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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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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傅毅明  宋国君 《绿叶》2013,(9):13-20
中国环境信息行业发展历经三部曲:自给自足、信息公开与公共服务。当前正处于环境信息公开向环境信息公共服务的转型与变革期。相较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共服务强调以公众为本位的“信息流再造”.要按照公众需求来重塑环境信息流,安排环境信息的生产、公开,服务与反馈等信息活动;强调制度构建,重点包括建立政府统筹协调下的干系人参与网络、以公众环境权益保障为中心的信息体系、信息质量和信息标准、信息流的全过程管理及价值显现与补偿机制等。发展环境信息公共服务,顺应服务型政府建设与改革需要,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2.
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首先是一种有效的信息提供工具,这些信息可能涉及决策者没有考虑到的或者考虑不够深入的问题,包括环境问题。公众参与的优势就是可以让决策变得审慎,最大程度地避免规划实施后所可能产生的风险。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基础和保障,应创造条件让公众能够了解所公开的信息的含义,同时应拓宽公众参与的信息获取途径,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尽可能多地将规划相关信息提供给公众。  相似文献   

3.
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环境管理辅助手段,深圳市立足城市之先,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实践工作,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在研究深圳市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践中存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以提高公民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的落实水平为目标,从观念、立法、技术指引和参与形式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深圳市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管理实践提供了较好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相似文献   

4.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现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环境信息公开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它不仅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也是推进我国环境管理工作全方位提升的重要手段。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进展迅速,但仍存在关键性环境信息严重缺失等现象,不仅无法满足社会及政府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有时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本文从政府、企业、社会的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分析了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从法律法规、组织监管和沟通协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建议,包括:1加强组织领导,任命副部级官员主管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推动国务院出台《环境信息公开条例》,推动各类环境政策法规纳入信息公开条款;3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互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4建立主要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刺激企业改进环境表现;5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价及表现公开;6加强各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7实现环保部及环保系统内部数据信息统一管理、协调共享;8全面改善环境数据质量;9细化环境信息公开政策,包括环境风险及健康信息公开政策;10加强与其他部委关于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合作与协调。  相似文献   

5.
环境风险的应对与治理超越了单纯的政府职能范围甚至单一的民族国家范围,需要重新构思一种开放参与型的风险治理框架。信息在环境风险时代成为宪法性的权利客体,信息权同时具有自由权、社会权和参政权的复合属性,涵盖了现代治理结构中的消极知情、信息服务和民主参与的规范要素。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为探索环境风险的公开透明治理之道提供基础性的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6.
周训芳 《绿叶》2012,(9):27-31
在世界范围内,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公民行使环境权的基本方式,申请政府环境信息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开端,提起公益诉讼是保护公民环境权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环境信息的公开程度,决定着公民环境权能否实现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走出目前的环境信息公开困局的根本出路,在于政府主动适应公民环境权的发展趋势,尽早实现环境管理模式的生态化,使环境信息成为福音,而不是负累。  相似文献   

7.
《绿叶》2012,(6):110
5月15日,创绿中心举办了"绿色信贷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论坛。论坛以"公众如何监督银行是否把钱贷给破坏环境的企业和项目?银行是否要公开与污染企业相关的贷款信息,是否有相关法律的支持?"等内容为主题,介绍和探讨了如何通过绿色信贷政策等金融杠杆遏制环境破坏、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并对当前绿色信贷的政策体系、行业环保绩效评  相似文献   

8.
胡元琼 《绿叶》2010,(9):55-62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用)》实施两周年.政府履职能力逐年提高,而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提高公众的信息公开参与意识,更需要环保部门、民间组织和社会媒体三者通力合作。信息公开与维持稳定并不冲突,更有效的、更良好的信息公开只会促进社会更加稳定。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公众已经成为中国环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渠道也在不断拓展和丰富。为考察不同类型公众参与方式对环境治理效果的影响差异,本文基于公众参与阶梯理论,选取四类公众参与方式和四类污染物,结合我国2008—2017年30个省份数据,利用面板数据回归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横向比较不同类型的公众参与方式,公众环境来访对环境治理的促进效果优于环境信息公开和环保网络舆论,而政协提案、人大议案的积极效应尚不显著。纵向比较不同类型的污染物治理效果,公众参与能显著促进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对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效果的影响次之,而在水污染治理中的作用较不理想。建议政府进一步优化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并重视公众层面的环境诉求,建立公众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良好互动机制,同时鼓励公众通过新媒体渠道参与环境治理。  相似文献   

