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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事业基础法”:让特殊的《环保法》特殊起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保法》虽有空心化趋势,但是在某些重要方面却是无法空心化的,这就是其特殊性所在:"基础性"——为中国环保事业和政府履行环保职能提供法律依据和基本制度安排。根据这个特殊性和特殊功能,可以将《环保法》定位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基础法律,简称"环保事业基础法"。《环保法》修订应侧重对政府的规范和制约,以强化其环境管理者身份并取消其"间接的环境污染者或生态破坏者"的身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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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法不能以自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效力,必须建立健全实施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此,应加强环境教育和环境法的宣传普及,营造环境法治文化,让社会成员知法、懂法,普遍遵守环境法律义务,真正有力地推动法律贯彻。同时,进一步制订实施细则,构建诸如"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等具体制度,以切实保障其实施。新《环保法》对环境保护的监管体制并未做出实质调整,说明部门间的利益依然未能得到有效的协调,应进一步加强监督,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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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修订的《环保法》贯彻了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纳了各方面共识,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保法》。潘岳指出,新《环保法》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对现实的针对性,二是对未来的前瞻性,三是权利义务的均衡性。这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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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实施元年,而环境监管与环境执法工作是新法发挥“牙齿”作用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加强环保执法是做好环保工作的基石。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表示,环境治理的要害就是严格执行新出台的《环保法》,《环保法》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陈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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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与生态破坏"的提出,新《环境保护法》凸显其生态价值观以及对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视程度。然而,通过立法推动环境资源领域实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综合性行动方面,新《环保法》未能从整体上为环境资源管理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框架,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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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年磨一剑。历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整部法律只有两条一字未动;首次将按日计罚、持证排污等写入法律。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比较老的《环保法》仅六章四十七条,修改后的《环保法》扩容到七章七十条,立法理念新,监管机制广是新《环保法》的突出亮点。变化最为明显的是立法理念的创新。1989年的老《环保法》还是经济优先,促进经济发展。新《环保法》提出了生态文明,围绕生态文明进行制度建设,围绕生态文明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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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提出了"按日处罚上不封顶""企业违法可拘留责任人""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扣押设备"等处罚措施。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于石油石化企业将形成更加严厉的倒逼机制,文章探讨新《环境保护法》对石油石化企业环保工作的影响:促进企业环境管理观念转变,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责任,突显领导责任、规范企业环境管理行为,更加重视环境影响评价,促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通过将"环保优先"落到实处,完善制度体系,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强化配备并运行必要的环保处理设施,树立环境友好的企业形象,强化环境管理等,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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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我国现行《环保法》的“空心化”问题日益突显.许多理念、制度和措施明显过时,其修订势在必行。修订《环保法》,一定要查明、保留、发展、突出《环保法》为其他法律所不能替代的特殊功能,加强规范和监督各级政府环保履职的制度建设,填补我国环境保护部门法在法律关系主体覆盖面上不平衡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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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履行环保职能的缺失,折射出环境保护法制度安排忽略对政府环保履职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偏重于对企业等排污者、开发者的规制。修订《环境保护法》的方向和重点,应当是全面加强政府的环境保护公共职能,突出《环保法》的特殊功能,为我国环保事业主体的有效互动奠定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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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性环境立法的实践中,立法起草人感到困难的一个问题是,不知在哪些方面和从何处入手把国家环保法具体化,使地方性环境法规、规章不致过多地重复国家环保法已有的规定。现将其技术方法介绍如下: 一、通过指明执行国家某一法律规范的具体的行为横式,使国家环保法具体化。法律规范的结构一般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组成。国家环保法在规定行为模式时,往往作高度抽象的概括,实施性不强。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保护环境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这里的“对环境保护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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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的修订重在提高立法质量,其修订目标显然应该聚焦其应有的和可能的功能定位进行适度拓展,既维护与环境有关的社会秩序,也维护环境—社会系统秩序,同时应尽量避免条块化倾向,健全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环境保护法》修订的现实选择是修改为环境保护基本法,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管体制,理顺相关部门的权责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