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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1999年6月30日 ,山东省胶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审理了一起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 ,依法撤销本市李哥庄镇某外资企业做出的《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并裁定企业限期为女职工邢某安排适当工作 ,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以及补发工资及经济赔偿金1991 25元。女职工邢某于1995年4月进入该企业工作 ,并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终止日期为1999年3月31日。1998年11月27日邢某领取了结婚证结婚 ,同时领取了《生育证》 ,1999年3月28日经医院检查已怀孕。1999年3月31日合同期满后 ,企业便…  相似文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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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后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编辑同志:我于1995年5月在出公差途中发生车祸,由于输血不慎感染了丙肝。在2002年2月例行检查中才查出已转为慢性丙肝,一直在治疗,单位已医改,仍给予报销药费,现尚未痊愈。但目前企业面临改制,即由民营企业投入增量资金来控股,原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发给经济补偿金,国有身份不再保留,然后与改制后的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改制后,我今后的医疗费该由谁支付?覃立磊覃立磊先生:来函收悉。《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 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第四条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相似文献   

4.
施倚 《劳动保护》2004,(2):63-63
我单位有一患矽肺Ⅱ期的退休职工,因心脏病于2000年10月在体内安装了国产心脏起搏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医疗费用已全部报销,但心脏起搏器材料费,按单位内部医疗管理规定只给报销50%,现本人存有异议。请问:我单位这样处理妥当吗?请予答复。  相似文献   

5.
鲁律师 :1980年我在河南省陕县棉花厂工作 ,在车间工作时发生了事故 ,失去了左手。此后 ,每次安装假肢 ,费用都由单位负责。后因工作需要 ,我由棉花厂调入其主管单位棉麻公司工作 ,每次安装假肢时 ,同样是由棉麻公司负责。但是 ,1997年我调入事业单位工作 ,1999年需安装假肢 ,单位领导却说 :不是在本单位发生的工伤 ,单位没有这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应报销假肢安装费 ;找棉麻公司领导 ,他说 ,你已调出单位 ,也不予报销。两单位互推至今 ,我的费用一直无处报销。请问 :工伤职工调动后 ,假肢安装费谁承担 ?是原工作单位 ,还是新的工作单位 ?河南 …  相似文献   

6.
刘某诉称,其于2007年11月20日由某商会的会长以某商会的名义招聘录用,担任办公室秘书一职,代表某商会处理相关内部办公室行政事务及对外联络、协调,协助组织会员活动等。刘某在某商会的固定办公场所办公,按假某商会规定的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50分上班,享受有薪法定节假日的福利(包括周休,国假,产假),就其工作职责向会长汇报,服从某商会的管理,按月定时以现金方式从某商会处领取工资1800元。后刘某因生育于2008年11月起休产假,并领取了5000元产假工资。刘某于2008年12月11日在苏州某医院剖宫产生育一名男婴,花费生育医疗费用12940.89元。刘某产假结束后于2009年2月6日返回单位上班,但原岗位已有人接替,某商会安排刘某至其会员单位工作,但刘某不予接受,并于2009年2月7日离职。至刘某离职前,某商会始终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7.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安全管理员,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个难题,特向您咨询。 原我厂职工高某,于1973年5月因本人没带防护镜,在工作中把左眼崩伤,当时认定为轻伤,没有评上工伤等级。按我厂的规定,对该职工看眼睛的医疗费给予100%的报销。一直到 1996年11月份该职工调离我厂,到一家合资企业工作以后,我厂才不负担该职工的医疗费用。今年年初高某到我厂,要求报销其眼部治疗的费用,提出左眼的视力不断下降,需要不断吃药,他所在的合资企业老板不给报销药费。我到本市劳动部门咨询,回复是:“人事档案在什么单位,什么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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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地矿厅某工程公司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该公司一职工于1999年3月因工死亡,其爱人无工作,大女儿10岁,小女儿5岁。全家靠死者生前的工资生活。请问:1.此问题是否按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文的有关规定给予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和妻子、女儿的供养抚恤金。2.劳部发〔1996〕266号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是否也适用于事业单位?中达娃中达娃同志:来信收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必须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9.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对劳动者在生育时 ,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做了原则规定。1994年12月14日原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原称《试行办法》)是职工生育保险的直接法律依据。该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女职工。职工生育保险是为了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 ,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 ,而由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管理部门管理 ,实行社会统筹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生育保险资金根据“以支定收 ,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 ,由企业以工资总额的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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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部费用被扭曲的费用模型 在某些企业,除了上述事故间接费用被扭曲外,就连直接费用和预防费用也会被扭曲。 (1)直接费用被扭曲 ①补偿费用过低或没有。以工伤死亡为例:在淮南市某些企业,死亡1名职工企业只花1~2万元补偿费。在张家口市,死亡补偿费一般为每人2~3万元。北京的建筑企业对于死亡的外地民工的补偿费为2万元左右。在上海,给予死亡1名职工的补偿除了规定为50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约3万多元)外,其余就因企业情况而异了,有的单位还赔偿一套住房,遗属大吵则多赔,小吵则少赔,但对于外地民工…  相似文献   

