重缔约方参与和适用的自愿性;且以"部门"的总量约束为准入门槛对所有缔约方统一要求,体现出平等参与的特点;减排单位中植入可持续发展标准从而对新机制实施的总体效益予以"硬约束"。新机制将促进部门内的减排单位统一,为国际碳市场奠定规则基础。但其市场淡化与可持续发展植入亦将影响国家及区域碳市场异质化发展,不利于国际碳市场构建,其背弃配额交易,独采信用交易亦会抑制碳货币形成。中国建立国家碳市场旨在促进能源市场化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将有利于中国履行"碳强度"和"非化石能源比重"的自主承诺,还将扭转经济增长对高碳排放的依赖,为未来中国履行强制减排责任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5.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全球性环境挑战之一,气候变化谈判关乎各国在气候秩序中的权力与义务,涉及到各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已经成为国际政治博弈的新舞台.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厘路线图精神,发达国家应承担起历史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可持续的、可预测的资金支持,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但是,由于发达国家缺乏履行公约义务的政治诚意,长期以来在资金问题上同发展中国家展开了艰苦的斗争.哥本哈根会议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资金呈现出资金来源多样化,资金规模逐渐缩水,资金治理机制对发达国家出资约束力近一步降低的趋势.各利益集团围绕资金机制谈判展开激烈博弈,欧盟与美国正在逐步突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争夺气候变化谈判领导权并力图将我国拉入出资国之列,发展中国家阵营逐步分化为“基础四国”、“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等,保持共同立场难度日渐增大.尽管绿色气候基金在德班会议后正式启动,若无资金注入,也只能为未来资金机制谈判带来不确定性.面对上述形势,我国应坚持公约基本原则,坚持发展中国家定位,加强综合研究及前瞻性判断,以积极的姿态和务实的态度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以争取自身的发展权益,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同时,探索在当前发展阶段下发展低碳经济和建立低碳社会的路线图,不断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实现自觉减排,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6.
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了CO2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双碳"目标的确立提出了艰巨而紧迫的立法任务。由于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因此,中国未来气候变化立法的监管领域在关注国内监管空间和已有立法的同时,还应注意其国际面向的监管空间和衔接。气候变化法律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国际上还没有通过一部气候变化法即可解决全部碳排放问题的成功先例。气候变化法律监管空间宏大,涉及领域和问题复杂多样。所涉及的领域和问题都与应对气候变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决定了气候变化立法包含以实现气候政策目标为主要目的的直接立法和对气候目标实现具有支持、阻碍影响的间接立法两种类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应采用双阶体系构造模式,即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模式。直接立法包括气候变化的框架法和专项立法,间接立法包括所有间接影响气候政策目标实现的相关法律。直接立法解决应对气候应对的目标、碳预算、管理体制、实施机制等较为集中的问题。间接立法则因为气候变化监管措施跨领域、跨部门和行业,应拓展至能源法、经济法、农业法、环境法、民商法等领域。直接立法和间接立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应密切配合,彼此呼应,构成一个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体系。以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双阶模式构建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并以此从不同的路径实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本文介绍了碳金融的定义以及中国构建完善碳金融体系的背景,指出我国的CDM市场虽然是全球最大的CDM市场,但碳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国际CERs定价权,CDM项目存在巨大的风险,这些问题亟需解决。中国的银行业作为中国金融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完善的碳金融市场上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分析了目前中国银行业参与碳金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央银行和中国商业银行介入碳金融的方法。中央银行应与商业银行相互配合使中国的碳金融市场尽快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8.
《巴黎协定》的达成预示着全球正在积极向低碳转型。依靠技术创新与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业已成为国际共识。欧盟近年来在气候变化领域的领导力式微,美国特朗普政府直接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一度失去领导力和方向感。中国是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的积极维护者,引导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并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应对气候变化的承诺。近年来,中国已经从低碳技术输入国和受援国,逐步转变为技术输入和输出并举。在"后巴黎"时期的全球气候治理中,中国应当做好战略性谋划和布局,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国际科技合作为切入点,以"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开展科技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主动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新方向"为指导思想,以实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软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提升为内在动力,全面、积极、主动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走向依靠国际科技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新方向。  相似文献   

