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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已然成为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环境规制手段之一,但碳交易市场建设在空间维度上的溢出减排效应评估仍然存在不足,减排作用发挥的具体渠道和综合效果亦有待明晰。基于我国碳交易试点2007—2017年的样本数据,利用合成控制法进行准自然实验并结合动态空间杜宾模型综合评估碳交易政策实施的空间减排效应;进而立足于经济发展、能源消费和技术进步渠道分析碳交易政策发挥减排作用的具体路径。研究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整体上有效促进试点地区的碳减排,其中天津、湖北等地响应迅速且显著。碳交易试点政策在有效抑制试点地区碳排放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溢出效应同时有助于抑制邻近地区的碳排放。碳交易政策减排效应发挥存在较长的周期性,长期内其减排作用逐渐显著,且直接减排作用要远强于间接减排作用。经济发展渠道是现阶段碳交易政策发挥减排作用的重要路径,但同时对周边地区碳排放具有促增威胁,而能源消费则是导致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阻碍。长期来看,技术进步将成为碳交易政策潜在减排效应有效发挥的关键所在。基于此,积极推动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建设,注重区域碳交易市场的均衡发展和有序推进,同时强化区域间绿色经济协同发展和知识技术交流合作,从而形成区域间良性协作的低碳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2.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努力已有多年,有必要实证检验这一努力的成效,主要是中国低碳技术创新对气候变化的响应效果。本文基于2004—2015年中国30个省市的空间面板数据,首先采用ESDA方法对低碳技术进行空间相关性分析,接着采用SDM模型实证分析低碳技术创新响应气候变化的空间溢出效应。研究发现:(1)中国低碳技术供给与需求在空间分布上有一定偏差,代表技术供给的低碳技术创新活动呈现由东向西扩散的特征,东部地区始终最为活跃,中、西部地区创新活力则梯次下降。而碳排放具有"西移"的特征,代表了低碳技术需求的变化方向。(2)中国低碳技术创新响应了气候变化趋势,表明多年努力取得了成效;而响应的空间溢出效应尽管是正向的,但尚不显著,表明各区域的低碳技术创新活动仍处于各自为战的阶段。(3)环境规制与市场拉动是低碳技术创新的重要影响因素。其中,支持性环境规制政策与抑制性环境规制政策均能促进本地低碳技术创新,但空间溢出效应不显著,表明各区域在环境政策上是"逐顶竞争"关系,但各自为政,示范效应不足。市场拉动指标经济增长与出口对本地低碳技术创新均具有较高水平且显著的促进作用,出口同时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但经济增长抑制邻近地区低碳技术创新。据此,本文的政策含义包括:加强中国低碳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协同治理,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充分发挥环境规制的示范效应,改善政策组合;发挥市场的拉动作用,延伸并升级绿色产业链。  相似文献   

3.
一方面,由于我国内外资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碳排放效率差距较大,不同的碳减排政策势必会对内外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同的影响;另一方面,已有文献大多在完全竞争的框架下对不同减排政策的实施效应进行分析,而事实上我国碳减排政策所覆盖的产业大多是不完全竞争甚至是寡头垄断。由此,我们基于内外资企业存在低碳技术差距这一新的研究视角,通过构建两阶段博弈模型来比较分析相同碳强度减排目标下强制减排、碳税与碳交易等三种减排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产量、市场份额及其社会总产量的影响,从而有利于我国从妥善处理内外资关系的角度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减排政策。结果表明:(1)三种减排政策都降低了内资企业的产量和市场份额,且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差距越大时内资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越多。(2)强制减排降低了社会总产量,碳税和碳交易同等幅度地减少了社会总产量。(3)最优税率仅仅是减排目标的增函数。(4)市场出清的碳交易价格和碳税税率相等,且其数值仅与减排目标正相关,而与碳排放权的分配无关。(5)碳交易比碳税更有利于"保护"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相关政策启示如下:(1)尽快确定普适的碳排放核算标准,核算出各行业内外资企业的低碳技术差距;(2)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碳交易机制,建立促进缩小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的机制;(3)在碳交易市场条件不成熟的行业可以率先推出碳税政策;(4)政府应该根据内外资企业低碳技术差距来对不同行业采取最适宜的减排政策,而非"一刀切"。  相似文献   

