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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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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历程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模式等方面提出构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框架,认为现阶段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主体以政府为主,应该针对补偿客体建立基于海水质量目标和滨海湿地碳汇目标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进行核算,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模式和以中央财政引导湾区协同治理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实现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并提出了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使我国的海洋生态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社会环境污染严重。我国意识到了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环境的重要性,提出了海洋生态补偿对策,但是由于该制度应用的时间较短,各项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为了加大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利用,需要对海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有效的研究。本文主要是针对中国海洋生态资源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海洋生态补偿问题是近年来我国海洋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本文对当前海洋生态补偿概念界定和制度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基于海洋生态补偿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明确界定了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客体、介体和环体四个基本构成要素,从具体行为深入探讨了构成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对海洋生态补偿的概念加以定义。结合海洋管理实践,研究了海洋生态补偿涉及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金、海洋生态损失补偿金、海洋生态损害赔偿金、海域使用金等的区别,并提出了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海洋生态补偿理论及技术体系初步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洋生态系统不同于其它类型生态系统,具有流动性、连通性、整体性等特点,需建立适合于其自身的海洋生态补偿理论。本文分析了海洋生态补偿的内涵,探讨了海洋生态补偿的生态学和经济学理论基础,初步构建了海洋生态补偿技术体系。该研究将进一步拓展生态补偿的研究领域,为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5.
海洋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伴随海洋经济发展而日益加剧,实施海洋工程生态补偿有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实践海洋工程生态补偿具有政策可行性及实践可行性,然而海洋工程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亦面临着法律制度、补偿内容、资金保障、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6.
通过对生态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的诠释,结合抚顺市东部山区生态环境现状,阐述了建立抚顺东部山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需进行的基础工作和几个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7.
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以水资源价值为核心的生态产品与生态服务价值时空分布不平衡问题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国内外学者主要采用理论研究、案例分析等方法,对生态补偿政策机制、补偿标准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研究,研究内容多局限于流域区段内的生态补偿。本文在分析国内外横向生态补偿实例的基础上对跨行政区域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进行了探讨,针对已有补偿模式面临的困境,提出了新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为推进新型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提出了政策支撑和补偿措施落实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环境》2011,(8):46-46
为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山东省积极完善海洋生态补偿赔偿机制,2010年6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用海补偿原则和责任主体,确定合理的赔偿补偿标准。对在山东省管辖海域内,发生海洋污染事故、  相似文献   

9.
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是建立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本文以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中华白海豚为例,根据保护区管理层次的划分及海域特点,将海域划分为西港海域、同安湾口、九龙江河口、西南海域、东部海域、同安湾、大噔海域7个区域,采用专家调查法,估算不同海域对海洋保护区价值的贡献率与单位面积海域的价值,以及各海域中填海造地、港池/锚地、桥梁建设、采矿、修船/造船、旅游娱乐、海底工程、排污、航道、施工10大类人类活动对海洋保护区的损害程度,建立了生态损害补偿标准估算模型。以填海造地活动为例,计算了该活动对厦门海洋保护区不同区域的生态损害补偿标准。这一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国目前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的空白。  相似文献   

10.
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起步较晚,目前还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尤其是如何保障生态补偿的顺利实施有待深入研究。本研究简要介绍了生态补偿的概念以及实施机制,然后通过参考国内外理论研究进展和实践经验对生态补偿保障机制进行综合的阐述,主要包括“补偿标准的核算体系”、“补偿费用征收机制”、“补偿费用使用的机制”、“补偿费用使用的监督机制”这几个方面,并结合山东省南四湖退耕还湿生态补偿实例进行分析,最后针对生态补偿保障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对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和监督保障体系建立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以宁波市象山县水湖涂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生态服务价值损害评估指标体系,分析了围海养殖区的生态损害特征,并基于海域自我恢复能力,研究了围海养殖工程的生态补偿标准和资源恢复周期。结果显示:(1)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造成的生态损害总价值为318.90万元/a,单位面积损害价值为3.20万元/hm2·a。生态损害主要以生态服务型为主,占总量比例为53.54%。(2)生物资源型损害类别中,潮间带生物损害价值最大,为59.71万元,其次为紫菜养殖和鱼卵、仔鱼,二者损害价值量相当,占总量比例均为13.55%,底栖生物和游泳生物价值损失则均较小。(3)生态服务型损害类别中,一级类别主要以调节服务价值为主,占总量比例为32.56%。二级损害类别中,废弃物处理损害价值最大,为71.77万元,休闲娱乐损害价值也较大,占总量比例为12.80%,其他类型则价值损失较小。(4)名优水产围海养殖工程基于海域自我恢复能力的生态补偿标准为280.90万元/a,单位面积补偿价值为2.82万元/hm2·a,对比生态损害价值确定的补偿标准,总量减少11.92%。项目施工结束后,近岸滩涂恢复速度为4.6320 hm2/a,约13年后新围大堤附近滩涂将恢复到围海前的基线水平。  相似文献   

