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征收排污费是运用经济杠杆管理环境促进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湖南省益阳市环保办改革征收排污费办法,进一步管好、用好了环保补助资金。他们采取的两项改革措施,一是改革征收排污费办法,过去由环保部门向排污单位发出收费通知,再由排污单位用付款委托书通过银行缴款。现在由环保部门直接委托市工商银行向排污单位代收排污费。二是由市环保办向工商银行存入保证金,为治理单位取得数额三倍于保证金的贷款资金。申请贷款的单位,由市环保办审定,借贷双  相似文献   

2.
排污收费制度是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我国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之一。通过征收排污费,加强了环保队伍的自身建设,促进了环保事业的蓬勃发展。一、征收排污费运行机制现状我国从1979年开始,在部分城市试行排污收费制度。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全国实行了统一的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1988年,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10号令,在全国实行排污费有偿使用,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进入了改革、发展和不断完善阶段。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  相似文献   

3.
<正>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公布了《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重点规范了排污费征收行为,《办法》规定,对应征未征收或少征排污费的、由环保部门以外的机构如"收费局"征收排污费的,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上收排污费征收权。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排污费,不受追溯时限限制。  相似文献   

4.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逐步认识到征收好、管理好、使用好排污费是强化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多来,我区对征收排污费从政策上进行了学习,技术上进行了探讨,做法上进行了改进,使收费额从去年上半年的35万元增加到今年上半年的109万元。 (一)征收排污费是有极限的。摸清征收排污费的底数,即征收排污费的极限值,做到心中有数,是做好征收排污费工作的前提。我们长期以来对这个底数——极限值是不清楚的,因此在收费工作中  相似文献   

5.
一、排污费“拨改贷”的实践 1984年以来,不少地方(主要是城市)相继试行了排污费有偿使用办法,即“拨改贷”。“拨改贷”的方式大体有二:一是以湖南省为代表的,将“各级环保局(办)征收的排污费和污染环境罚款皆作为发展环保事业基金”,其中用于污染源治理的补助资金(即80%部分)全部委托银行以贷款发放,贷款有偿使用,核收利息,利息分成。污染治理单位按时按原要求完成了治理项目,经验收,可  相似文献   

6.
“柜台收费”是指排污单位按环保部门下达的《排污收费通知单》中列出的数额和规定时限,到其指定的收费处缴纳排污费。一、实行柜台式征收排污费的必要性与基本程序征收排污费形式基本经历了定收、划拨、和托收3个阶段。实践证明.这3种收费形式对促进当时的排污收费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暴露出一些弊端。比如走收排污费.一是容易发生人情赞、议价费和征收人员吃喝等不廉洁行为,既少收了排污费,又使我们这支年轻的执法队伍受到腐蚀;二是体制原因,往往为收一次费.收费人员往返多次,既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  相似文献   

7.
1987年我县共征收排污费96.30万元,其中乡镇企业排污费38.19万元。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又尝试性地开展了个体、联户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全县97家个体、联户企业征收排污费4.5万元,征收面占乡镇企业征收面的87%,征收额占乡镇企业征收额的14%。征收个体、联户企业排污费是一项艰巨、复杂、细致的工作。这种企业不仅点多面广,难于管理,而且往往企业主的环境意识不高,厂子污染严重。开展这项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4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相似文献   

8.
浓度控制在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中‘对于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环境问题的增多和复杂化,浓度控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我国环境管理工作采取了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制度·给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在强化八项制度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丰富和发展了“老三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总量控制有利于全面、足额征收超标排污费。我国目前征收的排污费主要是指超标排污费.且采用单因子的浓度值作为测算超标排污费的依据。加之缴纳的排…  相似文献   

9.
2004年2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出“关于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我局组织西安交大长天软件公司开发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软件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排污费征收申报、申报变更、审核、核定、计算、开单、汇总报告等法定程序编制开发,在满足排污费征收工作需要的同时强化了查询、统计、分析等管理功能,是全国环境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10.
原有排污费征收制度在处理新时期环境问题时已面临诸多挑战。南京市2015年4月实施了新的排污费调标政策,对其评估结果显示新排污费征收标准对促进南京市工业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都有积极作用,但在征收范围、自动监控数据应用水平、公众感知及收费基础力量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结合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以南京市排污费调标政策实施为例,从调整排污费征收范围、加强在线数据监测及应用、排污费改税等7个方面对完善排污费征管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论述了征收排污费必须转变观念,在一些单位柜台收费报导的启发下,本文提出了征收排污费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通知程序的处罚程序两大部分。将程序以法律文本形式固定后,通知各排污单位。实行收费程序化以后,对新增单位收费成功率达到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排污收费”制度作为老三项环境管理制度之一,在我国已实行多年。实践证明,该制度对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企业环境治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改善环境质量都起到了显著作用。然而,由于认识上、资金上的原因,近年来,出现了一些企业以实物抵缴排污费的情况。据我了解,某地在征收排污费中,以实物抵缴的排污费金额占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总额的35%,而且还有发展趋势。我认为,这种以物抵费的现象有害无利。其危害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相似文献   

13.
排污收费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各项制度中执行较好的制度,但是对个体排污者征收排污费的工作一直是薄弱环节,象个体采金这一量大、面广、污染严重的生产活动,一直未能征收排污费。我县环保局为加强个体采金的环境管理,开展了对个体采金征收排污费的初步尝试。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汕头市环保局大力推行强势环保理念,深入贯彻"依法、全面、足额"的排污费征收方针,加大排污费征收执法力度,促使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有了新突破,继2007年度取得全市  相似文献   

15.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实施将对我国现行的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制度产生深远影响。本文从6个方面探讨了如何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并据此提出了具体的思路、方法和措施。  相似文献   

16.
《新疆环境保护》2002,24(4):47-47
关于对城镇自来水厂、企业自备水厂制水排污如何征收排污费的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经研究 ,日前作出解释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时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 :一切企业、事业单位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要征收排污费 ;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 ,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国家计委、财政部 1993年 7月 10日发布的《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的通…  相似文献   

17.
<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污染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8.
征收排污费工作,在各地普遍存在着前松后紧的“怪圈”。“一季度松、二季度慢、三季度积重难收、四季度到处求援”已成为环境监理人员的顺口溜,每到后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抓排污费的征收进度,向最后完成任务冲刺,往往成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最为关注,各个监理站长最为头痛,也是每个环境监理人员工作最为繁忙的阶段。然而,衡水市环境保护局近两年征收排污费工作出现了新的面貌,1995年省下达征收排污费任务520万元.实际完成742万元,超额完成任务42%,其中1月至6月份征收排污费362万元,7月至12月征收排污费38O万元,分别占全年收…  相似文献   

19.
《征收超标排污费标准研究》课题于1986年5月10日,在国家环保局主持下通过了鉴定。1985年全国征收排污费9.3亿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目前全国各地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还存在不少问  相似文献   

20.
众所周知,排污费是带有税收和补偿性质的环保补助资金。它是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强行征收,并由国家作为财政收入纳入预算的。征收排污费就是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标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标准征收一定的费用。征收排污费工作,是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国务院(82)21号文件《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83)83号文件规定,南京市从1983年7月1日起正式向排污单位开征排污费,采用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办法。1987年起又改为劳务托收。具体方法是;由各区统一按市环保局开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