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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绿色信贷是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市场型环境规制工具,然而其碳减排效应及影响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检验。该研究在厘清绿色信贷影响碳减排理论机制的基础上,运用包含非期望产出的固定效应随机前沿模型测算2000—2019年中国156个城市的全要素碳生产率,从生产率、强度和总量三个维度实证检验绿色信贷的碳减排效应及作用渠道和调节机制。研究发现:(1)绿色信贷具有碳减排效应,主要表现为显著提高全要素碳生产率和降低碳排放强度,但对碳排放总量的平均影响并不显著。以上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处理内生性问题后仍然成立。(2)绿色信贷的碳减排效应因区域位置、资源禀赋和金融效率差异而具有异质性。在中部地区、非资源型城市和金融效率较高的城市,绿色信贷在碳生产率和碳强度维度上均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应,但东部地区、资源型城市和金融效率较低的城市,绿色信贷仅能降低碳强度。(3)激励绿色创新和降低能源强度是绿色信贷发挥碳减排效应的有效渠道,而结构转化渠道的中介效应尚不显著。在绿色创新渠道中,绿色信贷对绿色创新质量的影响程度更高,且产生了正外溢性;在能源强度渠道中,绿色信贷提高了碳排放效率,但对低碳技术的支持作用有待提升。(4)...  相似文献   

2.
在实现“双碳”目标的宏观愿景下,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有助于促进企业开展碳减排工作,发挥企业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综合主成分分析法和熵权法评价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碳减排效应及其异质性,并进一步分析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1)企业碳信息披露具有显著的碳减排效应,采用更换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测度方式、消除股市周期性波动、排除其他政策干扰以及工具变量等多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仍然成立。(2)异质性分析发现,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碳减排效应会因企业融资约束程度、区域位置的不同而出现差异性。其中,碳信息披露的碳减排效应在低融资约束水平下不显著,而在高融资约束水平下显著为负;在东部区域之外企业中不显著,而在东部区域企业中显著为负。(3)机制分析发现,企业碳信息披露主要通过企业间资本流动和生产调整机制推动企业碳减排。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不仅有助于投资者甄别企业碳排放水平,进而减少对高碳企业的投资,还可以向企业管理者反馈有效的生产信息,帮助企业及时调整生产活动,最终推动企业实现碳减排。基于实证结果,提出强化企...  相似文献   

3.
中国作为主要的碳排放国之一,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作为推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措施之一,建立碳交易机制能够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弥补行政命令式政策的局限性,有助于实现碳减排目标。为评估中国碳交易机制对碳交易试点省市碳绩效的政策影响效应和作用路径,文章选取2005—2017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首先,采用SE-SBM模型测度各省市碳绩效水平;然后,以碳交易试点省市为研究对象,采用合成控制法构建实验组和控制组,评估碳交易机制对试点省市碳绩效水平的影响效果,并进行有效性检验;最后,运用递归模型探究碳交易机制对碳绩效水平的作用路径。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平均碳绩效值在0.5左右,区域差异性显著;部分省市呈现波动式上升趋势,另一部分省市则呈现波动式下降趋势。(2)碳交易机制有效提升了试点省市的碳绩效水平。由于试点省市所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碳交易机制对碳绩效的影响程度存在区域异质性。碳绩效水平提升幅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北京、天津、湖北和重庆。(3)能源结构、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是碳交易机制推动碳绩效水平提升的三条主要路径。基于此,文章提出以下建议:加快全国碳交易机制建设步伐,实现碳交易市场全覆盖;充分考虑区域异质性,因地制宜设计碳交易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4.
出口企业立足国内国际市场,紧随全球低碳发展趋势,紧贴国际绿色技术前沿,具备开展绿色创新的内在动力和技术资源,在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约束与推动下,可能表现出更为活跃的创新意识与更加积极的创新行为。然而,现有研究大多忽视“出口-非出口”这一异质性视角,导致对于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评估缺乏开放性维度。为此,该研究基于2004—2020年沪深两市A股出口上市公司的绿色专利申请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于中国出口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梳理其中的作用机制,并从所有制属性、污染程度、技术水平等多个维度开展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1)低碳城市试点政策有效地激发了出口企业的绿色创新行为,实现了创新数量、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率的同步提升。(2)与非出口企业相比,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于出口企业绿色创新行为的正向激励效应更加显著。(3)低碳城市试点政策对于出口企业的绿色创新激励效应主要体现在非国有出口企业层面,对于国有出口企业的影响并不显著,同时该绿色创新激励效应在重污染出口企业与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层面表现得更加显著。(4)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主要通过研发资金投入增加机制和海外业务拓展机制推动出口企业...  相似文献   

