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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耕地资源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其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在我国整个生态系统的维护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耕地资源的保护形势越来越严峻,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调动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其中,补偿款的确定是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的关键环节。本文以耕地生态承载力供需关系为切入点,采用生态足迹模型,并结合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优先序,将我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划分为耕地赤字区、耕地平衡区、耕地盈余区,确定了耕地保护补偿面积;并在此基础上,以单位面积耕地的非市场价值为补偿标准,测算了各区域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转移支付额。结果表明:1全国共有6个耕地赤字区、7个耕地平衡区、18个耕地盈余区。26个支付区的支付款总计405.290亿元,其中,赤字量最大的上海市需要支付高达130.703亿元的补偿款;18个受偿区的受偿款总计207.286亿元,其中,盈余面积最大的黑龙江省可以获取高达28.737亿元的补偿款。3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各支付区的支付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较低,约为1.5%-6.8%,均在政府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研究成果能为均衡我国各地区的发展提供依据,对于我国耕地保护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厘定补偿边界与明晰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科学实施的关键。生态系统服务流因其可清晰反映流域上下游生态系统服务联系、精准界定生态系统服务供受区范围、客观计算生态系统服务补偿标准,成为生态补偿研究的新切入点。文章以石羊河流域为例,基于流域2018年土地覆被、气象观测和统计年鉴等多源数据,利用供需平衡模型和风沙扩散模型分别模拟了流域主要生态系统服务的流动特征,并据此确定了受偿区、支付区范围以及补偿的标准。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主要为水供给服务和防风固沙服务,总体呈现出"上游水资源供给,下游防风固沙"的分布格局;(2)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综合受偿区分布在流域上游的天祝藏族自治县和下游的民勤县,综合支付区在流域的中上游县(区)均有分布;(3)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总额度为9.89亿元,其中水供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357.39元,防风固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943.67元。受偿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下游民勤县,支付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中游凉州区。  相似文献   

3.
资本禀赋对农户耕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是激励农户主动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不仅影响补偿政策的可持续性,更决定污染治理的效果。本文将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的受偿意愿分为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基于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建立资本禀赋(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模型和研究假说,利用秦巴生态功能区农户微观调研数据,采用Double-Hurdle模型实证分析了资本禀赋对农户两阶段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1)愿意参与耕地面源污染生态补偿的农户占所有样本的86.69%,农户受偿额度的均值是6 444.37元/hm~2·a。(2)耕地面积、受教育程度、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亲戚朋友信任程度、邻里信任程度、村干部信任程度和借钱人数等变量均对农户的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均与农户补偿参与意愿正相关,意味着资本禀赋越高的农户,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的概率越大。(3)家庭收入、耕地面积、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借钱人数和是否贫困县等变量均对农户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亲戚朋友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越丰富,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越高,而社会资本对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具体表现为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关系网络具有正向影响。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将农户参与纳入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制定环节、加强农户资本禀赋积累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从耕地资源价值出发,测算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额度,并基于湖北省孝感市和潜江市的农户调查数据分析农户的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基于耕地资源价值体系,测算得到孝感市和潜江市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额度分别为1 449 695.76、1 784 296.17元/hm~2;农户所期望得到的耕地损失补偿标准远低于耕地资源价值体系测算出来的理论值,两市农户对耕地损失的平均受偿意愿额度为336 197.95元/hm~2,可以农户受偿意愿为主、耕地农业生产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为辅,制定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标准;受教育程度对补偿标准有显著负向影响,农户文化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其对农地整理事业的认知程度,进而促进我国农地整理事业的发展;土地权属调整是解决农户耕地损失的一项重要措施,做好农地整理项目土地权属调整工作需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并以农业现代化作为土地权属调整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中国省域耕地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耕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以耕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作为耕地生态补偿的依据,具有科学客观性。以中国各省为例,采用当量因子法和功能价值法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系统地分析了中国各省耕地生态系统服务的正、负面价值,补充完善了以往只研究耕地生态系统服务正面价值或仅研究部分负面价值的不足,并引入地方政府支付能力指数和区域社会发展阶段系数等补偿系数,以保证制定出来的耕地生态补偿标准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研究结果表明:(1)在全国31个省份中,耕地生态系统服务的正面价值均超过其负面价值,是负面价值的1. 05倍(西藏)至7. 59倍(重庆)。(2)在耕地生态系统服务的负面价值中,化肥施用和农业耗水产生的负面价值所占比重最大,两者之和占负面总价值的比例范围为71. 11%(江西)至98. 75%(西藏),是耕地生态系统服务负面价值的主要来源。可以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补贴政策,根据技术规程,对合理减少化肥等化学品使用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业环境保护补贴;通过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以降低因化肥的施用和农业耗水产生的负面价值。(3)各省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净价值占其GDP的比例范围为0. 04%(北京)至5. 94%(云南),其中,有23个省份的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净价值占其GDP的比重超过了1%。(4)依据省域耕地生态系统服务净价值,制定出省域耕地生态补偿标准的范围为142. 04元/hm2(西藏)至28 694. 81元/hm2(上海),补偿额度占各省财政收入的比例范围为0. 23%(北京)至29. 36%(黑龙江)。丰富和完善生态补偿理论,有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耕地生态补偿体系,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相似文献   

6.
