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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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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变迁具有阶段性、政治性和内生性等特点,这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特有的现象,也为今后的农村土地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尽管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曾对农村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但该制度已与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其立法偏于公平和稳定价值,忽视了对土地利用效率价值,主要体现为:承包经营权期限较短,抵押权和继承权无法实现,土地自由流转的法律限制性规定较多.解决这些问题,应根据<决定>精神和原则,以建立农村基本社会生活保障为前提,坚定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和承包经营权不动摇为原则,通过完善和修改现行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流转机制,加强对流转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最大程度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相似文献   

2.
户籍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约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根本意义在于使这一权利作为财产,在市场上自由流转,我国于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已经为此创造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初具雏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仍然存在着外部的制度缺陷。其中,户籍制度作为一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完善起来的社会管理制度,严重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以至于使得这一制度所应发挥的基本功能被抽空。因此,本文提出以现行户籍制度为核心对当前社会保障体制进行改造,从而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扫清障碍。最初通过"以土地换社保,变农民为市民"的方法,允许进城农民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有资格加入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进而逐步过渡到取消基于户籍限制的城乡二元化模式,逐步构建覆盖全国范围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流转制度的基本功能。  相似文献   

3.
基于湖北省沙洋县农地细碎化治理经验,分析了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开展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社会路径及其效果、效益。研究结果显示:(1)农民对农地细碎化治理的需求较强,“三权分置”改革可以增强农民的土地获得感和土地调整能力,使他们既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结果的“受益者”,又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过程的“主导者”;(2)借助“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稳定农户的“承包权”,调整细碎耕地的“经营权”,使“承包者”与“经营者”都可以获取合理的产权预期;(3)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在土地调整过程中发挥着协调与整合的重要作用,它们通过如理性计算与长远规划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策略,能够有效提高农地细碎化治理的执行效率。研究发现: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社会路径可以实现较好的治理效果,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建议:伴随农地确权工作进程,当前是实现农地细碎化治理的较好契机。全国其它地区可以结合村庄实际、地方资源与农民需求,选择诸如“经营权”流转、互换等多种适宜的土地调整形式,有效破解农地细碎化困境,进一步提高我国农地资源配置效率。  相似文献   

4.
在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下,农民城镇化进程中户籍非农化是必要环节之一。然而,征地补偿收益分配的成员资格标准依赖与农民户籍非农化所引致的成员资格瑕疵,征地补偿内容构成与农地权利体系的不对称性,以及征地补偿费用分配方案确定方式"村民自治为主,司法救济为辅"的内部依据标准冲突,致使在征地补偿收益分配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转非"成员处于劣势地位,并诱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产权主体间的利益冲突。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析发现,在征地补偿收益分配过程中,"农转非"成员要维护自身土地的合法权益,就应克服成员间原子化个体分布的特征,组建土地权益维护联盟,政府应重视并积极应对"农转非"人员的维权行为。同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关联互动,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收益分配关系,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收益分配以"地权"为依据,土地所有权补偿收益分配以"成员权"为依据。  相似文献   

5.
基于城镇化视角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考察中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程后发现,1949年以来中国城镇化进程在曲折波动中向前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成为其中的重要诱因或触动因素,而城镇化发展也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调整而呈现出较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①1949-1957年间,中国城镇化进程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农村土地改革的推动下平稳起步;②1958-1978年间,中国城镇化发展在人民公社运动期间的农村土地制度调整中陷入迷途;③1979-2001年间,中国城镇化进程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和巩固而得到恢复和加快发展.2002年以后,中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到城乡统筹的新阶段,面对城镇化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日益凸显的弊端,为了进一步增强来自农村的推力促进中国城镇化健康平稳较快发展,当前亟需从明确和保护承包土地产权、探索和规范承包土地流转、建立土地制度与相关制度联动、规范宅基地管理显化资产效益、加强法制化建设确保制度稳定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相似文献   

