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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向来要到法院、法庭打的,而今在大田县,却出现了新鲜事:县法院与交警大队联合设立了交通巡回审判法庭,将法庭搬到交警办公楼,让法官走进交警大队上班!据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郑际楷介绍:这个交通巡回审判法庭的设立,是个交通纠纷调解与审判的创新,让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实现了完美衔接,给当事人开辟一个绿色通道,缩短案件的审结周期,高效化解纠纷,构建和谐交通![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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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庭是新生事物,其价值不能仅仅由其审理案件数量的多少来衡量,关键是其对于制度创新和制度完善的意义,对于现有制度带来的活力和生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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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我国环保法庭的进展及面临的困难,提出需要向全国推广运行比较成功的环保法庭经验,排除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的影响,将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和政府引导的"有形之手"结合起来,推动审判制度变革和创新,推动环保法庭走出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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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引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被称为中国环境保护“最后的希望”;而两年前,从云南省多家法院挂牌成立环保法庭之时起,媒体和公众就对“走在全国前列”的云南环境公益诉讼寄予了巨大的期待。但两年后的现实是:无米下锅。云南省大多数环保法庭都在审理非环保的案子,共7个环保法庭,至今都没有审理过公益诉讼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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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司法协作是促进区域、流域环境整体性治理的重要保障。但当前相关研究侧重某个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司法协作分析,亟待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长江、黄河等区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实践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规范分析。可以依据协作目的、内容、空间,将多元化的环境司法协作样态分为政策回应型协作与程序便利型协作、纵向协作与横向协作、省(区、市)内协作与跨省协作等。针对规范性、结构性、机制性等困境,区域环境司法协作需要从纵向协作迈向纵横协作结合、从协议型协作迈向立法型协作、从低位阶协作迈向高位阶协作。未来还需要加强区域、流域、陆海统筹下的立法协同,探索“共享法庭”及其配套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纳入与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司法的深度融合,从而对区域环境司法协作进行全面的规范性补强、结构性调适、协同配合机制的建构及数字化司法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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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和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永安市公安局与永安市人民法院经多次协商,于2007年11月12日,在永安市交警大队设立“永安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