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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国内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保税的,则不再征收排污费。根据意见稿,环保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  相似文献   

2.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必须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表》。环境保护部门收到《排污申报登记表》后,经调查核实,对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  相似文献   

3.
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污染物排放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正常作业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是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费征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相似文献   

4.
我国采取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费政策 实行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我国经历了试行、实施和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我国从1982年开始实行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又进行了重大改革,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向大气、海洋、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其中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要加倍缴纳排污费,对固体废弃物以及超标排放的噪声也要缴纳排污费。  相似文献   

5.
环境污染和其他环境纠纷,主要是由于行为人不遵守国家保护环境的法律规定,违反标准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以其他形式对相邻的他人(包括公民个人、公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造成损害而引起。因此,要保护环境,就有必要正确认识相邻关系的内容,从而妥善处理好相邻各方之间的环境保护关系(简称“相邻环保关系”)。  相似文献   

6.
《环境保护》2012,(9):56
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  相似文献   

7.
《环境导报》2003,(5):27-27
排污许可证管理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二、范围和内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城市污染集中处理或者其他工业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简称排污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物种类为: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仅限于太湖流域)、悬浮物和挥发酚)、大气污染物(二氧…  相似文献   

8.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向河流等水域排放的污染物量日益增多。对造成水环境质量破坏、恶化趋势的污染物,推行从单一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控制逐步过渡到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已被明确地制订在我国《环境保护技术政策要点》和《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中。1988年3月,国家环保局关于以总量控制为核心的《水污染排放许可证管理暂  相似文献   

9.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6环境监测6.0.1石油化工企业,应根据环境监测的任务及监测范围设置环境监测站。6.0.2环境监测的任务和监测项目规定如下;6.0.2.1定期监测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其监测项目见表6.0.2-...  相似文献   

10.
周兵 《环境导报》2002,(12):2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生产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可见,进行排污申报,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冯波 《环境保护》2001,(7):15-16
按照法律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应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作为国家环境执法的唯一技术依据。但是,自1999年3月起,还是出现了两套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存的局面。其根本原因在于,按产品质量标准模式管理污染排放标准,混淆了自愿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技术法规)之间的本质区别。今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编号后,由两局联合发布。同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对重叠发布的和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发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清理,重新审批、编号和发布。我国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工作将重新走上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12.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工矿企、事业单位排污收费试行办法》,最近已由市人民政府发布,从一九八○年八月一日起分阶段实施。这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措施。它完全符合全市人民的强烈愿望和迫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一九七八年中共中央批发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也指出:“实行排放污物的收费制度,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  相似文献   

13.
<正> 为了全面地掌握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及时了解各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变化趋势及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根据《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文件关于“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环境保护机构”,以及“如实地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的规定,结合环境管理监测面广、难度大的实际,在市环保局的组织领导下,筹建了我市第一批监测网络。  相似文献   

14.
胥树凡 《环境》2002,(2):10-10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  相似文献   

15.
律师信箱     
南京市民刘先生是一家电镀厂老板,他致函本刊询问:排污费、超标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有何区别?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相似文献   

16.
《沿海环境》2002,(11):22-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污染物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自治区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使用固定设备造成噪声污染以及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必须遵守本规定。  相似文献   

17.
<正>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相似文献   

18.
《环境》2021,(9)
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环境管理外延的拓展和环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排污单位特别是个体经营户拒绝申报的违法行为也逐年增多,成为一种最常见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单行法律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有义务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手续。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也对此作出专门的规定。凡拒绝申报或申报中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那么在环境执法实践中究竟如何认定拒绝申报的违法行为就成了查处这一违法行为的关键。二 环坛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排…  相似文献   

20.
周兵 《环境导报》2002,(6):29-29
排污申报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都明确规定:“生产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可见,进行排污申报,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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