6.
基于分布式认知理论,从"个人力"、"地域力"、"文化力"三个层次构建农户土地流转认知的影响因素理论框架,利用"武汉城市圈"典型地区土地流转调查数据构建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SEM),定量分析各影响因素在农户土地流转认知中的作用。研究证实:不同农户认知群体之间存在不同流转认知偏好,"无文化的老农民"相对于"有文化的年轻职业者"在土地流转认知中更加保守;农户对土地的需求普遍偏向土地的资产属性和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流转具备内在动力;然而,出于对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需求,农户不会因为其家庭生产方式和经济来源明显脱离土地而产生强烈的土地转出愿意,农户的家庭生计条件及"土地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流转;村镇干部"取信于民"是农户获得"安全感",克服风险规避心理促进土地流转认知的最重要因素;流转价格是对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物质与精神"双重损失"的资金补偿,两者的匹配程度对农户的认知具有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得出要规范流转程序、健全流转监督机制、保护农民利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以确保农民获得公平的社会保障,加快推进和支持农村教育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保障和农业经营扶持机制等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7.
家庭农场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未来家庭农场数量的逐渐增加与经营土地面积的不断扩大,与快速城镇化相伴随的土地征收区域不可避免会与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范围相交叉或重叠。家庭农场主通过整合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得的承包地和市场化交易获得的承包地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因此,在家庭农场土地被征收时,应确保家庭农场主获得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并妥善处理家庭农场主与拥有不同类型农地权利的众多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理论分析法,区分点状征地、线状征地和面状征地三种不同情况,分析了家庭农场土地征收的后期生产经营影响,在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政策框架下,深入剖析了家庭农场土地征收涉及的农地权利类型。然后,构建起家庭农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理论模型,以及家庭农场主、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权利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理论模型。具体而言,家庭农场主根据自有土地、通过土地流转获得的土地、通过土地退出获得的土地所占的比重以及不同类型土地权利所对应的价值标准分得相应的征地补偿收益;政府通过税收参与征地补偿收益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凭借土地所有者身份依法分得相应比例的补偿收益;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收益为承包经营权价值扣除其让渡给家庭农场主的农地权利价值后的剩余部分。最后,本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1做好家庭农场发展规划;2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将间接损失纳入补偿范围;3建立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土地的征收补偿收益分配机制;4保障抵押权人(金融机构)对征地补偿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是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沿领域。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正在快速推进。为了更好地理解农民与农村土地的关系从而推进相关改革,本文从农村土地兼具资源资产属性和乡土文化传承功能出发,理论分析了土地确权颁证、子孙情况对农民承包地转让意愿的影响。对中国黄淮海农区6省20县(市、区)998个样本农户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如果一次性给予40年当地最高租金,分别有44. 7%和34. 2%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国家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基于上述调研数据,在将承包地转让分为"出售给政府"和"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两种方式后,本文采用可同时处理两个二元选择问题的BiProbit模型估计了是否有承包证以及拥有子孙情况对农民承包地转让意愿的影响,并把子孙情况从三分类变更为二分类进行了重新估计。研究发现:与没有土地承包证相比,拥有承包证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政府"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的概率分别高27. 0%、25. 4%;与没有子孙的农民相比,有子孙的农民愿意把一部分承包地"出售给政府"或"转让给本集体成员"的概率分别低25. 7%、26. 8%,上述结果都在5%的水平上显著。可见,确权颁证会强化农民的承包地转让意愿,但农村承包地仍然具有很强的乡土文化传承功能。承包地转让不只是纯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关系的调整,还受到农民生活方式和乡土文化的影响。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类型农民尤其是没有子孙者的承包地转让意愿及差别化政策需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工作。  相似文献   

9.
论农地制度创新与农业劳动力转移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建国以后我国农地制度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变迁过程,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现行农地制度的某些缺陷又对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形成了效率性、功能性、市场性制约。为此,我们应当立足于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原则,构建农地财产权新框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培育起以农地承包权流转为主体的市场运行机制,有效地促进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耕地对农民的效用考察及耕地功能分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湖南省长沙市所辖三县一市农民的问卷调查及其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耕地对于农民的效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社会保障,就业与直接经济收益。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体现了“成员权”而强化了耕地的社会承载功能,考虑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本空白的现实及提高耕地生产效率的需要,现阶段我国的农地制度选择应该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农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并同时辅之以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公平机制的建立,耕地功能分析,农地经营制度。  相似文献   

