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3 毫秒
1.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建设的背景下,客观定量评价区域生态环境状态,是当前我国生态建设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之一。高密度的人类活动会对自然生态系统产生超负荷的压力,通过生态承载力的分析能够定量测度这种状况,为区域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意义。基于生态足迹模型,计算了2008年和2013年武汉城市圈各县域单元的生态足迹/承载力,并进行了时空变化分析。研究发现武汉城市圈各县域单元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在空间上存在显著的差异性,生态足迹逐年增加,生态承载力的变化相对较小,出现两级分化的现象。根据生态足迹/承载力进行跨区县生态补偿测算,得到2008年和2013年武汉城市圈48个县域的转移支付情况,表明如果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整个区域能够达到生态系统供给和需求动态平衡的目标,缓解武汉城市圈的生态压力,实现武汉城市圈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确立科学合理的生态标准是建立和提高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关键。本文对当前我国运用选择实验法对农田生态补偿标准估算多假设受访者同质性偏好的现状,运用潜在分类模型(Latent Class Model,LCM)研究武汉市不同类别特征的市民对农田生态服务价值的保有意愿情况,并进一步运用Gold Latent软件测算基于市民支付意愿的武汉市农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发现:193.5%的武汉市受访市民愿意为保有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进行一定额度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支付,但仍有部分比例的受访者对农田生态服务价值的全面认知还不够(如空气质量)。2武汉市不同受访市民对农田生态属性的偏好存在异质性,93%的受访市民属于正常偏好型。另有7%的受访市民属于空气质量偏好型。受访者的收入水平、对农田生态服务价值的意识程度和是否愿意进行一定额度的农田生态补偿支付三个变量是影响其类别归属的决定性因素。3正常偏好型和空气质量偏好型市民对于农田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分别为6 888.74元/hm~2和518.50元/hm~2,计算得到基于武汉市市民平均支付意愿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为7 407.24元/hm~2。研究结果不仅可以为武汉市农田保护制定出更具针对性和合理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提供初步的科学依据,还可以为农田生态补偿筹集到除了中央政府财政转移之外的来自于农田生态服务受益者的资金支付。  相似文献   

3.
草原生态补偿:生态绩效、收入影响和政策满意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第一轮实施期(2011-2015)即将结束,系统地评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于完善下一期补助奖励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利用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四子王旗、陈巴尔虎旗三个旗县的470户牧户样本数据,从生态绩效、收入影响、政策满意度三个方面对草原生态补偿政策(即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进行了评估。生态绩效评估结果表明: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草原利用方式更趋合理,平均牲畜超载率下降明显,但超载过牧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样本调研旗县2011-2014年减畜任务达成比例为42%,总体减畜任务达成情况一般。收入影响评估结果表明:平均每户理论收入影响为-8 607元,草原生态补偿标准偏低,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5%;平均每户的实际收入影响为16 686元,牧民没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完全的减畜;草原生态补偿标准不只是单纯标准偏低的问题,同时也有标准差别化问题,需要在不同地区之间做出调整。政策满意度评估结果表明:草原生态补偿政策的满意度为57%,其中陈巴尔虎旗的政策满意度最高,为87%;四子王旗其次,为62-63%;阿拉善左旗最低,为18-32%。政策满意度与实际收入影响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实际收入影响正向越大,政策满意度越高。牧民对草原生态补偿政策的政策满意度越高,并不意味着草原生态补偿的政策设计和执行就越好,政策满意度越高,实际收入影响正向越大,但生态效果可能不佳。  相似文献   

4.
耕地生态补偿相关利益群体博弈分析与解决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宏观层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和微观层面农民与市民之间博弈分析,找出促使均衡结果合理化方案,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博弈论与条件价值法(CVM)。结果表明:①博弈结果难以达成(保护,补偿)协议,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必须依靠中央政府作为媒介进行协商,采取管制与激励相结合的制度安排。②激励的实现通过微观层面利益主体受偿意愿与支付意愿而定,支付不够补偿,中央财政补贴,支付盈余则上缴中央财政,以湖北为例,农民每亩耕地应得到174元补偿,市民每户居民应支付246.6元,中央政府每亩耕地给予农民148.5元补偿。③宏观层面依据微观层面需求意愿与支付意愿的赤字或者盈余,确定区域之间应支付补偿或者获得补偿。研究成果能为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耕地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依据,为尽快制定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及政策、实现利益群体福利均衡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5.