9.
气候变化已成为制约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未来拥有更多碳减排空间和先进碳技术的国家将在全球发展中处于有利地位。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气候变化政策的主要推动者欧盟以及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等三方在全球气候变化领域的领导权与话语权争夺将更加激烈。欧美推动的碳关税政策已成为大国气候博弈的有力工具,如何在大国气候博弈中破局成为中国制定气候战略和减碳政策的重点。该研究利用全球多区域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以欧盟和美国对进口产品施加碳关税政策进行大国气候博弈为假设,设定八种可能情景,对中国受到的经济与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结果表明:(1)欧美推动的碳关税政策一定程度上造成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福利出现损失,同时对碳密集型商品出口有较大程度的负面影响,但对整体减排影响较为微弱。(2)欧美的碳关税政策对于欧美自身的碳减排效果并不明显,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行为。(3)中国出口退税政策一定程度上可以减缓碳关税政策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冲击,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中国的碳排放。(4)中国政府需谨慎对待对进口商品施加碳关税的反制措施,其可能会带来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建议中国采取出口退税政策主动缓解碳关税带来的...  相似文献   

10.
全球气候变暖正逐渐演变为影响人类未来发展的严重危机。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提出将在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陆续出台“1+N”“双碳”政策体系。该研究通过两种典型的质性研究方法——扎根理论和制度语法学,对23份共计16万余字,来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和省份颁布的“双碳”政策文本进行解码与分析,廓析中国“双碳”政策路径的要素结构和功能轮廓,厘定不同政策路径下的组态结构和规制强度。通过扎根理论研究发现中国“双碳”政策路径已然十分全面完整,其中:行政机制下的政策路径包括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管控、法规与标准体系、重点行业降碳治理、能耗总量与强度控制(双控)、生态碳汇;市场机制下的政策路径包括循环经济发展、能源转型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绿色金融发展、绿色转型发展。制度语法学分析结果表明:“双碳”政策路径以ADIC规范性陈述为主(177个,占比52%),其次是AIC策略性陈述(130个,占比38%),而ADICO规则性陈述最少,仅33个,占比10%。实现“双碳”目标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双重压力,ADICO的制度语法结构是最理想的政策陈述范式,因为该结构的政策规制强度更大,也更容易实现其治理效能。毫无疑问,政策规制是有效缓解“双碳”治理压力的重要抓手,更是确保实现“双碳”治理效能的确证性手段。政策规制主要面向高耗能高排放为代表的工业领域,依托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组织,以政治动员和行政法令为手段,推进高碳领域的“双碳”治理。通过进一步构建“双碳”政策规制机制的理论框架,按照规制强度将“双碳”治理分为“强制性治理”和“柔性治理”,提出两种“双碳”治理范式背后的底层逻辑正是行政机制下的科层动员和市场机制下的资源配置。同时,随着未来“双碳”目标的逐步实现及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逐渐脱钩,治理逻辑需要从“强制性治理”逐步转向“柔性治理”,从“行政科层制动员”转为“市场资源均衡配置”。  相似文献   

11.
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了CO2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双碳"目标的确立提出了艰巨而紧迫的立法任务。由于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因此,中国未来气候变化立法的监管领域在关注国内监管空间和已有立法的同时,还应注意其国际面向的监管空间和衔接。气候变化法律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国际上还没有通过一部气候变化法即可解决全部碳排放问题的成功先例。气候变化法律监管空间宏大,涉及领域和问题复杂多样。所涉及的领域和问题都与应对气候变化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这决定了气候变化立法包含以实现气候政策目标为主要目的的直接立法和对气候目标实现具有支持、阻碍影响的间接立法两种类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应采用双阶体系构造模式,即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模式。直接立法包括气候变化的框架法和专项立法,间接立法包括所有间接影响气候政策目标实现的相关法律。直接立法解决应对气候应对的目标、碳预算、管理体制、实施机制等较为集中的问题。间接立法则因为气候变化监管措施跨领域、跨部门和行业,应拓展至能源法、经济法、农业法、环境法、民商法等领域。直接立法和间接立法的有关法律制度应密切配合,彼此呼应,构成一个完整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体系。以直接立法加间接立法的双阶模式构建中国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模式的理性选择,并以此从不同的路径实现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目标。  相似文献   

