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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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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全球渔业资源呈衰退趋势,严重影响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尽管影响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因素很多,例如,资源丰度与环境容量、人口和经济、技术进步和结构变迁及文化和制度,但是,其中的部分因素所综合表现出来的捕捞能力过剩则是导致全球渔业资源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探讨捕捞能力过剩的原因.本文研究表明,技术进步、人口增长而水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及渔业补贴政策等导致捕捞能力过剩,但导致捕捞能力过剩的根源在于渔业资源的自有准入制度.为了压缩捕捞能力,渔业管理部门采取了众多措施,但税收和资源租金措施难以贯彻执行,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渔船回购制度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捕捞能力过剩问题,因此,仅能将其作为捕捞能力压缩的配套措施,并需要构建激励相容的渔业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诱发捕捞能力过剩的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2.
随着公海渔业全面监管时代的到来,新近成立的北太平洋渔业委员会(NPFC)将未受其他区域渔业组织管制的鱿鱼等非高度游鱼类种群也纳入其管辖范围,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和举措,如《北太平洋公海渔业资源养护和管理公约》,西北太平洋和东北太平洋区域临时措施。NPFC管辖海域是我国远洋鱿钓渔业的重要作业渔场。针对NPFC不断加强公海鱿鱼管理的挑战,作为其成员方的我国应根据NPFC相关要求,对我国远洋鱿钓渔业多年积累的弊病深入改革,实现鱿钓产业结构革新,促进其可持续发展,以便更好地履约。并针对NPFC未来管理新举措未雨绸缪,最大程度地维护和争取我国北太鱿钓渔业的应有权益。  相似文献   

3.
综合渔获量规模、作业方式结构、作业方式能耗强度和燃油排放系数等因素对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在对2006~2011年海洋捕捞渔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时序分析基础上,利用LMDI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因素分解。结果表明:海洋捕捞渔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平均每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长2666万t;拖网、刺网两种作业方式产生的温室气体占相应年份海洋捕捞渔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比重最大,约占80%,且温室效应最强。渔获量规模效应是驱动我国海洋捕捞渔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主要因素。建议通过采取“捕捞配额”或实施较长期的禁渔休渔制度来降低渔获量总量,不仅有利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还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也可以通过建立海洋捕捞生态补偿制度的方式来调整作业方式结构向低温室气体排放转变  相似文献   

4.
用能权是具有公私法双重属性的管制性财产权。用能权交易是我国推进绿色发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对实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用能权交易制度旨在从供给侧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与其并行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还包括节能量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节能量交易与用能权交易的规制对象、规制手段、制度设计目的和约束功能相近,故两者存在制度重复建设问题。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设计目的具有协同性、规制对象有交叉,但两者在用能权指标和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履约等方面存在制度衔接不畅问题。通过法学和制度经济学分析,对用能权交易、节能量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整合与重构提出了建议。中国应当取消目标节能量交易制度,并以核定用能权交易取代项目节能量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衔接层面,应当打通用能权交易体系和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联合履约机制,即允许用能单位或排放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用能权指标、核定用能权、碳排放配额或核证减排量履约。用能权指标与碳排放配额在履约方面的衔接机制重点在于一级市场的对接。用能权的初始分配仅仅是为重点用能单位设定节能义务的过程,应当以公平为原则,并且采取免费分配的方式。相对于用能权交易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则是为了控制排放单位对碳排放空间这一资源的过度利用。因此,在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环节,政府应当通过有偿分配的方式以实现国家对碳排放空间这一稀缺资源的所有者权益。建立核定用能权和核证减排量的联合履约机制,既允许用能单位购买核证减排量抵消其超额耗能,也允许排放单位购买核定用能权以抵消其超额排放,并对抵消比例设定限制。  相似文献   

5.
长江口及邻近水域渔业资源监测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江口及邻近水域是我国多种重要鱼类产卵、索饵、育肥的优良场所和洄游通道,对于该水域渔业资源进行有效监测是开展资源评估和养护的基础.以渔业资源监测的4种常见途径,即注册制度、问卷调查及访问调查、直接监测和报告制度为框架,对照总结了这一水域各种监测项目的发展水平和缺陷,特别针对依赖于渔业的调查和独立于渔业的调查,详细分析了渔业观察员项目、科考船、采样调查设计、渔业声学调查、标志放流、鱼卵仔稚鱼调查等环节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监测项目的发展完善提出改进建议,旨在为该水域后续建立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监测体系积累基础参考资料.  相似文献   