5.
新型城镇化是区域经济增长和绿色转型的有力支撑。在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政府主导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减污降碳的政策效果有待验证。该研究选取2004—2020年中国18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数据,从“污染”和“碳排放”两个维度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减污降碳效应及影响机制。研究发现:(1)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显著的减污降碳效应,并且呈现逐年递增的特征,该结论在考虑了DID有效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异质性分析表明,从“区位-特征-规模”三维城市属性看,减污降碳效应在东部城市、非资源型城市、高人力资本城市和规模较大的城市更加显著;分位数回归估计结果显示,新型城镇化的减污降碳效应呈边际递增趋势。(3)机制分析表明,新型城镇化除了直接对减污降碳存在促进作用,还可以通过推动三次产业结构整体升级、服务业结构升级以及绩效型技术创新而有效促进减污降碳,但投入型技术创新对减污降碳的影响尚不明显。该研究为下一阶段中国区域污染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政府应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减污降碳,同时借助产业结构升级和绩效型技术创新以更加有效的方式释放新型城镇化在区域绿色发展中的红利。  相似文献   

6.
基于碳减排治理全球变暖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探讨了碳交易能否兼顾企业效益与绿色效率,及企业减碳优化策略。通过匹配2006—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及所在地区数据,首先运用双重差分方法,总体衡量碳交易对企业要素投入产出及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然后运用平行趋势、滞后两期、工具变量及安慰剂,检验碳交易双效模型的稳健性,并利用三重差分检验是否存在因企业性质不同而造成差异化影响。最后运用中介与调节效应方法,检验碳交易与全要素生产率的中介效应,并考察了绿色创新、市场化与政府补贴影响下有调节的中介作用。实证结果显示:碳交易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均有显著负向影响。碳交易促进碳减排,导致营业成本增加、劳动生产率降低,但同时也显著正向影响资本生产率,促进企业利润与收入增长。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在绿色创新、市场化和政府补贴显著的调节影响下,对碳交易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关系起到部分中介作用。研究表明,碳交易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实现绿色效率和企业效益双赢,碳交易的作用在于依次实现碳减排、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而绿色效率和企业效益协同尚处于“遵循成本”阶段。因此,要建立一套集市场化、政府奖惩和绿色创新为核心的碳交易体系,进一步健全绿色低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绿色创新补偿,增强企业自主研发和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绿色技术转化率,优化绿色产业结构,完善配套环保标准和管理规范,诱导企业完成“创新补偿”的蜕变。  相似文献   

7.
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中介效应实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波特假说"为基础,从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中介作用这一视角来分析环境约束、企业绿色创新和企业绩效的关系。为验证本文提出的理论模型及假设,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以江苏省的制造业企业为样本进行了实证研究。首先采用结构方程(SEM)分析法,按照BaronKenny所提出的判定中介作用的4个条件对企业绿色创新活动进行中介效应分析,接着构建了整体结构方程模型进行理论模型检验和路径假设检验。结论显示:企业绿色创新在环境约束与企业绩效之间起完全中介作用;外部环境约束总体上对绿色创新的起正向驱动作用;绿色创新活动对绩效有正向激励。最后在统计分析基础上讨论了绿色创新活动的一些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8.
中国已进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加强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对实现中国“双碳”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有重要意义。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之间的协同效应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但较少有针对城市层面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影响机制的实证研究。为此,该研究收集中国278个城市2004—2020年PM_(2.5)/PM_(10)浓度目标与经济增长目标数据,以PM_(2.5)与CO_(2)为代表测算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通过构建“目标设置-结构效应-协同管理绩效”分析框架,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实证分析环境与经济目标设置对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的影响效应及其区域异质性,检验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所产生的中介效应,并采用不同污染物测算协同管理绩效,对回归结果进行敏感性检验。结果显示:①环境与经济目标设置对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有显著影响,PM_(2.5)/PM_(10)浓度目标与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正相关,而经济增长目标与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负相关。②区域异质性上,中部地区环境目标对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的正向影响显著,东、西部不显著;东、西部地区经济目标对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的负向影响显著,中部不显著。③环境目标可通过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但交通运输结构的中介效应不显著。④采用不同污染物测算协同管理绩效,发现前述回归结果对不同污染物是敏感的。研究结果表明,目标设置是大气污染物与二氧化碳协同管理的重要驱动力,要将空间异质性、重点管控污染物考虑在内,识别高效协同的结构减排路径,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绩效。基于上述结论提出应从强化目标协同、引导经济质量竞争、实施差异化协同治理、加强考核协同等方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相似文献   