1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失地问题日益突出。集中体现是农民土地权益损失背后的利益失衡问题。失地利益失衡问题折射了现行农地制度的缺陷─土地产权管制造成土地价格扭曲,进而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基于此,本文引入"产权公共域"思想,对失地农民利益失衡矛盾进行了理论机理剖析。在分析中指出,政府在产权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由于"私利"或认知的缺陷往往会使得法律产权偏离现实的经济产权结构。而现行农地产权制度有着较强的政府干预性,农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受到一系列约束。典型的事实是农民建设用地增值收益权、土地生态产权的界定缺失。在土地产权管制下,农民不能根据土地用途进行机会成本定价,获得土地最优价格,产生土地"级差租金"利益的损失,这形成了租金供给不能满足租金需求的现实矛盾。着眼于此,基于租金供求视角对失地农民利益失衡的理论机理进行剖析。在模型分析中,结合中国现实失地的特点,将"租金"的意义一般化,除土地因素外,将人口因素也纳入租金供求均衡系统,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农地"产权公共域"下失地利益失衡的作用路径。通过理论演绎,本文指出租金供求失衡的三个主要原因:农民获得土地租金低,租金供给不能满足当代人及人口增长带来的基本需求、失地形成的劳动力"过剩"、租金供给不足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的"反馈效应"。本文进一步提出失地补偿应以最优租金价格为准绳、多种渠道吸纳劳动力,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和辩证看待政府在土地制度变迁中的作用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本文将人口变量引入城市用地扩张的理论模型中,以级差地租收益分配为核心,剖析了人口增长与用地扩张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发现,在政府主导的城市化发展中,受发展竞争驱动,地方政府将城市中决定用地规模的经济活动人口和享有公共物品的户籍人口割裂开来:一方面,尽可能多的扩张城市用地面积以容纳更多的经济活动人口、攫取地租收益;另一方面,在级差地租分配中,拒绝让非户籍移民以公共物品的形式分享城市增长中的级差地租收益,从而降低城市化发展的成本。地方政府在享有外来人口集聚带来的级差地租收益的同时却不必承担相应的公共物品成本,这种成本收益计算中的扭曲进而导致了城市增长中的用地过度扩张、整体社会福利水平下降的问题。有鉴于此,在城市化相关改革政策中,应当引入人地统筹的调控思路,将级差地租收益分配与人口市民化问题相挂钩,有助于实现城市增长中的人地关系协调,抑制过度"土地城市化"并合理推进"人口城市化"。  相似文献   

13.
"一退两还"中的博弈分析与制度创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退两还”即“退耕还林还草”,是我国政府在世纪之交所作出的一项旨在推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通过对“一退两还”中的各个相关主体利益的思考和行为的辨析,结合分析结论,提出了对提高“一退两还”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4.
农地外部效益内在化与农地城市流转控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农地比较效益低下,但具有显著的外部效益,不考虑外部效益的农地城市流转个体决策与考虑外部效益的社会决策不一致是实行农地保护的重要依据,其政策失灵部分在于保护区农民无偿提供外部效益而缺乏保护诱因,改进思路是在运用强制性管理手段的同时,农地外部效益经济内在化。提高农地效益.具体运作包括保证农民事有较大决策权、全面评价农地效益、增设农地外部效益财产权、赋予保护区农民并支付农地保护补偿专项基金以及使保护区获得更多的公平发展等。  相似文献   