12.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促进流域共同发展,体现生态保护的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一种有力工具,在国际上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已有比较成功的事例。中国目前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调查和研究,分析了中国流域生态补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研究现状与展望   总被引:79,自引:0,他引:79  
由于森林的生态效益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特性,较大部分难以通过传统的市场实现其经济价值。如何通过适当的措施将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部化,部分或全部地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对森林生态效益的提供者进行补偿,吸引全社会参与森林的保护与培育,即如何用经济杠杆解决森林生态效益的外部性和公平性,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当前国内外生态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综合分析相关文献,理清生态效益补偿的概念,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展开研究和探讨。对发达国家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归纳,为我国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供借鉴。分析国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具体实践,得出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中需要完善的方面。最后,提出我国今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工作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14.
基于选择实验法的耕地生态补偿额度测算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有效协调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矛保盾的经济激励措施。其中,生态补偿额度的确定是补偿机制构建的核心和难点。论文以武汉市民的调查为实例,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应用选择实验法模拟和构建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及其交易市场,测算出武汉市民对不同耕地保护属性水平的偏好及不同组合方案的福利水平价值变化差异,从而间接得出市民对耕地资源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及额度。研究结果表明:对保护耕地资源而言,市民更关注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属性,并愿意为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的改善每年支付154元;众多属性组合中,市民愿意支付的最佳组合为方案7,即耕地面积属性保持不变、耕地质量与肥力属性改善、耕地周边景观与生态环境属性改善的组合方案,其支付意愿为每年247元。不同组合方案的福利水平价值差异化,为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中确定具有一定弹性的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了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5.
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探讨   总被引:7,自引:3,他引:4  
对天目湖流域居民生态补偿认知状况进行问卷调查,选取支付意愿法、水资源价值法和收入损失法三种方法对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核算。改进的支付意愿法得到生态补偿总额为12 924.08×104元;基于水源保护功能的水资源价值法测算的生态补偿标准为6 190.4×104元;采用直接收入损失法计算的天目湖流域生态补偿总额为5 839×104元。三者相比较,引入旅游者门票反哺支付意愿的支付意愿法,更完善地表达了天目湖流域的生态补偿标准额,可以作为现阶段天目湖流域水源地生态补偿标准制订的重要依据。只有从政策层面上对水源保护区实行差别化政绩考核制度,给予水源区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才能从根本上调动政府和当地居民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6.
内陆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研究——以石羊河流域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深入剖析生态补偿与社会区位条件以及自然区位条件的关系,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石羊河各流域区位条件对补偿标准制定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利用2009 年石羊河流域各地区基础数据,建立生态补偿标准计量模型,计算各流域不同植被类型补偿标准。研究结论如下:①合理补偿标准不仅需要考虑各生态系统的差异性,还必须保障补偿者的承担能力和满足受偿者的基本要求,同时合理制定补偿标准也是区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②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和经济行为存在空间异质性,因此应建立差别化、动态化补偿标准;③利用区位差异条件可以科学地制定区域间生态补偿的分配标准,有效避免以往生态补偿政策制定中的“一刀切”现象。  相似文献   

17.
潘美晨  宋波 《中国环境科学》2021,41(4):1932-1939
受偿意愿(WTA)是制定生态补偿标准的常用依据之一,能否正确使用WTA对于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具有重要影响.本文梳理了国内近12a的相关文献,发现在WTA应作为生态补偿标准的上限还是下限问题上尚无定论,尽管大多数研究将WTA作为补偿标准下限,但背后的逻辑并不严谨.本文认为生态补偿标准制定过程可视为受偿方和支付方的讨价还价过程,因此WTA实际上是受偿方的出价,应作为补偿标准上限.另外,本文从WTA、支付意愿(WTP)是区间的角度进行分析,判断补偿标准可取的范围,发现当调查得到的WTA大于WTP时,仍存在谈成的可能性;当调查得到的WTA小于WTP时,实际达成空间大于表面达成空间,决策者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相似文献   

18.
多年来,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建设与保护更多注重工程性措施维护和改善,却忽略了开展水源保护给当地政府和居民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利益影响,造成保护区发展受到限制。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旨在对利益受损者的利益补偿与恢复,调动保护区政府和居民开展生态保护的积极性,避免水源保护活动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明确了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主体、客体及补偿对象,对不同补偿方式开展比较,对中国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方式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9.
闽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量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采用基于污染物通量的流域跨界生态补偿量化的计算方法,并以闽江流域为例,根据2010年闽江流域的情况,估算了流域内的跨行政区(县)水污染生态补偿量.结果表明,生态补偿量反映闽江流域跨行政区(县)水污染特点,上游地区基本上均是接受补偿者,龙岩、三明、宁德、泉州等4地市获得的补偿额分别为1658.52,8067.74,2857.91,877.84万元,中游地区南平市需要支付生态补偿额为8413.82万元,下游地区福州市需要支付生态补偿额为5048.19万元.针对测算结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建立多元化的补偿资金筹措渠道,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模式;在资金补偿的同时加以项目补偿或技术补偿.  相似文献   

20.
曹港程  沈金生 《自然资源学报》2022,37(12):3153-3166
海洋牧场建设是中国扩增海洋碳汇,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有效途径。碳汇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只有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才能调动海洋牧场建设经营者积极性。以海洋牧场中藻类、贝类、鱼类、甲壳及其他类经济性碳汇资源为研究对象,利用最优化模型核算了碳汇资源生态价值的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藻类、贝类、鱼类、甲壳及其他类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134.94元/t、820.05元/t、782.39元/t、3764.16元/t,补偿标准存在种类间差异性。研究结果可为优化当前海洋牧场生态补偿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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