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中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础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其中包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26部环境资源法律和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款、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但是,我国的法治建设,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从并创至今已经二十多年。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由环境保护法规与相关的环境和资源法规、国家法规与地方法规相结合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据不完全统计.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并负责统一实施的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颁布(未含省政府工作部门颁布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规、规章共四十多部。这是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果。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  相似文献   

3.
当前环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环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环境行政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大大改变了过去那种环境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然而,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贯彻还不很理想,在环境行政...  相似文献   

4.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法人或公民实施的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下简称环保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本法和其它环境法律、法规,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有批评、警告、责令赔偿损失、停产治理、罚款直至关闭、行政处分等行政处罚权。这里  相似文献   

5.
随着新《环保法》和其他一系列环保法律、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大力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与国家环保法规配套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本文拟对此进行粗浅探讨。一、地方环境立法的必要性及重要作用地方环境立法是强化地方环保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进行环保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不一致。不同地区的环境构成、环境容量和环境自净能力受地方自然地理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环境保护法体系的多层次系统中,环境保护规章占有重要地位,它在我国环境管理,特别是地方环境管理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一、环境保护规章的概念,特征及分类我国宪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各部、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同时,我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不足和水质污染引起的水危机已经成为许多地区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制约因素。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平衡环境、社会和经济多元利益,寻求先进的法律机制来调节平衡、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种共识。开展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上下游之间等相关方利益公平的关键所在。但由于我国缺乏生态补偿立法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目前仍面临许多问题:我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进展缓慢、法律制度滞后、部分法律法规彼此之间矛盾和相互冲突、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缺位、立法模式不适合当今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等。本文通过对我国有关涉水法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一些有关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对策,以期对中国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的推进和进一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环保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以下简称环境管理部门),在实施环境监督管理过程中,常要求环境管理相对人(简称相对人)履行某些环境法律义务,或是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环境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对人行政处罚。在执行中,相对人如出现不履行法律义务或处罚决定内容,而环境管理部门的处理职权无法有效行使时,可以借助国家强制力予以实现。由于法律规定环境管理部门不具有强制执行权,因此,环境管理部门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迫使相对人履行应尽义务,以维护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严肃性、权威性,保障环境行政…  相似文献   

9.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是湿地保护的长效措施。但我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存在在立法上仅有原则性规定、湿地概念的缺乏、行政管理体制混乱、补偿责任主体过于单一、未考虑受偿意愿等诸多问题。完善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有利于提高湿地资源的法律保护地位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湿地生态补偿立法进程、明确湿地法律概念、理顺湿地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变湿地生态补偿责任主体单一的状况、遵循公众参与原则的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10.
针对目前我国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根据我国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对设立水环境污染犯罪的必要性,水环境污染罪在立法上的背景及现状,水环境污染罪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进行了研究,从而提出了设立水环境污染罪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1.
韩梅 《中国环境管理》2020,12(1):139-144
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法律范畴与路径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时需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我国目前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定位为民事范畴,该定位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界分。本文从生态环境的属性切入,得出在公私法二分语境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宜纳入行政法范畴的结论;其次,通过对比美国与欧盟的做法,展开行政法视角下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二元路径的探讨。本文认为,我国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在未来立法时采用二元路径:违法排放污染物质需要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责令清除污染,或采用执法和解方式与责任人达成一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恢复则不宜采用强制性命令,行政机关可与责任人进行和解。  相似文献   

12.
张耕 《四川环境》1995,14(4):56-60
本文阐述了污染赔偿纠纷行政处理的基本原则,重点讨论赔偿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金额的确定,并对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理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3.
关于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救济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现象日益严重。目前我国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方式包括两种,即行政处理和诉讼解决。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尚不完善。本文就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救济提出具体建议,即修改、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制度,使其适应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浅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与实施保障   总被引:6,自引:6,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本文立足于环境资源公共物品的属性,探讨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提出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发挥主导作用。从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角度出发,从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磋商与诉讼程序、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加强资金保障、强化法律与公众监督等方面提出关于改革方案配套制度的八条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5.
丽水市乡镇工业崛起迅速,乡镇经济发展成绩明显,但经济增长方式仍以粗放型为主,环境污染出现了蔓延。技术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资金短缺、融资困难,行政生态环境有待完善三方面因素阻碍了丽水市乡镇经济生态化建设。为了促进乡镇经济生态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金融服务、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基础,以循环经济、特色经济、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化为发展模式,以生态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为保障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生态综合补偿的提出表明国家对生态补偿关注的重点从资金的来源转向资金使用的效果,其中转移支付法制是影响生态综合补偿效果的主要变量。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立法来看,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立法从维护公平正义提供倾斜性补偿资金,转向促进“绿色发展”“绿色减贫”的生态补偿整体性效益建设。然而,整体上,相关法制建设尚显不足,如贫困地区利益未充分表达、补偿资金使用自主权未能充分发挥、整体性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在于,扶贫政治思维淡化了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法律制度的属性,覆盖面难以普及;不同利益诉求造就了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约束;行政放权的非制度化影响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整体性效益。应以实现可持续的自我发展权新理念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转移支付的法律制度化建设,明晰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中转移支付的重要地位,夯实基础性财权,同时构建适应生态综合补偿的整体性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17.
环境行政执法难的理性分析与实践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行政执法难是非常态法律现象。从哲学的高度对环境行政执法难进行理性分析,环境行政执法难是多因素群共创的结果。对环境行政执法难的内外因进行解构,分清主次,着重解决影响环境执法难的主因,并适当关注影响环境执法难的助因,同时基于应然立场提出解决问题的实践进路。  相似文献   

18.
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新型诉讼形式,准确把握其定义和定位至关重要。现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按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私权化路径进行制度构建,其现行定义为特殊私益诉讼,现行定位为环境行政替代工具。这种定义与定位导致其与环境公益诉讼割裂,运行序位上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引起国家机关角色错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标的相同,救济和保护的利益均为环境公益,其定义应回归公益诉讼本位;政府在环境公益保护上有着广泛的职权和手段,是环境公共治理的优先主体,仅在少数行政不能的情形下才有借助司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在定位上应作为环境行政执法的补充机制在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据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制度体系上应与既有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置于同一诉讼系属统筹立法,在诉讼序位上应让位于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9.
为推动农业生态补偿在我国的实施,从政策的角度分析了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政策背景、农业生态补偿的政策取向,提出应当从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突出问题以及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转型2个层面来深刻理解实施农业生态补偿的政策价值,农业生态补偿应定位于对农业的生态补偿,以激励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为目标,并对具体实施生态补偿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0.
林煜 《中国环境管理》2019,11(4):124-131
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的归属,我国实践中有环保部门主管、纳入国库、纳入法院指定账户、纳入专项账户等不同归属模式,但在其管理与使用方面,我国尚且存在诸如地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名称不统一、资金使用系统不透明、社会公众査询难、地方行政机关干预过多、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拟建议设立"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对环境公益诉讼产生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各地方未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资金等相关资金进行统筹与规范,以期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完善。为此,需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使用、监督机制,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责,构建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保组织的监督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并指导基金的有效运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