生态补偿是激励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主动参与人为活动限制政策,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政策工具。为深入了解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的受偿意愿,将其决策过程分解成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两个阶段,基于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构建资本禀赋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江西省和湖北省4个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微观调查数据,运用双栏模型实证分析资本禀赋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有效的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激励应不低于农户的平均受偿意愿,对应调查区域的补偿标准应不低于0.23万元/(户·a);(2)经济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农业收入比重、人口负担比和住房结构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劳动力数量和人均耕地面积对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3)文化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的影响不确定,但对受偿额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村集体活动参与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外出打工经历对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均有负向影响;(4)社会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受偿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其中村干部信任程度和陌生人信任程度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邻居信任程度和贷款难易程度对受偿额度具有负向影响,手机联系人数和社会声望对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因此,在未来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中,要分层分阶段推进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政策,充分重视农户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其人为活动限制受偿意愿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精准测算并分析耕地保护生态价值、空间外溢及其时空演变,对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促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区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文章基于耕地生态保护全价值视角和粮食安全视角测算长江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空间外溢量及其时空变化量,针对性设计差别化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构建政府与市场合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结果表明:2000—2019年长江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及外溢量分别增长了7028.13亿元和4862.58亿元,其中外溢量占价值量的比重上升到67.42%。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分布不均衡,空间重心有向上游地区转移趋势。经测算,长江经济带20年来耕地保护生态补偿额度增长了17.61倍,补偿标准由362.02元/hm2增长为4629.59元/hm2,各省份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为1789.04~118474.84元/hm2,差异悬殊。经济带耕地保护生态价值量、外溢量、补偿量表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空间差异和尺度依赖特征。研究结论: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标准设计必须综合考虑耕地保护生态价值外溢、区域差异、尺度依赖、事权匹配等内外部因素,提高补偿精度和针对性。可从生态功能认知、补偿区域划分、补偿标准设计、补偿方式组合、补偿资金管理、补偿政策保障等方面系统构建政府与市场合作、纵向与横向结合、财权与事权匹配的差别化耕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创新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与政策。  相似文献   

8.
规划管制致使区域间保护耕地资源多寡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经济发展受到约束,带来相关利益群体机会及利益损失。基于耕地保护承载力角度,确定区域保护耕地资源空间外溢面积,利用机会成本核算单位面积保护耕地损失,在构建暴损程度系数基础上,核算区域间规划管制下耕地保护空间外溢量及区域间财政转移额度,为建立区域之间经济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提供理论依据。结果表明:(1)四川省耕地资源保护空间外溢赤字城市有成都、攀枝花和雅安,赤字量最大的是成都市,赤字量达到650.71 kha;耕地资源保护空间外溢盈余的城市有14个,其中盈余量最大的城市是资阳,为219.98 kha;耕地资源保护空间外溢平衡城市是内江。(2)运用机会成本法,测算出单位面积耕地保护机会损失为每公顷25.30万元。(3)通过暴损程度及经济调节系数的修正,计算出区域之间的空间外溢补偿额度,为减少财政压力,按照盈余区补偿量总和作为空间外溢赤字区的支付总额,最终成都支付额度为416 775.25万元,攀枝花市支付额度为125.10万元,雅安市支付额度为83.40万元,财政转移支付结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操作意义。  相似文献   

9.
