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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我国的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对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 二、强制性标准的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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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地方性法规关于大气污染强制性应急措施的规定存在实施主体不一、具体内容规定各异、实施程序规定缺失等诸多问题,并且地方性法规关于查封、扣押的设定有违《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因此,应在完善大气污染强制性应急措施的规定时,赋予地方性法规更大的关于地方性事务的立法权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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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空气及地面水环境,按功能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简称双达标)。国家环保总局为落实国务院决定,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全国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环保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将双达标工作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日前,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乔致奇司长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就双达标的有关问题做了解答。记者:乔司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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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技术》2001,19(4):36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以及结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修订GB/T 1.1-1993版,于2000年12月20日批准、发布了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并决定该项标准于2001年6月1日起实施. GB/T 1.1-2000是一项导则性的基础标准,是编写我国各类标准的指南.新标准和原标准相比,在体系、结构、内容和编写形式等方面均有重大调整,并非等效ISO/IEC导则第3部分:国际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1997年英文版).为做好该标准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做到: 1. 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重视和认真组织好该标准的学习. 2. 2001年6月1日起,起草单位要按GB/T 1.1-2000的要求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 2002年6月1日起,各单位报送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国家标准草案、行业标准草案必须符合GB/T 1.1-2000规定的编写要求和格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将不再受理未按GB/T 1.1-2000要求编写的国家标准草案的审查和申报、行业标准草案的报批工作. 4. 委托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负责GB/T 1.1-2000的培训工作.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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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作为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除了由环境保护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外,还涉及到国家行政机关的许多部门对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其中涉及最多的是公安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中规定:“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从而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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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境保护》2003,25(4):50-50
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是否属于污染物处理设施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经研究 ,现做出解释 ,全文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号 )第四条规定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 ,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套的工程、设备、装备和监测手段 ,各项生态保护设施。”另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 0 0 0 - 0 2 -2 2印发 ,环发 [2 0 0 0 ]38号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试行 )》第一部分第三条的规定 ,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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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九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即“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淮河、太湖要实现水体变清,海河、辽河、滇池、巢湖的地面水水质应有明显改善”。其中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是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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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产业》1997,(3)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中关于“责成国家环保局会同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部门抓紧制订有关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规定”的要求,国家环保局、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并于1997年3月5日,以环然[1997]142号文件发出“关于发布(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全文如下:ReglationonStrengtheningEnvironm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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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第一,我国环境教育立法现状我国关于环境教育最早的政策表述是在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通过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指出"有关大专院校要设置环境保护专业"。在1980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环境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教育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对环境教育作出规定,指出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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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庆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51-54
船舶漏油事故等导致海洋环境污染的案例推动了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管理和立法的发展。2011年交通运输部颁布的《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确立了以下机制:行政主体依民事侵权程序向责任人请求返还应急费用;应急产业经营者依强制缔约合同请求支付应急处置费用;以责任社会化的方式保障应急费用的资金来源。为应对海洋石油开发等其他类型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我国应借鉴船舶污染海洋应急管理中的强制清污协议制度、强制保险制度、油污基金制度等,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