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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三同时”保证金制度讨论三大问题:概念和属性、保证金的收取原则、如何准确界定项目是否执行了“三同时”,继而对保证金作出正确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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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中国当前的矿山环境保护政策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矿山环境的主要问题,作为责任主体的矿山企业不能积极主动实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是为了保证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而缴纳的资金。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就是为了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促进采矿权人在采矿过程中保护矿山环境,并确保在闭坑、停办、关闭后受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治理恢复的一项特别的经济手段和措施。实施保证金制度可以更好地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是矿山环境保护必要且有效的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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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迁安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调查为基础,总结了迁安市的成功实践经验,强化全社会对资源环境问题的认识,健全矿山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制,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数据库,提高矿山环境治理的技术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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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地复垦执行保证金的法治化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矿地复垦的市场调控失灵导致负外部性经济效果,政府命令与控制型因信息和寻租而同样失灵;保证金是弥补两个失灵时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但要与矿地复垦协议共同使用。保证金的功能是担保矿地复垦合同的履行。复垦合同属行政管理中相对人自愿诺成行为,具有行政与民事的双重属性。行政机关的优益权和矿地验收决定等引起的争议属行政纠纷,救济要平衡合同主体双方,矿山利益和公共利益都要保护。这一切都要依靠理论研究、体制改革、培育中介机构等系列基础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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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了矿山环境恢复的保证金政策,2000年以后,尤其在2006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全国大规模开始试行和推广。保证金制度与一般环境资源税费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实施保证金制度可以更好地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是矿山环境保护的有效和必要的形式。当前,我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标准低、形式单一、分期返还难以实施等诸多问题。因此,需要提高立法层次,进一步规范保证金的征收和返还程序,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监管体制,以促进保证金制度切实发挥其应有的环境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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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浙江全省98.5%的农民工已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省政府决定对建筑、装饰装潢、交通施工企业、租赁经营场地企业和己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五类企业,强制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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