15.
在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的背景下,揭示土地发展权受限的数量及其价值,对于完善中国空间治理体系、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尤其是区域差异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以湖北省为"生态资源优势区"代表性省份,首先运用柯布-道格拉斯(C-D)生产函数模型测算各生产要素在农业与非农业部门中对经济增长的弹性以及土地资源在两部门的边际收益,揭示土地发展权受限的客观现实和成因;然后基于缩小湖北省与"经济发展优势区"经济发展差距的不同情景,测度2009—2018年湖北因处于生态资源优势区而使土地发展权受限的数量与价值。结果显示:(1)土地要素投入对湖北省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2009—2018年,湖北省非农部门经济增长仍依赖土地要素投入,且土地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难以被其他生产要素替代。(2)高额的机会成本是土地资源由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的重要潜在驱动力。2009—2018年,湖北省非农部门的土地边际收益是农业部门的17.03~44.14倍,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规划管制的存在导致了土地发展权受限。(3)规划管制背景下,对受限的土地发展权进行补偿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缩小10%~100%的不同情景下,2009—2018年湖北省土地发展权受限数量处于0.53×104~5.35×104hm2之间,对应的价值量占同时期"经济发展优势区"总GDP的比重较低,为0.02%~0.19%。基于此,应开展土地发展权受限补偿的制度建设,从土地发展权产权确认和利益分配机制改革两方面量化和落实土地发展权,并以对土地发展权的底线补偿情景为起点逐步提高土地发展权补偿水平,直至实现完全补偿。  相似文献   

16.
江苏省征地制度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征地制度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从本质上决定予以集体土地产权特征为核心所形成的制度环境。基于此,从政府土地管理行政人员和农民两个不同的视角。对江苏省征地制度及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内容围绕着征地制度的实施状况。广泛涉及到政府的规划及用地制度。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认知和农民生产、生活等与征地制度实施效果紧密联系的制度环境现状。通过分析和总结二者的内在关联。对征地制度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耕地资源流失原因的深层剖析与政策建议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且农业人口占70%的国家,保护和利用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难以替代的耕地资源意义十分重大。本文分析了我国耕地资源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分别从农地产权制度、征地制度、管理体制、农村土地市场等方面揭示了耕地大量占用的深层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与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地票制度风险评估能够有效规避、减小风险,保证地票制度安全运行。采用DSP制度风险研究技术体系识别并评价重庆地票制度风险影响因素,再采用综合评价模型对地票制度风险进行评估。结果表明:①地票制度风险因素有5个,分别为耕地保护风险、国家宏观调控的风险、房地产市场冲击风险、统筹城乡的风险和农民权益保护的风险;②地票制度风险准则层中5个风险的相对严重程度依次为农民权益保护的风险、耕地保护风险、国家宏观调控的风险、房地产市场冲击风险和统筹城乡风险,指标层中农村宅基地社会保障未充分考虑的风险、农民复垦的主体地位未得到充分体现的风险、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风险、地票落地区农民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的风险和国家计划指标的冲击风险这5个风险比较大;③地票制度系统风险值为0.38,系统风险较低,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相似文献   

19.
农地冲突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的普遍问题,在—些地方相当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探讨农地冲突的原因有助于化解农村矛盾及构建和谐繁荣的农村社区。本文利用笔者在湖北和湖南两省收集到的数据,应用Logit概率模型实证分析了农地分配制度、非农就业收入及其差距和人力资本等可能引起农地冲突的因素的影响。与通常的看法不同,本文并没有发现农地分配制度是农地冲突的显著诱因,原因可能在于我国的农地在改革初期是按人口或劳动力平均分配的,其后的调整大多也是经农民自主协商按照市场规则完成的,并没有引起农民的明显不满,因而也就没有成为农地冲突的诱因。本文的研究结果还表明,非农就业收入、非农就业收入差距和家庭人力资本对农地冲突的影响显著,非农就业收入越低,其差距越小,家庭人力资本越多,农地冲突发生的概率越大,是农地冲突的主要诱因。这表明非农就业收入越少,农民通过非农就业增加家庭收入的隧道效应越弱,对农业收入的依赖性越大,农地就越重要,农地冲突越容易发生;家庭男性成员越多,家庭社会地位越高,在打架斗殴和上访诉讼中越占优势,农地冲突也越容易爆发。因此,为了减少农地冲突,应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限制丛林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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