耕地保护区地方政府很难获取土地财政,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积累,损害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打击了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因此,基于地方政府经济福利视角,构建耕地保护跨区域财政转移机制迫在眉睫。本文采用中国1999-2008年省际面板数据和动态面板GMM估计方法,考察了土地财政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定量关系,从地方政府经济福利视角测算了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研究结果发现,土地财政不利于耕地保护,土地财政每增加1亿元,耕地面积相应减少约91.5 hm2;进一步由转换关系可知,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约为109万元/hm2。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粮食安全法下各省份的耕地赤字/盈余量,探讨耕地保护省际跨区域财政转移支付。结果表明,11个耕地赤字区共需支付补偿款757.500亿元,其中赤字最严重的广东省需支付高达158.481亿元的补偿款;10个耕地盈余区共可获取补偿款523.856亿元,其中盈余量最多的黑龙江省可获得高达132.787亿元的补偿款;10个耕地平衡区不参与财政转移支付过程。另外,分析转移支付额与当年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关系可知,各支付区的支付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约为1.30%-12.26%,均未超出当地政府的承受范围,表明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研究成果能为均衡我国区域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0.
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是调整农田保护和农地发展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对于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以武汉城市圈为例证,基于生态外溢的视角,运用选择实验法计算基于市民支付意愿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并修正得到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介于683.10~6 169.60元/hm~2之间。进一步依据粮食安全法将武汉城市圈42个县(市、区)划分为17个支付区和25个受偿区,得到各县(市、区)的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最后依据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标准和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面积计算出武汉城市圈地方政府县(市、区)间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的绝对值总和为44.03亿元。研究结果可为农田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构建提供初步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耕地保护不仅要确保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而且要保证耕地的质量和生态功能不下降。本文综合考虑耕地的数量、质量和生态属性,采用加权求合法计算耕地的综合水平,并据此采用Jenks自然断裂点法将湖北省102个县(市、区)划分为耕地赤字区、耕地平衡区以及耕地盈余区,界定了县级层面耕地保护补偿关系。分区结果显示:全省共有56个耕地赤字区,28个耕地平衡区以及18个耕地盈余区,盈余区个数仅占总样本的18%,说明湖北省耕地资源综合水平偏低;省内耕地资源综合水平差异较大,综合水平值最高为0.209 9(钟祥市),最低为0(江汉区、武昌区和黄石港区),平均水平为0.083 8。此外,通过构建耕地资源综合水平与土地财政之间的定量关系,实行跨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均衡各区域的发展。研究结果表明:耕地资源综合水平每增长1个效用值,土地财政收入约减少115.811万元。结合分区结果和定量关系可知,18个受偿区中,耕地综合水平最高的钟祥市得到最高的补偿款(315.715 4万元);56个支付区中,江汉区、武昌区和黄石港区的耕地综合水平均为0,修正后三者的补偿款分别为203.580 2万元、89.371 0万元和135.452 7万元。此外,财政转移支付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可操作性,各个县(市、区)的转移支付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较低,约为0.007%~3.374%,均在政府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研究成果能为均衡湖北省各区域的发展提供依据,对于我国耕地保护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首先从土地利用转移的视角,运用经济学效用理论构建生态用地-经济用地的权衡系统,并以此推演出区域生态补偿定价机制的理论模型与分析框架;然后,在保证生态系统平衡以及剥离自然因素对生态系统服务间接使用价值的影响之后对现有区域生态补偿的均衡定价方式进行修正。研究结果:①以间接使用价值为计算基础和剔除自然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以有效防止区域生态补偿定价的高估,并且遵循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②从省级研究区域来看,坡度、坡向等地形因素对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间接使用价值产生非常显著的正向影响,即坡度越高、越靠近阳坡的地方生态环境水平越高。整体来看,气温在5%的生态显著性上对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间接使用价值产生正向影响,并且暖湿区域气温对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间接使用价值的边际贡献大于干旱区域气温的边际贡献,而降水量对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间接使用价值影响不显著。③人均生态足迹对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间接使用价值的边际贡献为-6. 989,即人均生态足迹增加1 hm~2,单位面积上的生态系统服务间接使用价值减少6. 989元。④2015年生态补偿的总金额达到813. 496亿元,平均每年增加54. 179亿元,并且支付重心沿着"东北-中部-西北"的V型路径进行转移。生态补偿区逐渐突破胡焕庸线,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特别是西北地区由生态受偿区变为生态补偿区。表明在生态脆弱性和敏感性的作用下,西部地区生态系统的可持续能力与修复能力在不断恶化。  相似文献   

13.