6.
国家间自贸区的设立,将更加有利于各签约国资源环境利用效率的提升。本文采用贸易指数测算方法,分析了中、挪、韩在海水产品生产、加工及贸易流通中的各自优势。挪威因丰富的渔业资源和先进的渔业技术,在海水产品养殖及加工领域中具有全球引领作用;韩国有相对更加严格的海水产品安全检疫检验体系,可以确保海水产品的品质安全。随着中韩自贸区的实施及中挪重启双边自贸协定谈判,三国海洋渔业彼此间将进入自贸型竞争态势。如何运用自贸区效应,积极促进渔业资源开发比较潜能的发挥,进一步融入全球化,对于我国,尤其是对山东省渔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都是一个亟待破解的课题。山东省作为中国第一渔业大省,在继"海上山东"战略实施基础上,又率先提出"海上粮仓"建设规划设想。针对目前山东省渔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本文结合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的模拟,在中挪、中韩自贸区背景下对各方海水产品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在当前海水养殖产量大于捕捞产量的格局下,山东"海上粮仓"建设应以自贸区制度所形成的倒逼机制为互动机理,切实落实海产品养殖生产的安全标准底线和生态系统水平提升的两个基准维度,全面践行可持续健康的渔业资源开发理念,在全国先行完成开放型"海上粮仓"示范体系的建设,以推动我国海水产品生产与加工从量到质的转型,实现海水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举,提升我国海洋渔业的国际竞争力。  相似文献   

7.
自然资源由于其较强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使其因代际问题所导致的私有市场失灵比一般的产品严重,原因是自然资源代际利用中当代人都倾向于最大限度使用资源,从而引发自然资源“公地悲剧”问题比一般产品严重。再生自然资源虽然在代际利用中的利益冲突比非再生自然资源低,但代际问题所带来的市场失灵依然存在。因此,再生自然资源的代际可持续利用需要政府依据其经济特性进行一定的规制,制订出合理的使用制度。以渔业资源为例,在沙发尔(Schaefer)模型的基础上,利用成本——效益的经济学分析法,分析了再生自然资源代际可持续利用中的成本与收益,提出再生自然资源代际可持续使用的制度安排和优化措施,包括边际成本动态规制、明确界分所有权、实施可交易配额和公共补偿性规制。  相似文献   

8.
用能权交易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对于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意义。为了探讨用能权交易制度能否实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任务目标,本文首先测度了用能权交易模式下的最优能源投入和期望产出,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一个改进的综合能源强度变化的分解模型。借助2001—2015年30个省份三大产业的投入产出数据,量化分析了三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能源强度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中国第三产业的经济增长潜能最大,第一产业次之,第二产业最小。同时发现,第二产业能耗偏高,应该让渡部分用能权,而第一、第三产业还可以适当提高能源消费,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2)地区效应是影响能源强度变化的重要因素,而地区内部的产业结构效应对能源强度变化的影响较小。这意味着中国能源市场的分割、要素扭曲主要来自于省际间的资源贸易壁垒,而在地区内部的产业结构并不存在该壁垒,"诸侯经济"的现象依旧存在。(3)用能权交易模式下的能源强度相比于实际的能源强度能下降约14. 02%,总能耗下降7. 07%。通过用能权交易制度,使能源在省际间产业内进行跨期流通(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能够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经济更加平衡充分地发展,进而实现能耗总量和能源强度"双控"的任务。  相似文献   

