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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论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保护奖励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保护奖励,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对环境保护有显著成绩和贡献者给予的赞许和鼓励.它和环境法中的惩罚一样,都是环境法律后果的形式之一.不过,惩罚是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奖励是一种肯定的法律后果.二者的作用和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环境保护.然而,在我国的环境立法和执法中,人们往往特别重视对违反环境法者规定者的惩罚,而忽视对遵守环境法规定者的奖励.一、获得环境保护奖励应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8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是我国进行环境保护奖励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从这一规定看,要获得环境保护奖励,最起码要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和个人应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成绩.要获 相似文献
112.
国外自然保护区立法比较与我国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是进行自然保护区专门立法较晚的国家.在中国进行自然保护区立法之前,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自然保护区立法.尽管这些立法名称不同,形式多样,但对我国目前进行自然保护区立法都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3.
于文轩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7,(8):62-68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积极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进程,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庭体系。这一体系由环境保护审判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以及为数不多的基层环境保护派出法庭构成。目前的环境法庭主要采用"三加一"模式、"三合一"模式、"二合一"模式以及单一模式等四种审理方式,在缓解环境案件审判压力、公正审理环境案件、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提高环境司法水平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亦应注意到,现有的环境法庭存在诸多问题:基层人民法院缺少法定权限,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缺少设立环境法庭的程序性依据,致使法律依据不足;缺乏合理的机构建制,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制度不甚科学;受案范围有限和受害者起诉意愿不足,致使案源不足;特别程序缺失,监测评估机构缺乏中立性,审判人员专业性不强,致使支持保障机制不健全。为此,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庭:首先,为环境法庭建设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规范环境法庭的设立、职责定位及基本权限等事项,将环境法庭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其次,健全环境法庭体系,着重健全环境法庭审级设置,同时完善地域管辖;再次,改进审判模式,健全"多审合一"程序;再次,拓宽案件来源,合理确定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扩大受案范围,完善鼓励起诉机制;最后,完善支持保障机制,针对一审程序设立专业陪审员,针对二审程序设立专家委员会。 相似文献
114.
环境民事纠纷与诉讼概述环境民事纠纷是指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就其环境权利和义务问题而引发的争端。这类纠纷不仅包括因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而引发的环境侵权纠纷,还包括在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而引发的纠纷。 相似文献
115.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立法经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饮用水水源保护是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许多国家已经进行了行之有效的立法,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美国美国早在1974年就制定了《安全饮用水法》(Safe Drinking Water Act),后又经过多次修改,形成了比较完备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而 相似文献
116.
<正>一个化工企业,给当地村民2800多亩土地造成绝收、减产,受污染之害的村民多次举报、协商处理不成,不得已走上集体诉讼维权的道路,奈何昂昂溪区法院和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年来都无理由不予立案! 相似文献
117.
118.
一、央企要模范遵守环保法律,而不能超越环保法律。但实践中,与民众的期望往往相反。我们的央企可以称得上是“有钱有势”,他们的经营行为往往打着“公共利益、国家工程”的名义,动辄给反对者扣上“违法犯罪”大帽子。据南京市环保局的通报,2013年1到3月,不按环评制度未批先建的7个项目中,中石化的下属企业占了4个。这类企业不经常出事才怪呢。 相似文献
119.
对完善中国农村环境法制的建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保护农村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命题。研究和探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及其法律保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0.
代杰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5):1-3,7
我国环境侵权规范分散于相关立法,存在体系性不足和制度性缺陷等问题,因此,必须出台环境侵权专门立法。在构成要件方面,必须构建环境侵权二元规则,即人身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财产损失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在责任承担方面,故意违法排污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法》第67条适用于环境共同侵权内部责任份额的确定。环境侵权专门立法应当规定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