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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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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协调调水沿线各方利益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本文从分析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特征出发,探讨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政策法规进展,分析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阐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设想,并从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生态补偿标准以及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明确了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通过调整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解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设计满足相关方利益诉求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对我国持续有效开展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梳理了我国主要省i市地区的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总结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与运行机制设计的基本特点;根据流域环境功能保护需求的差异,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划分为一般流域水污染控制生态补偿和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两种基本模式,然后从补偿标准设计的角度,分析总结了两种模式的异同点,最后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通过调整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解决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政策工具,设计满足相关方利益诉求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对我国持续有效开展流域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梳理了我国主要省市地区的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分析总结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与运行机制设计的基本特点;根据流域环境功能保护需求的差异,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划分为一般流域水污染控制生态补偿和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两种基本模式,然后从补偿标准设计的角度,分析总结了两种模式的异同点,最后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法律体系、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笔者认为,为使流域生态补偿有法可依,在实施中具有可操作性,就必须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体系,这种法律体系应当是法律与法规相结合,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相配套,程序立法和实体立法相协调的体系.具体来说该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其一,在<环境保护法>中对生态补偿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包括规定生态补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种类等内容,以此来指导生态补偿实施.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政策、法律尚未规定贯通流域—海域的生态补偿制度,分立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无法弥补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缺失。基于科学考虑海陆连贯性、创新传统海洋行政管理模式、响应社会需求而提出的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其实质是以海定陆,对各种入海污染物以区域联动方式在各流域加以管制。遵循流域—海域具有的"海陆过渡相"生态规律,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确立制度的构建主体和立法基本原则,明确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解决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入法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6.
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长江等大型流域由于涉及省份多,上下游之间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问题等差别较大,利益诉求不同,在补偿的主体与客体的认定、补偿模式以及补偿标准确定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难度。文章分析了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实践经验,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设计了各级政府主导下纵横向补偿相结合的长江经济带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方案,并基于保护和治理措施的不同,分类提出了以任务量为基础、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补偿测算标准,同时对补偿机制的实行提出了意见建议,以期为我国长江经济带上下游流域及其他大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提供可参考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流域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是指实现流域内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公正性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这项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上中下游跨区域调水的生态补偿、上中下游生态环境效益补偿以及下游滞洪区退田还湖的生态补偿等三项主要内容。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中,上述三项生态补偿内容暴露出较多的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阻滞着流域内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试论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尚处于尝试、探索阶段,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应是立法的主导方向。文章论述了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定性、多层次性和以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导的特点,分析了我国目前实施该项制度存在着流域生态功能来定位、补偿标准不确定、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和缺乏法律保障等主要问题,并就建立和完善该项制度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相似文献   

9.
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8  
李浩  黄薇  刘陶  彭智敏 《自然资源学报》2011,26(9):1506-1512
跨流域调水工程已经成为解决我国缺水地区水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由跨流域调水引发的生态补偿问题是制约调水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发挥的关键因素。目前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主要是沿用流域内生态补偿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导致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主体缺失、补偿对象不全面、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极大地限制了跨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的开展。通过比较分析流域内生态调水与跨流域调水在受工程影响、水权转移形式、涉及的利益主体关系、生态补偿主导部门、生态补偿核算标准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以区域水权为理论基础,以生态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形式以及补偿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  相似文献   

10.
面对复杂的跨流域调水系统工程,协调调水沿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焦点问题是生态补偿。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的完善,应从以下方面予以着手:强化生态补偿在环境保护法中的地位,修改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的单行法,尤其是要出台跨流域调水工程专门立法,并针对特定工程规定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具体内容;对国家兴建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可以由国务院出台跨流域调水专门立法,对省际之间区域性调水工程、省内跨市县小型调水工程可以采用区域性立法的方式,并有效解决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难点问题;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法律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有关内容和任务亦有不同,但从整体上看,必然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1.
基于生态环境产权界定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论文通过对流域生态环境产权的明确界定,科学厘清生态保护投入补偿和污染补偿,综合考虑流域生态环境服务的水量分摊和水质补偿,并将其统一纳入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针对性地提出了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标准,然后以皖浙两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基于流域生态环境产权界定,可以从理论上厘清流域生态补偿的对象和内容,将水质和水量因素整合纳入到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2)根据生态环境产权的界定,不同利益主体面对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内容不同,但是上下游共享流域生态环境权益的产权安排相对更为公平合理,并且能够兼顾各方权益;3)上下游共享流域生态环境权益情况下,综合水质和水量因素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明确,补偿内容全面完整,易被各方所接受。  相似文献   

