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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训芳 《环境保护》2020,48(6):21-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创新野生动物利用监管制度,弥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有关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控制度的设计漏洞。全面落实《决定》精神,应当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利用监管制度入手,在全面保护和管理所有野生动物的基础上,准确界定和严格限制野生动物合法利用范围,明确野生动物的畜禽遗传资源、药用资源和观赏资源等法律特性,同时引入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疫制度建设明显不足,应当整体纳入《动物防疫法》疫病防控体系,形成完整的监控、处置与预警机制。  相似文献   
2.
周训芳 《绿叶》2014,(7):30-36
民事诉讼程序本质上以解决私权纠纷为目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实施将面临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难的问题,而环保法庭并不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有效途径。从技术层面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难的最基础原因是《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没有列举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案由。法院应当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新形势,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新类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纳入民事案件案由体系,并完善相应的立案机制,为《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实施扫清司法障碍。  相似文献   
3.
周训芳 《绿叶》2012,(9):27-31
在世界范围内,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公民行使环境权的基本方式,申请政府环境信息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开端,提起公益诉讼是保护公民环境权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环境信息的公开程度,决定着公民环境权能否实现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走出目前的环境信息公开困局的根本出路,在于政府主动适应公民环境权的发展趋势,尽早实现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使环境信息成为福音,而不是负累。  相似文献   
4.
周训芳 《环境》2003,(4):41-41
挪威著名环境法学家布葛教授归纳了三种不同的环境污染观:经济学家的效益观、法学家的正义和公平观、生态中心主义的伦理观。这些观点,对中国的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5.
周训芳 《城市环境》2002,16(3):35-37,23
结合在挪威研究环境法的亲身经历,从峡湾、度假村、野生动物等几个方面介绍了挪威的环境文化和挪威人在良好环境中的休闲方式,并结合中国环境保护的实际,指出了环境文化对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保障公民的健康、宁静、幸福等环境权利的极端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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