10.
曹明德 《绿叶》2012,(9):8-12
环境信息公开是公民环境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环境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公众参与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环境污染日益严峻的当下,唯有充分发挥和实现政府的环境责任,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获得行政司法救济,才能避免环境群体事件的发生,有效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1.
机场作为民航运输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枢纽,肩负着服务区域经济的重要使命,同时也面临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挑战。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形象窗口,机场上市公司具有披露环境信息的义务与责任。在充分研究国内机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背景的基础上,本研究借鉴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四版)及机场运营者行业补充(GRI-AOSS)构建了适用于我国机场的环境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公开数据对国内6家机场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实际测评。结果表明:我国机场环境信息披露程度较低,存在内容简单、量化不足、质量下降等问题。机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亟待在法律法规层面进行系统规范。建议借鉴GRI等相关国际标准及成功经验,制定适用于我国的科学可行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和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给经济社会带来了严重影响。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暴露出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对谣言回应不及时等不足。此外,谣言的广泛存在与传播,使得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效果难以实现最大化。产生这种情况是因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信息公开法律规定与实践不足、信息传播不对称与集体行为等。对此,体系化的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建设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为减少突发环境事件中因信息公开不足及谣言产生的危害,我们一方面需要通过扩大信息公开主体范围、明确信息公开程序、对象等措施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开展谣言与集体行为方面的研究,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提供有效支撑。  相似文献   

13.
落实企业环境责任,推动环境信息披露,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本文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刻画,基于Richardson投资期望模型对投资效率进行测度,分析环境信息披露对上市公司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信息披露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投资不足,但对过度投资的影响并不显著,而且环境信息披露对投资不足的缓解作用在国有企业、两权分离度高等代理成本较高的企业中表现更为显著。本文因此提出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议,一方面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监管压力,确保企业环境责任的落实,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另一方面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诱致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动力,让市场形成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强需求,促使企业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相似文献   

14.
在中国经济和媒体环境发生巨大变革的情况下,外部压力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面临新的社会背景。基于传播学议程设置理论、关注理论与信号传递理论,本文以2016年沪深A股八大重污染行业的315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媒体报道与政府监管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其中,媒体类型既考虑了传统纸媒,也考虑了以新浪微博为代表的网络新媒体,政府监管方面采用2014年调整后的PITI指数对监管力度进行评价。研究发现,媒体报道数量越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越丰富,但并不能提高其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主要受媒体报道倾向性的影响,而媒体报道的数量对其影响较弱;地方政府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并不显著。此外,随着地方政府监管力度的加大,媒体对企业的关注度下降,导致政府监管在媒体监督企业环境信息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削弱作用。研究表明,随着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进程的大力推进,环境制度约束相对舆论监督,在企业信息披露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环境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化时代环境治理的新型武器,对我国这样一个具有特殊财政体制和政治激励模式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效果有待深入探究。本文基于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以2008—2016年120个城市数据为样本,采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和系统GMM估计方法,实证检验了环境信息公开的污染减排效应,并重点分析了不同城市区位和城市规模下存在的异质性效应。结果表明:环境信息公开有助于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还能有效缓解财政分权引致的环境污染问题。环境信息公开对污染排放的抑制作用呈现“马太效应”,对东、中、西部地区和大、中、小城市的影响均依次递减。对东、中部地区和大、中型城市,其治污效应较显著,而在西部地区和小城市尚不见效。积极推动全面环境信息公开,构建环境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是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6.
上市公司高管态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会产生重要影响。为充分了解企业高管如何看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涉及的环境信息沟通、披露制度、能力建设等多方面问题,本文对涉及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16家上市公司高管进行访谈调研。研究发现,多数高管视社会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环境信息需求为较大的潜在风险,非强制是上市公司环境信息选择性披露的主要原因,企业重视环保投资但信息公开能力建设不足,环境信息公开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弱。本文提出编写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及实施细则,提升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能力建设,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奖励形式等建议。  相似文献   

17.
企业环境信息自愿公开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环境信息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有着明显的区别;通过法律责任的设置,保证企业自愿披露的环境信息的质量;运用各种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自愿披露环境信息,建立企业环境信息自愿披露的健康机制。  相似文献   

18.
生态环境大数据,是反映生态环境状况,污染物来源、构成及排放主体,公众环境诉求等方面的数据集合,是预测环境质量变化、评价污染治理效果、解决紧迫环境问题的科学基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对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绿色环保产业发展,优化社会治理结构,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应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的顶层设计,以改善环境质量和服务民生为核心,完善法规标准,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公共环境信息服务,让公众看得见、感受到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生活环境的宜居,确保信息安全。  相似文献   

19.
以2010—2019年我国能源行业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利用内容分析法探讨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对能源企业价值的影响。结果发现:①能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呈正相关关系。②非货币性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价值的正向影响更加显著。③市场化程度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的正相关关系具有增强作用。④市场化程度对非货币性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的正向调节作用更强。⑤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能够降低权益资本成本,提高预期现金流量,形成影响企业价值的传导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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