规划管制致使区域间保护耕地资源多寡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经济发展受到约束,带来相关利益群体机会及利益损失。基于耕地保护承载力角度,确定区域保护耕地资源空间外溢面积,利用机会成本核算单位面积保护耕地损失,在构建暴损程度系数基础上,核算区域间规划管制下耕地保护空间外溢量及区域间财政转移额度,为建立区域之间经济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提供理论依据。结果表明:(1)四川省耕地资源保护空间外溢赤字城市有成都、攀枝花和雅安,赤字量最大的是成都市,赤字量达到650.71 kha;耕地资源保护空间外溢盈余的城市有14个,其中盈余量最大的城市是资阳,为219.98 kha;耕地资源保护空间外溢平衡城市是内江。(2)运用机会成本法,测算出单位面积耕地保护机会损失为每公顷25.30万元。(3)通过暴损程度及经济调节系数的修正,计算出区域之间的空间外溢补偿额度,为减少财政压力,按照盈余区补偿量总和作为空间外溢赤字区的支付总额,最终成都支付额度为416 775.25万元,攀枝花市支付额度为125.10万元,雅安市支付额度为83.40万元,财政转移支付结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操作意义。  相似文献   

6.
实施生态补偿制度是保障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该文在明晰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生态补偿原则和利益相关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提出并设计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生态补偿平台建设思路和生态补偿运行机制。生态补偿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交易市场平台;建立以生态补偿保险、生态补偿期货、互助基金、证券化交易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补偿风险保障平台;建立以相关独立认证和监测(检测)、资产评估、审计、代理等机构组成的生态补偿交易中介服务平台;建立生态补偿监管平台。生态补偿运行机制需要将法制建设、财政扶持、税收调节和保障措施等系统化:推进《生态补偿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补偿协定》的制定;完善并建立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转移制度纵向化、"环境财政"等制度;改革创新区域或专项税收制度;构建完备的生态补偿评估、考核、监督管理体系,等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建立和完善区际生态补偿机制的制度建设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社会各种群体利益博弈的均衡结果.将对经济和环境不协调的现状进行调整.从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实现机制.我国是世界上开展生态补偿工作较早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中央政府及部分省(市)区对于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工具,体现了生态补偿理论的特征和要求.但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新型环境管理制度,在我国推行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制约因素.建立完整的生态补偿机制需要从制度、主体、手段、标准、方式及管理等方面着手.本文突出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制度问题研究,并主要从法律制度、流域管理体制和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三个方面探讨了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区际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8.
耕地资源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其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在我国整个生态系统的维护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耕地资源的保护形势越来越严峻,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调动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其中,补偿款的确定是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的关键环节。本文以耕地生态承载力供需关系为切入点,采用生态足迹模型,并结合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优先序,将我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划分为耕地赤字区、耕地平衡区、耕地盈余区,确定了耕地保护补偿面积;并在此基础上,以单位面积耕地的非市场价值为补偿标准,测算了各区域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转移支付额。结果表明:1全国共有6个耕地赤字区、7个耕地平衡区、18个耕地盈余区。26个支付区的支付款总计405.290亿元,其中,赤字量最大的上海市需要支付高达130.703亿元的补偿款;18个受偿区的受偿款总计207.286亿元,其中,盈余面积最大的黑龙江省可以获取高达28.737亿元的补偿款。3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各支付区的支付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较低,约为1.5%-6.8%,均在政府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研究成果能为均衡我国各地区的发展提供依据,对于我国耕地保护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耕地保护不仅要确保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而且要保证耕地的质量和生态功能不下降。本文综合考虑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属性,采用加权求合法计算耕地的综合水平,并据此采用Jenks自然断裂点法将湖北省102个县(市、区)划分为耕地赤字区、耕地平衡区以及耕地盈余区,界定了县级层面耕地保护补偿关系。