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之价值标准探讨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以耕地保护产权不清为特征的基本制度缺陷是耕地保护制度失灵的主要原因.为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建立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耕地价值标准的确定因而也就成为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依照资源经济学观点,耕地资源价值包括耕地的商品价值、环境价值和折补价值.由于耕地资源在我国的特殊地位,使得我国耕地资源具有不同予其它自然资源的特殊价值——社会价值.本文在对土地价值理论分析和耕地价值核算的基础上,对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机制中价值标准确定进行了探讨.研究表明:我国耕地的价值为112.68万元/hm2;由于耕地的某些功能价值在日常生活中已经给予补偿,在进行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时不需要对其再行补偿,经界定,耕地保护区域补偿价值标准的全国平均水平为107.03万元/hm2.  相似文献   

14.
耕地生态补偿相关利益群体博弈分析与解决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宏观层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和微观层面农民与市民之间博弈分析,找出促使均衡结果合理化方案,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博弈论与条件价值法(CVM)。结果表明:①博弈结果难以达成(保护,补偿)协议,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必须依靠中央政府作为媒介进行协商,采取管制与激励相结合的制度安排。②激励的实现通过微观层面利益主体受偿意愿与支付意愿而定,支付不够补偿,中央财政补贴,支付盈余则上缴中央财政,以湖北为例,农民每亩耕地应得到174元补偿,市民每户居民应支付246.6元,中央政府每亩耕地给予农民148.5元补偿。③宏观层面依据微观层面需求意愿与支付意愿的赤字或者盈余,确定区域之间应支付补偿或者获得补偿。研究成果能为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耕地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依据,为尽快制定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及政策、实现利益群体福利均衡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15.
基于CVM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探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耕地资源流失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人们对耕地资源的总价值认识不足,我国又未能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从而导致耕地与非农用地之间的比较效益差别。因而,给予耕地保护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是促进耕地保护的一个必要选择。补偿标准的确定是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核心所在,耕地资源价值是确定补偿标准的基础。通过对耕地资源价值构成的综合分析,认为耕地资源总价值应包括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通过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内涵与实质的揭示,指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范围只应包括具有正外部性的非市场价值,即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测算出的耕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才能作为确定补偿标准的依据,提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的计算模式——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并以河南省汝州市为研究案例,运用CVM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进行了测算。  相似文献   

16.
区域协调的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区域协调与利益补偿是实现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应用对比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发展带来的耕地面积减少、区域间耕地保护压力与机会成本差异、区域间耕地保护责任与义务不对等等方面阐述了耕地保护区域协调的客观性与必要性,提出了耕地保护利益补偿区域协调的基本思路,并从补偿/受偿区域确定、补偿途径选择、补偿标准测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对区域间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的具体运作做了探讨。研究结果表明,构建区域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有较强的现实必要性,各区域的实际情况也具备了进行协作的基础,同时需要在制度层面为耕地保护利益补偿的区域协调提供必要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论“三级三循环”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模式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耕地保护应更多侧重对耕地保护实施主体的内在激励,因此建立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是实现我国切实保护耕地的关键环节。结合近期有关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模式的研究成果,本文从耕地保护的外部性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体现、耕地保护政策损益补偿机制不健全、现行耕地保护的委托—代理机制具有较高的效率损失风险、耕地保护的区域差异性在经济上未得到有效体现、耕地资源价值核算不完善和由于比较利益的存在使得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不高等六大方面系统分析了我国现行耕地保护制度缺陷,提出了建立"三级三循环"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模式的新思路。在此基础上,对"三级三循环"耕地保护利益补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论述。最后,从建立"三级"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城镇居民开征耕地保护税、建立受偿农户耕地保护补偿账户体系以及加强对各级耕地保护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的分析结果对于推进我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实现切实保护耕地目的具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8.
