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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对有关违反环保法规行为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在执行过程中,环保执法部门如果处理职权不能有效地行使时,可以借助国家强制力予以实现,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笔者结合实践,认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严格把住三关:一、把住环境事实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某些具体环境行政行为都可能成为被申请复议或起诉的起因。…  相似文献   

2.
为了强化环境管理,有效地促进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都越来越注重并逐渐扩大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与此相适应,就势必存在着不服这种处罚决定的申诉,为了保障环境管理相对人(被  相似文献   

3.
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赔偿,即环境行政赌偿,是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行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促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下统称环境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一、环境行政赔偿的概念和作用  相似文献   

4.
罚款是环保部门或其它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依法责令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人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制裁措施。由于罚歉执行起来简便、有效,因而它已成为环境行政处罚中运用得最广泛、最普遍的行政责任方式。但是在实践中,有的执法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却滥用罚款权,影响法律的严肃性;也有一些被罚单位利用法律规定上的不足或对罚款的一些误解,与执法机关胡搅蛮缠,妨碍法律的实施。目前,因罚款而引起的环境行政诉讼时有发生。为了使人们对罚款有正确的认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笔者现就罚款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5.
本文所谓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主要是指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等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的活动。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中的“二论”是指:“民事行为论”、即认为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是一种民事行为;“无政论”,即认为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对纠纷当事人的利益没有任何影响.处理决定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目前“二论”已成为影响我国行政处现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工作如何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不是民事行为,而是…  相似文献   

6.
现场检查制度是一项被《环境保护法》确认了的法律制度。目的是要求环境保护部门或依法具有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深入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对其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现场检查同监督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监督管理是环境保护部门的主要职能,而实施现场检查制度则是环境保护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在环境监督管理实践中一直发挥着积极  相似文献   

7.
环境管理作为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除了由环境保护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外,还涉及到国家行政机关的许多部门对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其中涉及最多的是公安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中规定:“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从而以  相似文献   

8.
目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并逐渐扩大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下称执法者),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同时在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中,执法者根据案情及违法者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的条款也大量增加。这势必存在着执法者如何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等问题。自由裁量权就是执法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的条款,如“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此幅度内,根据案情、违法行为及违法者(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具体情况,视情节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处罚形式和处罚轻重程度的一种自由裁量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环保部门是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环保法规是监督管理的依据,依法监督行政是国家法律对环保部门的基本要求,因此,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不仅是保护环境的重要任务,而且是搞好环保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真正把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纳入环保法制建设的轨道,建立环保工作新秩序的根本保证。一、明确环保行政执法程序法定程序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出正确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必要条件,程序一旦被法律、规章所规定,成为法定程序,就同实体法一样,都是法律所必须保护的。违反法定程序,同样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要较好地克服以言…  相似文献   

10.
环境行政强制包括环境行政强制措施和环境行政强制执行.在基层环境执法实践中,环境行政强制措施尤其是环境行政强制执行存在许多困惑和问题,拓展环境行政强制措施,给予环保部门一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提高基层环境执法效率和遏制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对环境污染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的处理,上述部门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居间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应该承认这些法律规定,对污染事故、纠纷的处理曾经和正在起着很多积极的作用。但在工作实践中,涉及到有关举报责任、调处地位、制裁力度等方面的情况时,往往显得不够完善,或者说是不够清晰,不够明确。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举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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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七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然而在执行中,我发现,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一部分企业游离于环境监督管理之外,部分或完全不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形成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缺口”,规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企业: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本条款有两层意思,一是对造成事故的单位的处罚;二是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的处罚。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一般对造成事故的单位的处罚较正常,而对责任者的处分甚少。这种“肇事者无忧现象”在基层相当普遍。一、现象案例一:某黄磷厂循环水外溢,使下游沿河数百名群众饮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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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形势下,作为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如何以邓小平同志谈话精神为指导,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依法行使环境行政  相似文献   

15.
自由裁量仅是行政机关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所不可缺少的一项自由权。如:当环境保护部门发现某一环境违法行为需要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以及罚到什么程度时,如果没有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就很难保证行政处罚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诚然,如果行政机关滥用这种自由权会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行政机关没有这种自由权,不能根据复杂多变的情势灵活而适当地执法,则行政机关就会变成一部被动的、四化的机器,不仅会损害行政效率,而且会影响法律的公平和公正。这个问题在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执法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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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法人或公民实施的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下简称环保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本法和其它环境法律、法规,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有批评、警告、责令赔偿损失、停产治理、罚款直至关闭、行政处分等行政处罚权。这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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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环境法体系的现状与内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日本环境法律体系的分类日本国家制定法的体系包括宪法、法律和命令三大类。在环境法体系中,不包括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只包括环境保全方面的基本法、单项法(即以《……法》的形式出现)和特别法(即以《关于……的法律})的形式出现)等法律。而有关命令因为是以政令或省、厅令的形式发布的,所以在整理环境法体系时一般不将其纳入。主要分类如下:1.基本法。即规定环境行政目标、政策体系等基本事项的法律。它的特征在于只对基本事项作原则性规定,其具体化则表现为各实施法、“单项法和特别法。在1993年11月以前,日本还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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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环境行政执法是指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行政主体,依职权适用法律手段对环境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环境行政行为,并进行其他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而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环境行政执法具有环境法和行政法的双重特点,并且遍及环境管理的各个角落。为了了解基层环境执法的现状,笔者选择了几家有代表性的基层执法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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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是政府行使环境管理职能和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力的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是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的具体体现。文章针对黄南州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强化环境执法手段、提高环境执法能力等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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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是西方大陆法系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其管理目标,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达成的协议。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除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外,也经常运用行政合同进行管理,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创设、变更或终止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在环境行政管理领域,行政合同作为一种重要手段,被世界许多国家加以运用,这方面的合同已发展成行政合同的重要一种——环境行政合同。关于环境行政合同的名称,各国情况不一,如日本称为公害防止协定,前南斯拉夫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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