9.
用能权交易制度作为绿色发展理念实践中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实施用能权交易制度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以用能权交易试点作为切入点,基于2006—2019年全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用能权交易制度对能源利用效率的影响与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用能权交易制度能够显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具体而言,使试点省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78%。机制检验表明,用能权交易制度主要通过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异质性分析表明,用能权交易制度对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作用会随着节能潜力的升高呈现递减趋势,用能权交易制度对节能潜力较高的河南和四川能源利用效率能够发挥显著推动作用,而对节能潜力较低的浙江和福建影响并不显著。此外,文章还发现,用能权交易制度存在环境红利,在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的同时,能够有效降低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在经过平行趋势检验、结构断点检验、PSM-DID、安慰剂检验以及其他稳健性检验后,文章结论依旧成立。由此得出,在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且要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能源高效配置合理使用,同时还应该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具有本地特色的用能权交易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0.
用能权交易制度作为绿色发展理念实践中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实施用能权交易制度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以用能权交易试点作为切入点,基于2006—2019年全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法考察了用能权交易制度对能源利用效率的影响与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用能权交易制度能够显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具体而言,使试点省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78%。机制检验表明,用能权交易制度主要通过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异质性分析表明,用能权交易制度对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作用会随着节能潜力的升高呈现递减趋势,用能权交易制度对节能潜力较高的河南和四川能源利用效率能够发挥显著推动作用,而对节能潜力较低的浙江和福建影响并不显著。此外,文章还发现,用能权交易制度存在环境红利,在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的同时,能够有效降低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在经过平行趋势检验、结构断点检验、PSM-DID、安慰剂检验以及其他稳健性检验后,文章结论依旧成立。由此得出,在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过程中,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且要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能源高效配置合理使用,同时还应该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实施具有本地特色的用能权交易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1.
区域排污权交易系统监管机制均衡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发挥排污权交易制度优越性的根本前提.针对目前我国长期以来环境执法中"两高-低"的困境,本文通过构建管制者与排污企业之间的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排污权交易条件下企业的经营决策,包括生产、削减、违规与许可证交易等,进而从监管力度、许可证分配、违规处罚结构三方面,对有效实现总量控制目标的最优监管机制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在严格依据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社会福利最大化与管制成本有效的监管机制目标一致;然而,管制者的执法收益应当得到足够警惕,在低执法收益下,社会最优的监管策略是采用边际处罚线性或递减的惩罚结构,设定足够的监管力度以激励企业守法排放;而当执法收益过分大于制裁成本时,任何追求成本有效的监管机制都会使制度流于形式.此外,在企业微观信息未知的情况下,结论依然具有指导意义.最后,结合结论对我国排污权交易监管现状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2.
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为探索一条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的途径.本文提出了“有序”开采的思路:在来来几十年内.政府部门应根据人口,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地下水资源需求量的控制计划.并给下属各地区下达取水配额。使储存资源的消耗处于有计划和监控范围内。有序开采应分阶段实现:第一阶段应以抑侧超采量的过快增长为目标;第二阶段应以需水总量的下降为目标;第三阶段应实现总需水量低于地下水系统补给资源量,使数十年超采造成的储存资源亏空逐年得以偿还。“有序”开采应注意三点:①超采必须限制在有限时间内;②开采活动应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任何超过计划配额的取水行为都是不允许的;③开采量和总需水量的下降,必须以节水为前提。发达国家的需水量变化经历证明。通过“有序”开采实现北方地区地下水可持续利用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3.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本文系统地比较分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前后的资源配置状况,以确定配置方式的有效性或选择合理的调控制度.结果表明,与土地征收相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但在有无相应的制度安排或制度如何安排以及利益主体行为趋向的影响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不一定更有效.如果缺乏合理规范或有效的制度安排,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功能仍然是微弱的或将带来资源配置负效应.要实现土地资源最优配置,就必须在把握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系统内部结构及外部环境对资源配置影响机理的基础上,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行优化调控.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立法建设,为流转提供法律支持;深化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主体及其产权权能;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培育与政府管制制度的系统建设和改革,实现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的耦合;转变政府职能,多方面保障政府行为规范化.  相似文献   

14.
以2000~2004年4~6月渔业资源动态监测资料为依据,分析研究了3年春季禁渔(2002~2004)对常熟江段渔业资源群落结构及物种多样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4~6月间常熟江段出现的鱼、虾、蟹类渔获物共有11目、18科、46种;春禁后,该江段总CPUE(单位捕捞努力渔获量)显著增加;优势种更替不明显,历年以刀鲚、鲻鱼、长春鳊等经济鱼类为主;刀鲚CPUE有所回升,资源衰退受到遏制;小型鱼类、幼鱼在渔获物中的比例明显上升; Margalef物种丰富度指数、Wilhm改进指数呈明显上升趋势,均匀度指数J′、优势度数Dw在窄幅范围波动。春禁对常熟江段渔业资源保护的生态效果较明显,春禁后渔业资源群落种间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生物多样性上升。  相似文献   

15.
根据2000~2005年长江上游干流宜宾、巴南和万州3个江段三层流刺网的监测资料,分析了春禁前后3年渔获物结构和鱼类生物多样性的变化,对长江上游春禁效果进行了初步评价.春禁前后3年共监测到鱼类51种,隶属于3目18科(亚科)36属,以鲤科鱼类为主,占60.8%.春禁后,渔获物主要种类优势度有所下降,部分江段单位捕捞努力量渔获量表现出一定上升趋势,3个江段Margalef指数、Pielou指数和Wilhm改进指数有一定升高,表明种类丰富度有所提高,群落结构趋于复杂,春季禁渔有一定效果.春禁前后渔获物种类的波动,可能与这些种类种群数量少,难以采到有关;春禁后主要种类平均体长、体重仍表现出下降趋势,可能与过度捕捞及资源在短期内难以恢复有关.建议延长禁渔期、严格控制禁渔结束后的捕捞强度等措施来提高禁渔效果,并采取恢复江湖联系、保护重要渔业水域水质、实施水利工程生态调度等措施来配合春禁制度的实施.长江渔业资源的恢复和保护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对长江禁渔效果的准确评估还需要长期监测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6.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规划是在界分所有权与监管权基础上,旨在促进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有效行使的全新规划类型。自然资源资产规划融合资源保护与资产利用,呈现以保值增值为导向的所有者权益目标,贯穿“资源—资产—资源”所有权行使全链条的新特点。研究发现,以所有权为权源编制的自然资源资产规划不仅有别于行政监管权驱动的行政管理型规划,亦难以套用公私法二分下“所有权无须规划”的私权行使逻辑,因而面临如何界定其法律性质、规划权行使模式、编制体例和法律效力等立法难题。研究认为,为落实公有制语境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独特行权要求,有必要充分释明资产性规划权具有“所有权管理”这一超越公私法的独特权利属性,并从以下方面确立资产规划的立法路向:一是在我国规划体系中将资产规划定位为所有权范畴下的权益型专项规划,明确其与监管权范畴下国土空间规划“并行且衔接”的分工路径;二是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行权层级,采取“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层级方案,并在协调性外增设省级规划的实施性功能;三是实行“总体规划+分类规划”的编制体例,以分类规划落实土地、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分类调整”原则,并按照“主张所有、行使...  相似文献   