虚拟水概念丰富水资源的形态与内涵,其价值不仅表现在人口-粮食-贸易为纽带的虚拟水贸易上,还表现在其社会属性上。基于虚拟水的双重价值,结合全国粮食各地产消平衡数据,构建线性优化模型,估算我国粮食省际间贸易的虚拟水流动格局,从资源、经济、环境3方面出发分析虚拟水流动引发的综合效益。结果发现:我国粮食省际间贸易的虚拟水流动格局表现为北水南运的特点,同实体水的南水北调形成互补,水资源南北互通;资源效益而言,我国省际间粮食贸易的虚拟水流动格局在全国范围内共节约了152.96亿m3的水资源,占总的虚拟水流动量的15.79%,表面的水资源节约现象背后隐藏着缺水区输水给丰水区的反常现象以及广大富水地区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严重问题;经济效益总体上是增加的,工业增加值为6.77万亿元。经济效益增加分布较为集中,经济效益减损分布较为分散,效益减损需要构建地区补偿机制;环境效益结果不佳,农作物绿水占用指数高的地区在透支当地农业生态绿水情况下大量输出虚拟水,将会对其陆地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并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根据结果得出政策启示,为水资源管理、区域发展及生态安全提供新思考:引入实体水与虚拟水结合的水资源管理方式;构建协调区域发展的虚拟水补偿机制;维持绿水与蓝水结构平衡的生态安全。 关键词: 省际间粮食贸易;虚拟水流动;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相似文献   

19.
基于虚拟耕地方法的中国粮食生产布局诊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研究我国区域粮食生产空间布局问题,运用虚拟耕地方法和对比方法对我国粮食生产空间布局进行诊断。首先,用人均农村人口粮食产量的虚拟耕地量表征我国粮食生产的空间布局现状,发现其存在“高值区相对集中,低值区相对分散”、区域间差异明显的特点。高值区集中于东北和内蒙古、长江中下游以及江南丘陵的北部地区;其次,主要从水土资源、自然灾害等方面构建包含8个具体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粮食生产适宜度进行定量评价。发现我国不同区域间的粮食生产适宜度存在显著差异,区域粮食生产适宜度整体上呈现东高西低的空间分布规律,其中,高适宜度区域主要分布在我国的东北、黄淮海、华中、华南和西南各省区,低适宜度区域主要分布在西北、华北和东南沿海的福建、江西等省区;最后,构建粮食生产布局协调指数作为我国不同区域粮食生产布局调整的依据,发现北方11个省区粮食生产布局过密,南方16个省区粮食生产布局过疏。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是,在粮食生产适应性评价的指标选择等方面尚存在明显的不足,研究结果和结论都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基于土地优化配置模型的耕地生态补偿框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耕地资源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的属性决定了耕地利用的私人最优决策与社会最优决策存在不一致,难以达到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通过土地优化配置模型分析,可知目前经济发展中缺乏考虑难以量化的生态非使用价值,解决外部性问题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是建立政府干预的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把生态非使用价值的部分价值补偿给农民。耕地生态补偿的核心是如何把生态非使用价值进行合理量化和确定合理补偿标准,而合理补偿标准确定能更好解决生态服务的最优的供给问题,真正使生态补偿起到对正外部供给的激励和对负外部性释放的约束作用。本文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角度探讨耕地生态补偿必要性和尝试建立耕地生态补偿的核算基本理论框架,认为耕地提供净生态效益是核算补偿的基础,但同时需要考虑地块特征、空间特征、个体特征对生态补偿影响,不断修正补偿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切实可行、现实有效的标准,确保补偿标准更能揭示个人的偏好和效用,为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科学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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