分区结果显示:全省共有56个耕地赤字区,28个耕地平衡区以及18个耕地盈余区,盈余区个数仅占总样本的18%,说明湖北省耕地资源综合水平偏低;省内耕地资源综合水平差异较大,综合水平值最高为0.209 9(钟祥市),最低为0(江汉区、武昌区和黄石港区),平均水平为0.083 8。此外,通过构建耕地资源综合水平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定量关系,实行跨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均衡各区域的发展。研究结果表明:耕地资源综合水平每增长1个效用值,土地财政收入约减少115.811万元。结合分区结果和定量关系可知,18个受偿区中,耕地综合水平最高的钟祥市得到最高的补偿款(315.715 4万元);56个支付区中,江汉区、武昌区和黄石港区的耕地综合水平均为0,修正后三者的补偿款分别为203.580 2万元、89.371 0万元和135.452 7万元。此外,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各个县(市、区)的转移支付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较低,约为0.007%~3.374%,均在政府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研究成果能为均衡湖北省各区域的发展提供依据,对于我国耕地保护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鱼洞河是乌江水系的一个小支流,为下游贵阳市提供饮用水水源。在鱼洞河上下游之间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理论上需要知道上游治理污染和维护生态环境的费用,以及下游对上游提供的生态环境服务的支付意愿。只有下游的支付意愿大于上游的费用,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机制才有理论可能性。在对上游龙里县汇水区进行实地调研后,重点评估了当地安装沼气系统、坡耕地(≥25°)退耕还林、其他地区的土壤侵蚀防治以及点源污染治理费用,得出上游治理投资费用为199万元,年度费用每年89.2万元-168万元。采用意愿调查法(CVM)对贵阳市自来水用户对上游环境服务的支付意愿进行了评估。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在贵阳3个区内选取了900户作为样本,结果表明,有62.7%的人愿意为生态补偿付费。采用PROBIT模型,可以计算出为避免鱼洞河水质恶化的支付意愿均值为0.37元/m3,贵阳市自来水用户总的支付意愿每年达847万元。结果表明在鱼洞河水源地进行上下游生态补偿理论上是可能的,补偿标准介于上游费用与下游支付意愿之间。  相似文献   

11.
关于我国区域生态补偿财政政策局限性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政府介入生态补偿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国的财政政策(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对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财政政策工具在解决生态补偿问题中,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一是财政体制基本上还是"建设财政",地方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地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上,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明显不足;二是尽管在财政理论上提出了平级区域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但是存在理论缺陷:①存在区域产权,区域产权规定了区域的公共财政收入只来源于本区域(经济),因此区域财政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严格限定在本行政区域之内。②生态服务具有"俱乐部物品"性质,或者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性质,现有的公共财政理论不支持一个区域为其他区域的生态服务提供财政转移支付;三是分税制体制使得基层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成为现在的突出矛盾,导致其进行生态补偿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本文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2.
渤海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生态系统方法是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新理念,得到世界各海洋大国的普遍关注和认可。生态系统方法要求运用生态补偿机制。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思路是:①根据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及其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界定补偿主体和补偿对象:②补偿途径以财政转移支付和环境资源税费为主;③遵循理论计算值与现有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补偿标准。围绕影响渤海生态系统健康的关键是人类活动.提出了构建渤海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步设想。主要包括:改革现有“排污收费制度”。提高收费标准,增强制度的生态补偿效力。以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海;建立流域和海域之间的用水生态补偿机制。以增加入海淡水量;推广“退渔还湿”的生态补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现有渔业生态补偿政策;以同区域内的土地价格为参照。对围海造地收取生态补偿金。  相似文献   

13.
西电东送生态补偿标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电东送南通道规模不断扩大,电力开发过程导致电力输出地生态环境受损,但西电价格却尚未充分体现生态环境成本,地区之间生态环境利益矛盾日益凸显,亟待生态补偿机制对各方利益关系进行协调.本文从输出地和输入地两个视角出发,综合生态环境损失价值与恢复治理成本两方面内容,对发电各环节的生态补偿进行了估算.输出地视角下,本文区分治理与否两种情况,分别计算生态补偿标准;结合已治理电容比例,计算生态补偿平均额度,并设计低、中、高三套补偿方案.其中,中方案为火电0.134元/kwh,水电0.019元/kwho输入地视角下,本文综合考虑了广东省的电源结构和排污所致边际损失,估算广东省环境收益(意愿支付的生态补偿上限)为0.39元/kwh.按照中方案,西电项目中广东省2010年需支付生态补偿费70.5亿元,而获得的生态环境收益则高达304.7亿元.  相似文献   

14.