9.
企业环境污染行为能否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对环境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往研究更多地关注了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管制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影响,而尚未关注地方政府环境管制动机增强后会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什么影响。文章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外生政策冲击,研究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治理动机变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基于2004—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三重差分(DDD)分析法,通过比较新标准实施前后、试点城市相对于非试点城市、重污染行业相对于轻污染行业,企业绿色发明申请量是否变化来检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1)2012年新标准第一阶段方案实施后,74个试点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显著高于轻污染企业,并且经过稳健性检验结果依然稳健。(2)经异质性分析发现,2013年新标准第二阶段方案在190个试点城市实施后上述“挤出”效应不再显著;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国有重污染企业产生的“挤出”效应更为显著;将第一和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引入同一模型进行整体分析后上述研究结论依然稳健。(3)从影响机制来看,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增大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的“挤出”效应是因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大幅增加环保投资而挤占了绿色创新资源而导致的,在第二实施阶段,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不再大幅增加环保投资后,对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也不再显著。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有效激发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动机。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补助和绿色创新资源支持,以有效缓解因企业大幅增加的环保投资而挤占的绿色创新资源。  相似文献   

10.
绿色产业政策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制定的、以绿色政策工具为手段,以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目标的各种策略组合。绿色产业政策鼓励企业绿色创新,强调以创新驱动的方式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然而,目前国内关于绿色产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价研究存在严重缺口。文章将201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视为一次外生冲击,基于2011—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了该政策对制造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内在机制。研究发现,与非试验区企业相比,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设立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整体上促进了制造业绿色技术创新。同时,绿色金融产生的信贷资源配置效应,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源从重污染行业流向绿色清洁行业,这不仅缓解了试验区非污染企业的融资约束,也加重了污染企业的融资成本,从而倒逼污染企业绿色转型。在引入企业生命周期动态视角后,结果显示,试验区设立更易诱发制造业行业中成熟期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对成长期和衰退期企业的影响并不显著。进一步地,从地区市场环境和企业所有制等角度对绿色金融的异质性作用进行了探究,发现绿色金融的创新激励效果在要素市场发育程度更高的分位区间以及国有企业中更为显著。基于上述政策效果的评价结果,目前中国政府制定的以绿色金融为主要手段的区域型绿色产业政策能够在内化环境外部性成本的条件下,实现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但是,在未来还需精准化推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丰富和完善试验区内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该研究为绿色金融在环境污染治理标准和治理体系中争取“一席之地”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经验证据,同时也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基于绿色产业政策视角的可行思路。  相似文献   

11.
金融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改善企业环境绩效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实现全面绿色转型的战略重点,绿色信贷政策是新发展格局下通过金融资源配置改善企业环境绩效的重要实践探索。该研究在构建绿色信贷政策与企业环境绩效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利用2000—2014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企业专利数据库以及中国企业污染排放数据库的匹配数据,检验了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环境绩效的影响效果与作用机制,并使用2000—2020年上市公司数据进一步验证了研究结论的稳健性。研究结果表明:(1)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环境绩效具有显著的改善效果,即绿色信贷政策可以减少企业单位产值的污染排放,这一核心结论经过安慰剂检验、工具变量、更换衡量指标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可靠。(2)作用机制分析结果表明,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创新补偿效应”“融资约束效应”与“遵循成本效应”改善企业环境绩效。(3)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环境绩效的改善作用因企业的规模、所有制与行业技术复杂度、竞争度以及地区金融发展程度不同而存在差异。(4)该研究不仅从行业层面分解排污强度指标,对资源再配置引发的行业内结构效应进行考...  相似文献   