12.
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影响一直受科学家和国际组织的广泛关注。在现有的科学技术无法确切论证气候变化对环境的总体影响及对小岛和低地国家带来损害情况下,该议题自提出至今的进展都举步维艰。本文对议题谈判进展及各方立场进行梳理,提出未来谈判和规则的制定应以全球气候正义为价值衡量标准,树立整体观上的气候正义理念。并对气候正义内涵进行具体解读:一是以人权保护为维度,指出保护小岛和低地国家的基本人权是实现气候正义的逻辑前提;二是指出应当基于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传统分析视角,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作为设定权利与义务分配机制时的基础标准;三是气候正义要求一国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领土无害使用原则,负有不污染和破坏他国环境和生态的义务,如违反便可能引发国家责任或惩戒。本文进而以气候正义为价值指引提出三种救济路径:一是国家责任路径,以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的规则或原则为法律依据,根据一定的规则,来判断当事国的损害行为或结果是否构成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二是国际环境规制路径,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确立的遵约与履约机制下解决问题,利用市场机制和激励手段如基金和保险支持制度来救济或补偿损失与损害;三是国际环境争端解决路径,主要以磋商、协商、和解、谈判等非强制性方式及国际仲裁、国际司法的法律手段解决气候争端。在救济路径上,应以全球规制路径为主,以国家责任路径为补充,以环境争端解决方式为程序性保障。中国基于全球气候治理的积极推动者,应表明立场,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为谈判基础,加强南南合作,履行国际气候承诺,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推进该议题的国际谈判。  相似文献   

13.
承担减排责任是参与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碳中和目标已成为气候变化领域的热点,目前明确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已覆盖全球超75%的温室气体排放。合理地评价和比较各国/地区碳中和目标将成为全球盘点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各国提振减排目标具有参考意义。该研究首先利用配额分配模型,研究了全球2℃和1.5℃目标下主要国家和地区需实现的碳中和年份,评价了各国目标年份与全球温升目标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模拟主要国家和地区实现碳中和的可仿效路径,以年均减排量、人均排放及人均累计排放等指标评估了各国和地区碳中和目标力度。研究得出: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当前碳中和目标无法满足全球实现1.5℃温升目标的要求;美国和欧盟延续现有NDC目标下的年均减排量,即可实现2050年碳中和目标。中国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2030—2050年年均减排率为6.7%,年均减排量为1.5℃目标路径下全球的51%,将面临较大压力;中国未来将成为全球累计排放的主力,其未来选择的减排路径对全球累计排放及温升目标均将产生重要影响。基于上述研究结论,该研究提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积极探索双边或多边协作减排模式,实现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相似文献   

14.
对当前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超越了一般环境问题的范畴,而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关系的重要考虑因素。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实施以及气候变化问题谈判进程的加快.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挑战。文章分析认为.要求主要发展中国家承诺减限排义务的压力与日俱增,而我国开始进入工业化中期.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因此.提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一些思考:(1)充分认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准确把握国际谈判进程;(2)加快制定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采取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力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暖;(3)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能力建设.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活动的能力;(4)充分利用国际合作机制,提高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水平与经济能力。  相似文献   

15.
全球气候治理对于气候风险的认识一直在不断发展。国际气候谈判启动伊始,主导力量呼吁各国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进行温室气体减排,致力于防止出现难以预料但影响巨大的"黑天鹅"式的气候灾害。而当前各国减排力度与全球温控目标仍存在明显的差距,人类社会极有可能面临的大概率、影响大的"灰犀牛"式的气候风险。中国曾多次面临极端气候事件,但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陆续建设的各类基础设施,提升了全社会应对自然灾害和气候灾害的能力及水平。从国际社会输入国内的对全球性气候变化的认知,强化了中国对灾变性气候"黑天鹅"事件的防范意识。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的自然灾害成为严重威胁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灰犀牛"风险。在这种认识转变的背景下,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进程,经历了灾害防范、科学参与、权益维护、发展协同和贡献引领5个阶段。中国气候战略转型的主要原因在于化石能源燃烧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的快速攀升、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的增强,以及中国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压力。面对全球性的气候变化问题,中国不仅从自身情况出发去积极应对,也在为全球安全做出贡献。当前,国内深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气候变化的态度已经转为主动积极去迎战具有"灰犀牛"属性的气候变化风险。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已经转变为强化国内行动完善中国特色的"中国方案",在国际主动引领国际气候进程,迎战威胁人类未来的气候风险。  相似文献   

16.
2022年10月,中国发布了《第四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其中减缓气候变化部分首先阐述了国际气候治理新机制给中国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中国现阶段碳减排成效以及经济转型对碳减排的影响,然后对能源部门碳减排、能源需求部门(工业、建筑、交通)碳减排、碳汇和非二氧化碳减排、CCUS和地球工程进行了评估,最后分析了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路径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愿景。这些评估分析结论为中国更好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相似文献   