12.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进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利用进化博弈的复制动态方法,建立流域生态补偿的进化博弈模型,研究利益相关者基于利益因素的动态博弈特征。结果表明,在上下游的"环境责任协议"制度中引入激励机制—监督惩罚成本后,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中的利益相关者最终进化成哪种策略取决于对下游地区补偿不能及时到位的行为的惩罚力度(即监督惩罚成本的大小)、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量以及上游因损害生态资源而给下游地区的赔偿量。通过调整这三个关键因素,可促使(保护,补偿)成为纳什均衡,从而有效地激励人们从事生态投资并保持这种投资的持续性,实现流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促进流域共同发展,体现生态保护的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的一种有力工具,在国际上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已有比较成功的事例。中国目前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调查和研究,分析了中国流域生态补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改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西辽河流域赤峰段水资源现状及保护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西辽河赤峰段水资源分布、利用和水质现状出发,分析了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介绍了赤峰市在维护西辽河水源水质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提出生态价值观、生态补偿概念和进一步加强水源涵养区、水资源、湿地保护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江苏省徐州、淮安、盐城、扬州同处于淮河流域和工业发展中期阶段,区域水环境敏感,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文章研究从流域层面协同推进该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区域协同推进的原则、目标和创新机制,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共建机制、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分类差异化管理机制、生态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市场化创新机制等五大机制,为中国东中部同类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一条可借鉴的富有流域区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  相似文献   

16.
跨流域调水的生态补偿成为实现公平的方式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接受。而当前中国的跨流域调水的生态补偿是国家和政府主导型的,然而单靠国家和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市场是资源优化配置的最佳选择,因此,引入市场机制对跨流域调水进行生态补偿,是十分有效的。通过对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介绍来引出构建中国今后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成波  李怀恩 《自然资源学报》2017,32(12):2055-2064
针对西北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流域非汛期农业需水和生态基流间的矛盾问题,论文提出了基于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农业生态补偿量计算方法。从生态基流得到保障后农业灌溉用水受到影响的角度出发,通过引入作物需水系数建立河道生态基流保障造成的农业用水短缺量与产量损失间的关系,定量计算农业生态补偿量。以宝鸡峡灌区为实例,计算了河道生态基流保障的农业生态补偿量,确定宝鸡峡灌区不同情形下的补偿上、下限,分别为5.25 亿元和0.37 亿元。生态补偿对象为宝鸡峡灌区因河道生态基流保障导致产量受损的农户,补偿的主体为流域的相关管理部门,生态补偿标准的实施也不应只局限于现金发放,也可以用投资建设等形式进行补偿,以提高宝鸡峡灌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介绍了太湖流域生态补偿现状,对太湖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太湖流域生态补偿关键要建立生态补偿法规、实施垂直统一的环境监测体系及对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监管,为我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实施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9.
流域水电规划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指标与方法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水电开发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大范围地影响了流域生态环境。因而,开展流域水电规划环境影响的经济评价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从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角度出发,在分析流域水电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各种影响的基础上,构建了相应的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进而分别探讨了社会经济10项评价指标、生态环境9项评价指标及其相应的估算方法,以期为流域水电开发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相似文献   

20.
胡东滨  林媚  陈晓红 《中国环境科学》2022,42(11):5447-5456
基于2000~2019年浙江和安徽26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使用合成控制法定量分析新安江3轮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政策对其水环境效益的总体性和结构性影响结果表明:政策效果在时间上存在异质性。第1、2轮政策试点显著的提升了新安江流域整体的水环境,但第3轮试点对上游水环境的影响是负的。政策效果在空间上存在异质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使下游的生物多样性价值平均提高了0.068亿元,但使上游生物多样性价值平均降低了0.015亿元。政策效果在结构上存在异质性。通过对水环境效益的结构性分解,发现横向生态补偿政策使新安江流域的水质净化能力价值平均提高了31.874亿元,但使其产品供给价值平均下降了13.402亿元。政策效果存在预期效益。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政策效果在政策正式实施前2年已经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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