11.
许某于2009年6月21日进入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7月14日,许某在工作时由于操作不慎,发生右手被机器碾压的伤害事故,后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医治,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均由许某本人家庭先行垫付。许某出院后,与单位交涉,要求报销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并要求单位给予一次性伤残赔偿。单位仅同意为其报销医药费,不同意进行一次胜伤残赔偿,双方发生赔偿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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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单位有一名职工于2004年5月18日下午驾驶个人摩托车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造成两腿胯骨多处骨折,该职工负主要责任。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并得到上级保险部门的审核批复,单位为其办理了工伤认定手续。在工伤治疗期间由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了手术,安装了胯骨固定钢板,最后因骨髓炎久治不愈,由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办理了转院手续,转入河南省洛阳市正骨医院治疗。2005年9月13日伤者突然感觉胯骨疼痛,到医院检查,确定了钢板断裂,伤者家属因持有第一次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转院证,便直接到河南洛阳正骨医院进行了手术,更换了钢板。伤者从河南洛阳正骨医院出院后,此次产生了第二次医疗费用,再次向上一级工伤保险部门报销医疗费时,得到答复是:伤者到外地医院治疗时,没有当地定点医院的转院手续,不能报销医疗费用。理由是:河南洛阳正骨医院不是医保定点医院。可伤者认为持有第一次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的转院证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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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律师: 我是北京一家私营企业的职员,想请教几个关于怀孕、生产期间的问题: 1.我单位的工资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基本工资(30%)、岗位工资(30%)、效益工资(20 %)、奖金(20%);请问,产假期间可以拿多少工资? 2、北京市目前尚未实施生育保险,请问,生育的费用(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等)是否由个人承担? 3、在怀孕期间,按照医院的要求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如检查要占用工作时间,单位是否能够按考勤记录算作迟到或旷工扣发部分工资? 4、我单位按月发放的补贴包括:医疗补贴(参加了大病统筹,但是起点较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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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乔某2005年初到某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未参加社会保险。公司于2011年7月10日与乔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乔某登记失业后,因身体严重不适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去医疗费万余元。出院后,乔某到医疗保险机构去报销医疗费,可被告知没有参加失业和医疗保险的记录不能报销。那么,乔某是否可享受失业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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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因工负伤的职工 ,伤残等级为 6级 ,于 2 0 0 0年 6月 30日劳动合同期满 ,企业不再安排我工作 ,并称按规定解除工残待遇。我依据原劳动部第 2 66号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有关规定要求企业按月发放工残抚恤金 ,但企业却要求我仍然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我认为在企业不能安排工作的情况下 ,依据《劳动法》第 16条、第19条规定 ,企业要求签订的劳动合同已没有法定的劳动合同内容 ,企业称要按月享受工残待遇 ,必须保留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职工因工负伤后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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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倚 《劳动保护》2009,(4):118-118
编辑同志:我们是四川人,夫妇两人一起在广东一家企业打工。2007年4月,我爱人在工厂受伤骨折,被厂里送到附近医院治疗,11月初才出院回家。治疗期间的各种费用已由厂里支付。出院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我爱人的伤残等级为三级。出院后我们曾多次要求厂里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但厂里一直拖着不办,只是每月仍然发给我爱人工资。我们很担心,一旦企业不景气,不再按月发给工资,我们的生活和治疗就成了难题。请问:按照我爱人的伤残级别,厂里应该支付我们哪些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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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安徽省淮南市于2010年12月28日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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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在部队服役时因公致残,复员时部队确定的伤残等级是二等乙级。现在我是国营企业的正式职工。目前企业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对职工就医做了不同的规定,我们单位对医疗费的报销是根据工龄长短确定不同的比例。请问,象我这样的伤残军人,国家在医疗费的报销方面有何规定? 银川市:张瑞兴张瑞兴同志: 1988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26条规定:“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这一条是针对在农村的革命伤 残军人而言的。对 于在职的革命伤残 军人,《军人抚恤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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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大力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从1991年6月1日起,实施莆田市人民政府批转的《莆田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台资企业、供销社系统企业建立生育社会保险制度。这项改革,社会欢迎,企业拥护,职工满意。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实施三年的基本情况。 《莆田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的体制。社会保险公司内部对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剂,余额上缴、差额拨补。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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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季某等5位职工原为某事业单位的编制内人员,2006年该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单位。改制时,改制文件规定有两种分流方式可供选择: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或到新成立的企业单位工作。选择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安置费按本人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领取1.2个月的本人月工资,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选择到新成立企业工作的,由新企业与其订立不短于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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