17.
2015年9月《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中国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性碳排放交易体系以来,中国碳市场的筹建及7大试点的运行备受国内外媒体和学术界的关注。相关预测显示,中国碳市场届时将一举超过目前全球最大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成为世界第一大碳交易市场,但由于7个试点运行时间较短、试点地区重视程度以及建设侧重点不统一等原因,目前中国碳市场存在着监管机构职责不清、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政策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本研究从监管机构、监管政策、技术支持平台、监管内容等方面梳理和分析了中国7个试点碳市场的监管体系,并将其与EU ETS、RGGI等国际上发展较为成熟的碳市场监管体系进行了对比分析后发现:1在监管手段方面,EU ETS与RGGI均侧重于依靠法律手段,而中国碳市场的监管手段则主要以地方性规范文件为主;2在监管机构职能方面,EU ETS的二级管理体系有效划分了监管范畴,保证了各级监管力度。RGGI的第三方独立监管模式则很好的保证了监管的公平性,充分发挥了碳市场事中监管作用,而中国碳市场则主要依赖于地方发改委来进行监管,存在职责划分不明晰等问题;3在监管重心方面,EU ETS侧重于对市场运行中的操作性风险和交易性风险进行防范,RGGI则更加关注交易风险的实时监控,而中国碳市场目前主要针对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进行了防范。由此对中国即将建立的全国性碳市场监管机制设计提出了如下建议:1提高碳市场立法效力,完善监管政策体系;2平衡监管权力,成立专职监管机构;3加强过程监管,完善电子平台安全建设;4加大碳市场信息披露力度,鼓励公众及行业协会参与,形成外部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8.
"气候资金"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产生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之下,指为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来自发达国家新增的、稳定的援助资金。但随着世界经济贸易格局变迁和气候谈判进程的发展,气候资金概念与内涵,国际气候资金基础制度,资金实际运行中的效率标准都在悄然发生演化,本文在对最新的气候资金机制的法律文件、信息通报、文献资料、智库报告进行了梳理,分析了气候资金概念的核心要点和演化趋势,并对全球环境基金、气候变化特别基金、适应基金、绿色气候基金等《公约》内基金以及《公约》外基金发展的最新趋势进行了分析比较,对气候资金实际运行中效率准则的内涵和发展趋势进行了评述。分析指出,目前,公约框架内外资金体系在不断演化,目前多个渠道竞争发达国家有限的公共资金资源,公约内资金机制的规模受到越来愈多的资金机制和渠道的挤压;用款国在资金性质及资金运用上依然缺乏决定权;且多资金渠道使得运营规则多样化,气候资金基础制度被"边缘化"。据此,文章在最后提出我国应当反对"气候资金"与ODA相混同,坚持融资渠道特定性,并应进一步开辟其他多边和双边渠道,以获得更多资金和技术合作渠道;在确定受资计划和项目时,力争以我国自身应对行动规划和方案为主。国内的气候资金机制建设则一是坚持不断完善国内碳价格信号,形成稳定的碳价格的发现机制,二是要建立专门的气候基金,用于对外吸收、提供气候资金的统一渠道。  相似文献   

19.
当前,全球碳交易体系分割且从属于不同的政府或区域管辖之下的发展特征,产生出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分散交易体系如何链接、各市场减排效果如何比较等问题。由于国际碳市场相对发展还不成熟、预期寿命不确定、波动性较强,且由于碳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长期的定量数据记录,市场上为参与者提供的风险管理工具很少。而随着2013年中国七省市的区域碳交易试点陆续启动,结合全国层面的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碳交易将成为中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发展初期,我国碳金融市场至少存在机制设计风险、市场供给风险及违规操作风险等方面的挑战。因此,无论是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经济部门和市场稳健发展还是从公共利益出发,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均应识别碳金融市场的风险,以保证有效的交易和定价机制、避免欺诈和价格操纵、平衡信息透明度及保密程度为基本原则和目标,尽早从监管法律、监管机构及权限、监管范畴及监管内容等多方面全面设计碳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20.
碳关税是在全球气候变暖和人类环境压力与日俱增的背景下由欧盟等发达国家提出的,是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之名的一种新型绿色贸易壁垒.中国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碳关税的实施必将影响中国的农产品出口.本文首先运用进化博弈理论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征收碳关税问题上可能采取的最终策略;然后采用古诺模型探讨了在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背景下,中国应采取哪些策略可以减少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最后,基于情景分析和蒙特卡洛模拟的结果,提出了全球碳关税背景下中国应该采取的最优策略.研究结果显示:①发达国家很可能会强硬征收碳关税,而发展中国家很有可能会妥协.②中国可采取多种措施减轻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这些措施包括向发达国家征收报复性碳关税、对内征收碳税以及开发低碳农业技术等.③在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的情景下,中国的最优策略是对内征收碳税.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