12.
基于企业金融资源配置视角,文章以2007—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绿色信贷政策对重污染企业投资效率的影响,并构建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分析其作用机制。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首先,绿色信贷政策有助于提高重污染企业的投资效率。绿色信贷政策抑制了重污染企业的过度投资动机的同时,也改善了企业的投资不足倾向,该研究结论在经过替换变量、更换估计方法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其次,绿色信贷政策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应可分为直接效应和派生效应。直接效应体现在重污染企业债务期限结构的变化即长期债务比重下降,派生效应表现为企业寻求替代性融资的动机激增了商业信用规模。进一步的机制研究发现,债务期限结构和商业信用在绿色信贷政策与企业投资效率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长期债务比重的下降和商业信用额度的增加均提升了重污染企业的投资效率。此外,该传导路径受到金融错配的影响,企业面临的金融错配程度越高,绿色信贷政策对企业投资效率的正向提升效果越弱,且债务期限结构和商业信用的微观治理功能也被弱化,进而阻碍了绿色信贷发挥政策功效。文章的研究结果从微观层面验证了绿色信贷政策的有效性,绿色信贷政策克服了传统环境规制可能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冲击的弊端,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了微观企业的投资效率,进而有助于协调经济建设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为实现"治污"与"提效"的双赢局面提供了契机,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强"波特假说"认为严格而恰当的环境规制政策将使企业的生产效率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为验证强"波特假说"及其产业异质性,首先建立产业碳密集指数,将工业部门36个细分行业划分为高碳密集产业、中碳密集产业和低碳密集产业;接着运用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2003—2014年细分行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基于系统"GMM"估计方法验证三个细分行业的环境规制强度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第一,样本期间内,高碳密集产业的环境规制强度远远高于中低碳密集产业,这表明高碳密集产业一直是产业节能减排的重点对象,而碳排放情况较为严重的中碳密集产业则为"被遗忘的角落";第二,强"波特假说"在工业部门内存在产业异质性,高碳密集产业和中碳密集产业的环境规制强度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呈"U"型关系,而在低碳密集产业中两者则呈倒"U"型关系;第三,相对于高碳密集产业,中碳密集产业因环境规制强度较容易跨越"U"型拐点而具有较大的减排空间,低碳密集产业在达到"U"型拐点之前,环境规制为其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动力。本文研究结论蕴含如下的政策建议:根据产业的碳密集程度实施针对性的环境规制政策,持续加强中碳密集产业的环境规制力度,适度加强低碳密集产业的环境规制强度,高碳密集产业需根据不同阶段的经济水平设计具有针对性的环境规制政策,逐渐将三类产业的"遵循成本"效应转化为"创新补偿"效应,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14.
厘清绿色低碳创新发展的时空分异及其成因对于实现重大国家战略区域协同推进“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该研究采用序关系分析法和熵值法相结合的LWM主客观组合赋权法,基于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创造活力、创新效益溢出三个维度对2010—2019年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进行综合测度,在此基础上借助Dagum基尼系数、Kernel密度估计和QAP方法全面揭示和识别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绿色低碳创新发展空间非均衡性及其成因。研究发现:(1)样本考察期内,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均呈现波动上升态势,但各个区域及省域间存在显著差距,粤港澳处于绝对领先地位,黄河流域处于较低水平;(2)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绿色低碳创新发展整体差异较大,总体差异随时间推移呈现上升的趋势,区域间差异是空间差异的主要来源;(3)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绿色低碳创新发展总体离散程度呈扩大趋势,京津冀、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呈多级分化状态,黄河流域大体上分化为两极;(4)知识扩散是影响地区绿色低碳创新差异的主导力量,其次为技术转化、生态建设和人才支撑,创新载体与财政支持的影响较弱。在新时代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背景下,研究结...  相似文献   

15.
本文基于两阶段创新价值链下工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过程,构建了中国区域工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效率评价体系,同时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这些指标数据进行降维处理,分别计算出两个阶段的技术创新效率,再通过DEA法测算各区域工业企业整体绿色技术创新效率并进行因素分解。研究发现:1在绿色技术开发阶段,考虑环境因素比不考虑环境因素的效率要低,中、西部地区面临的环境问题更加严峻,三大区域绿色技术开发效率差距悬殊。2在绿色技术成果转化阶段,绿色技术创新效率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东、中和西部地区绿色技术创新效率从高到低依次排列。3中国工业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整体效率偏低,而纯技术效率是导致整体效率低的主要原因。区域差距悬殊且存在继续扩大的风险,中、西部地区在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两个方面均有很大提升空间。4辽宁、河北、黑龙江、新疆、山西、内蒙古、云南、青海等区域要注重提高区域技术,安徽、吉林、江西、广西等区域则要注重减少资源冗余,宁夏、甘肃则既要注重提高区域技术还要注意较少资源冗余。未来,中国应该建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将环境污染指标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效率评价体系,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效率。以供给侧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区域协同发展,发挥东部地区引领作用,缩小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因地制宜,根据各省份绿色技术创新效率不高的根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加大绿色技术开发、清洁生产设备等方面的投入,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相似文献   