厘定补偿边界与明晰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科学实施的关键。生态系统服务流因其可清晰反映流域上下游生态系统服务联系、精准界定生态系统服务供受区范围、客观计算生态系统服务补偿标准,成为生态补偿研究的新切入点。文章以石羊河流域为例,基于流域2018年土地覆被、气象观测和统计年鉴等多源数据,利用供需平衡模型和风沙扩散模型分别模拟了流域主要生态系统服务的流动特征,并据此确定了受偿区、支付区范围以及补偿的标准。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主要为水供给服务和防风固沙服务,总体呈现出"上游水资源供给,下游防风固沙"的分布格局;(2)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综合受偿区分布在流域上游的天祝藏族自治县和下游的民勤县,综合支付区在流域的中上游县(区)均有分布;(3)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总额度为9.89亿元,其中水供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357.39元,防风固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943.67元。受偿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下游民勤县,支付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中游凉州区。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用水矛盾日益突出,流域上下游间用水关系和用水利益的平衡成为稳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研究完善流域政府间生态补偿机制,对促进我国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协调流域用水主体用水关系、平衡流域用水利益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流域生态补偿涉及上游政府、下游政府等多个政府机关,上下游政府因存在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目标和利益上的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使流域上下游政府生态补偿具有典型的博弈特征。本文通过构建基于成本收益的博弈模型,系统研究我国上下游政府间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及应对策略,为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缓解流域水资源环境利用关系和平衡流域上下游政府用水利益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显示,流域上下游保护与补偿的博弈中,地方政府生态补偿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对流域上游水环境保护处于失效状态,必须通过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协议及与中央纵向财政转移支付相结合的模式,实现生态补偿的最大效用。所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从流域整体利益出发,视情形将国家和地方政府作为共同的生态补偿主体,并通过流域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规范政府保护与补偿行为,以上游政府保护成本和下游政府收益为参照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国家与地方政府生态补偿分担比例,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6.
基于碳减排目标的省域碳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低碳社会背景和碳减排目标,通过构建生态补偿理论框架,设定补偿模式、衡量准则、标准和补偿系数,建立了省域横向碳生态补偿模型,并对各省份进行了量化实证。结果表明:(1) 2015年,各省(除云南外)碳排放均大于碳吸收量,净碳排放总量达274. 60×103万t;(2)碳排放水平在空间分布上呈从东至西递减的态势,而各省碳汇是造成地均碳排放和建设用地地均碳排放空间分布差异的主要原因;(3)区内14省超出生态补偿阈值2 635. 30万t,以最适补偿水平需支付163. 00亿元,16省未达到生态补偿阈值,可获补偿91. 11亿元;(4)受经济发展水平、生态资源本底、碳排放目标强度等因素影响,生态补偿结果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空间同质,整体呈"东付西补"的分布状态。最后从构建以中央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模式、建立碳收支账户和完善多样化补偿方式等角度对省域横向碳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提出了建议,以求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耕地保护区地方政府很难获取土地财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积累,损害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打击了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因此,基于地方政府经济福利视角,构建耕地保护跨区域财政转移机制迫在眉睫。本文采用中国1999-2008年省际面板数据和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考察了土地财政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定量关系,从地方政府经济福利视角测算了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研究结果发现,土地财政不利于耕地保护,土地财政每增加1亿元,耕地面积相应减少约91.5 hm2;进一步由转换关系可知,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约为109万元/hm2。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粮食安全法下各省份的耕地赤字/盈余量,探讨耕地保护省际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结果表明,11个耕地赤字区共需支付补偿款757.500亿元,其中赤字最严重的广东省需支付高达158.481亿元的补偿款;10个耕地盈余区共可获取补偿款523.856亿元,其中盈余量最多的黑龙江省可获得高达132.787亿元的补偿款;10个耕地平衡区不参与财政转移支付过程。另外,分析转移支付额与当年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关系可知,各支付区的支付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约为1.30%-12.26%,均未超出当地政府的承受范围,表明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研究成果能为均衡我国区域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8.