17.
本文首先从环境容量利用权产生的社会背景和自然科学基础出发,指出环境容量利用权是一种新型无形财产权,是对环境生态功能的商品化,兼具公权与私权属性.然后,本文深入探讨了环境容量利用权的权利构造,指出环境容量利用权的主体不限于排污者,而是一般主体,但要成为具体的环境容量利用权主体还需受到一定的公法管制;环境容量利用权的客体就是环境容量,通过环境容量所依附的物质载体的空间范围、利用环境容量的期限、所利用的环境容量的数量、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等参数可使环境容量具有确定性;环境容量利用权的核心权能是排污和收益,环境容量利用权的功能定位是"利用"而非支配或控制环境容量,一般不具有占有和排他权能,通过排污保证正常的生产活动是间接收益,而通过交易获取经济利益则是直接收益.最后,本文简要分析了环境容量利用权在中国的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18.
根据2000~2005年长江上游干流宜宾、巴南和万州3个江段三层流刺网的监测资料,分析了春禁前后3年渔获物结构和鱼类生物多样性的变化,对长江上游春禁效果进行了初步评价。春禁前后3年共监测到鱼类51种,隶属于3目18科(亚科)36属,以鲤科鱼类为主,占608%。春禁后,渔获物主要种类优势度有所下降,部分江段单位捕捞努力量渔获量表现出一定上升趋势,3个江段Margalef指数、Pielou指数和Wilhm改进指数有一定升高,表明种类丰富度有所提高,群落结构趋于复杂,春季禁渔有一定效果。春禁前后渔获物种类的波动,可能与这些种类种群数量少,难以采到有关;春禁后主要种类平均体长、体重仍表现出下降趋势,可能与过度捕捞及资源在短期内难以恢复有关。建议延长禁渔期、严格控制禁渔结束后的捕捞强度等措施来提高禁渔效果,并采取恢复江湖联系、保护重要渔业水域水质、实施水利工程生态调度等措施来配合春禁制度的实施。长江渔业资源的恢复和保护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对长江禁渔效果的准确评估还需要长期监测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9.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以代工贸易为主的经济增长,在创造大量国民财富的同时,也来造成了严峻的资源短缺和生态破坏.因此,中国政府把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提升到国家未来发展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而建设"两型"社会的关键,在于设立合理的制度安排,以实现企业行为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保持一致.就传统手段而言,这种制度安排主要依赖政府所设立的生态补偿机制.但是,这一机制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大有完善的空间.本文基于Hotelling模型关于企业间博弈的相关主张,从企业理性行为的角度,寻求一条不同于政府被动监管行为的路径,来实现"两型"社会的建设蓝图.模型推导认为,品牌经济的发展模式可以有效激励企业采取长期导向、追求价值差异和关注公司声誉,进而实现资源节约及环境友好的社会福利改进.并且,由于这种机制兼顾了企业的盈利动机,因而更能够在实践当中行之有效,能指导各个地区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与升级.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功能作用、权能划分与制度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如何界定分置后"三权"之间的权利关系并据此进行相关制度构建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背景和概念内涵入手,重释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产生的功能价值,并在探讨承包权与经营权权能划分的基础上提出推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制度构建建议。研究认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成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为核心内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可实现从要素、主体、制度、价值等四个层面释放出此次农村土改的"改革红利"。从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再分离的功能目的入手,应将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的性质界定为用益物权,并将二者的权利内容划分为:土地承包权主要包括占有权、收益权、继承权和退出权,土地经营权主要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据此,在进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构建时,一个根本前提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并严格坚持一定的基本原则和底线,进而一方面要通过修改调整《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赋予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以法律地位、分别设置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流转规则以及为土地经营权抵押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要加强有关政策设计与配套,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流转规范机制、构建土地经营权抵押实现机制、建立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风险防范机制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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