16.
新《环保法》的调整旨在加强环境规制水平,但其是否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存在争议。为检验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本文以2007—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双重差分法(DID)和手工搜集的绿色专利数据,实证考察新法实施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表明,新《环保法》能够发挥"波特效应",即"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其内在机理是:新《环保法》一方面通过引入可供公众监督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企业环境信息透明度,从而减少隐瞒环境信息的机会主义行为并提高污染成本,进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处罚力度直接增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成本,从而"倒逼"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创新。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企业、利润空间较小的低集中度市场、环境监管力度较轻的中西部地区和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的样本中,新《环保法》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倒逼"作用更为明显。因此,应积极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细化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从而加强公众监督的可行性。同时,有必要加强《环保法》执法水平,并在监管和执法中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措施,将有限的执法资源向国有企业、低集中度市场、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较弱的地区倾斜,从而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的同时降低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本文研究结论不仅证实了新《环保法》在驱动企业绿色创新方面的有效性,为"波特假说"提供了经验证据,更为发展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绿色创新体系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地区差异化环境税政策为污染企业通过跨区转移回避环境成本提供了空间,由此带来了污染与绿色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显然这种空间溢出效应增加了环境税激励绿色技术创新的难度。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环境监管强度也会影响环境税的绿色创新效应,忽略政府环境监管因素,有可能对污染减排政策与技术创新之间关系作出不恰当的推断。文章构建政府环境监管、环境税与地区绿色创新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2005—2019年省际面板数据,运用空间面板杜宾模型实证分析环境税对绿色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及政府环境监管的调节作用,并进一步考察了环境税对邻地绿色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环境税的“本地-邻地”绿色创新效应均呈现倒“U”型特征,且政府环境监管通过提升环境税的创新补偿效应、降低政府官员的环境规制俘获概率,进一步增强了环境税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环境税绿色创新效应的地区异质性明显,本地环境税绿色创新的非线性特征及环境监管调节作用只适用于东部地区。而邻地效应中,政府环境监管调节作用只在中部地区显著,而且显著增强了环境税的绿色创新效果;人力资本跨区流动与污染产业跨区转移是造成环境税“本地-邻地”绿色创新效应空间特征的重要因素。环境税高税率地...  相似文献   

18.
在要求发展低碳经济的背景下,如何促使企业加强绿色管理,提高环境绩效正日益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焦点。文章基于外部环境视角,揭示影响企业绿色管理与环境绩效的三个因素;通过对东莞家具产业127份企业样本的采集分析,提出并验证外部环境对绿色管理与环境绩效的影响机制整合模型。研究发现,制度因素和技术相容性通过主动的行政管理这一部分中介对环境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客户因素则通过完全中介变量主动的行政管理对环境绩效产生积极影响。环保法规的完善、绿色技术的兼容以及客户绿色消费意识的提高对企业进行绿色管理将会产生重要影响。今后构建并且不断完善具有约束力的外部环境是提高企业环境绩效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9.
低碳经济下企业碳会计体系构建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一种正在兴起的全新经济模式,低碳经济的发展给企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给企业会计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挑战.由此,在国内外最近研究进展的基础上,本文对低碳经济背景下企业碳排放与交易会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认为,企业碳会计体系由碳财务会计体系与碳管理会计体系构成.前者研究内容涵盖低碳经济途径下企业碳会计确认与计量、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等,其核心是碳排放权确认为何种资产,信息披露内容及途径等;后者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碳成本与风险管理,以及与企业战略管理会计的连接等,其核心是企业内部碳成本核算、管理与控制.本文旨在通过对碳会计体系之理论起源与实务发展、基本概念与系统边界、学科分类与逻辑关联、研究内容以及披露模式的探讨,以期为我国企业构建碳会计体系提供所需注意的原则及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十二五”以来,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瓶颈。面对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压力,创新和技术进步是实现经济增长和空气质量提升的双赢选择。该研究基于2004—2019年282个地级以上城市的专利存量和PM2.5浓度数据,通过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公共创新环境两个工具变量,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分析了创新对雾霾污染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研究表明:使用空气流动系数、逆温天数和降雨量等气候因素控制雾霾的空间扩散后,绿色创新和非绿色创新均能显著地减轻雾霾污染。纳入工具变量后发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治霾效果更为明显,非绿色专利的治霾效应超过了绿色专利。异质性分析显示,东中部城市创新的雾霾治理效果相对较为强劲,2012年以后创新抑制雾霾的效应得以强化;人力资本丰富、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城市,创新更有助于降低PM2.5。中介机制检验表明,绿色专利能够通过工业绿色转型和能源效率提升两种途径实现创新治霾的前端防治与末端治理,而非绿色专利借助配置效率改进发挥作用。上述结论在更换指标、考虑雾霾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等一系列稳健性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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