基于武汉城市圈2008~2017年48个区县的碳排放数据,采用空间自相关、标准差椭圆等方法,从城市圈、市级、县级三个尺度来研究碳排放的时空演化特征,并运用Tapio脱钩模型来分析不同尺度下经济发展与碳排放量变化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1)在城市圈尺度,武汉城市圈的碳排放总量在2012年前不断增加、之后逐渐趋于稳定,武汉城市圈经济增长与碳排放量的脱钩趋势也在总体向好。(2)在市级尺度,各市碳排放水平均已趋于平稳,其中,武汉、黄冈、孝感的碳排放量高于武汉城市圈9市的平均值,且武汉碳排放量远高于其他8个市,天门、仙桃、孝感、黄冈4市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之间已经由弱脱钩状态转变为强脱钩状态。(3)在县级尺度,武汉城市圈碳排放呈现出显著的圈层分布空间特征,紧密圈层区县的碳排放量普遍较高,核心圈层、外围圈层区县的碳排放量普遍相对较低;脱钩状态的圈层特征也已显现,强脱钩的区县主要位于武汉城市圈的核心圈层与外围圈层,弱脱钩区县主要位于紧密圈层。最后,针对武汉城市圈碳排放脱钩效应存在的问题,从圈层、极核等方面提出相应措施,以期为武汉城市圈的高质量发展及相关规划的编制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9.
生态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问题,但目前有关旅游生态补偿的研究成果较少。本文以旅游生态补偿相关理论(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购物和废弃物等旅游过程,对旅游目的地及其外部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产生负外部性影响)为基础,运用生态足迹成分法(自下而上方法),构建了5类(渔家乐旅游)生态足迹模型,以此为基础,确立了(渔家乐旅游)生态补偿标准评价模型;并以山东省长岛县渔家乐为案例,以2011年为评价基准年份,进行了海岛型旅游目的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①长岛县渔家乐每位游客每天的生态足迹为0.008 676 hm2,每位游客每天需承担的生态补偿标准为15.97元,其中承担养殖海域的生态补偿标准为10.53元;②13个村渔家乐游客对海产品的消耗量均较大,各村生态足迹(水域)占总生态足迹的比例最低值为57.07%,各村渔家乐每位游客每天承担养殖海域的生态补偿标准最低值为5.02元;③北长山乡的店子村等4个村和南长山镇的黑石嘴村等3个村渔家乐的户均生态足迹较大,其每位游客每天承担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度也较大;④非山东游客比例、散客游客比例、停留2天及以上游客比例、电话或网络预定游客比例和每位游客每天给渔家乐带来的收入等,是渔家乐旅游生态补偿标准的主要影响因素。研究提出:养殖海域是优先考虑的生态补偿对象;依据渔家乐的不同收费标准,有差异的向游客征收生态补偿费用,将其用于养殖海域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  相似文献   

20.
本文对1998-2008年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生物资源生态足迹及其组成、人均生物资源生态足迹、生物资源生态承载量和生物资源生态赤字(盈余)进行了动态分析.研究表明,武汉城市圈生物资源生态足迹组成以耕地为主,其他生态生产性用地的足迹比例较小,各市州生物资源生态足迹整体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人均生物资源生态足迹小于省均值,生物资源生态承载量先升高后降低,各市州生物资源生态承载量由大到小排序为:黄冈、孝感、武汉、咸宁、天门、黄石、仙桃、鄂州、潜江,生态赤字呈增大趋势;鄂西生态圈除神农架外其他各市州的生物资源生态足迹均较大,林地足迹占主要地位,其总量对全省的贡献较大;人均生物资源生态足迹大于省均值,生物资源生态承载量呈增高趋势,各市州由大到小排序为:宜昌、十堰、襄樊、荆州、恩施、随州、荆门、神农架,该圈一直保持很高的生物资源生态盈余,但盈余值有减小的趋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