4.
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是全世界核证减排量(CERs)一级市场上最大供应国,但在碳交易过程中却处在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低端,只是碳交易市场的参加者,碳交易市场规则的执行者.中国为全球碳交易市场创造的巨大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价购买后,包装、开发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排放权供应国之一,中国没有一个像欧美那样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不利于争夺碳交易的定价权.本文具体阐述了国际主要的碳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交易类型、交易数量、交易额等发展状况,通过分析归纳出现阶段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特点,并以此为基础将国内碳交易市场和国际碳交易市场进行比较得出中国碳交易市场现阶段存在的缺陷,相应的提出了完善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启示,即完善碳交易市场的制度建设,完善碳交易体系,加强对CDM项目开发的研究,调动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的主动性,统一国内碳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5.
中国作为主要的碳排放国之一,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作为推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措施之一,建立碳交易机制能够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弥补行政命令式政策的局限性,有助于实现碳减排目标。为评估中国碳交易机制对碳交易试点省市碳绩效的政策影响效应和作用路径,文章选取2005—2017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首先,采用SE-SBM模型测度各省市碳绩效水平;然后,以碳交易试点省市为研究对象,采用合成控制法构建实验组和控制组,评估碳交易机制对试点省市碳绩效水平的影响效果,并进行有效性检验;最后,运用递归模型探究碳交易机制对碳绩效水平的作用路径。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平均碳绩效值在0.5左右,区域差异性显著;部分省市呈现波动式上升趋势,另一部分省市则呈现波动式下降趋势。(2)碳交易机制有效提升了试点省市的碳绩效水平。由于试点省市所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碳交易机制对碳绩效的影响程度存在区域异质性。碳绩效水平提升幅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北京、天津、湖北和重庆。(3)能源结构、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是碳交易机制推动碳绩效水平提升的三条主要路径。基于此,文章提出以下建议:加快全国碳交易机制建设步伐,实现碳交易市场全覆盖;充分考虑区域异质性,因地制宜设计碳交易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6.
作为调和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的减排工具,碳交易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中国减排目标的实现与经济模式的选择。本文通过构建点弹性与弧弹性两类Tapio脱钩指标,基于倍差法(DiD)与半参数倍差法(SPDiD)分析了2007—2015年碳交易机制对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水平的影响,为助力中国摆脱碳陷阱、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参考。研究结果表明,碳交易市场能够将碳排放的负外部性转换为内部性,促使试点地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由此中国碳试点政策的提出与实施并未导致试点地区GDP与人均GDP增速放缓;同时试点政策促进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脱钩可转换为促进碳强度的降低,则碳交易体系显著促进了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两者的脱钩水平,助力中国摆脱碳陷阱。基于市场机制的碳交易能够激励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由重变轻"、能源结构"由黑变绿",解决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且碳市场的构建有效实现了"碳试点计划"的目标,完成了碳交易体系构建初期的目的,达到构建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要求。应积极推进碳交易体系建设,发挥碳强度目标的碳脱钩功效,完善市场交易制度,维持市场运行稳定;全国统一碳市场短期应以推进碳排放和经济增长脱钩为主要目标,综合考虑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联,并积极发挥其创新效应。  相似文献   

7.
中国碳市场波动溢出效应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13年以来,中国已先后建立了七个区域性碳市场。研究中国碳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有助于发现在碳市场运行初期起价格引导作用的区域市场,为其它地区碳市场的发展和全国碳市场的建立提供建议。本文选择广东、湖北和深圳三个交易量最大的区域碳市场为样本,利用多元GARCH(1,1)-BEKK模型,检验其波动溢出效应。为了消除履约期的影响,本文根据履约期将样本划分为阶段一(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和阶段二(2015年7月1日—2016年7月19日),分阶段进行了检验,并从市场有效性的视角解释了检验结果。波动溢出效应检验结果显示:在阶段一内,广东碳市场对湖北碳市场、湖北碳市场对深圳碳市场、深圳碳市场对广东碳市场分别存在单向的波动溢出效应;在阶段二内,只存在深圳碳市场对广东碳市场的单向波动溢出效应;在整个样本期内,只存在深圳碳市场对广东碳市场的单向波动溢出效应。基于方差比的市场有效性检验结果显示:无论是阶段一、阶段二或整个样本期,三个碳市场均没有达到弱式有效。本文进一步在多重分形检验的基础上,利用多重分形谱宽度,比较了三个碳市场的非有效性程度,结果显示:在阶段一、阶段二和整个样本期,三个碳市场有效性大小关系分别为:湖北广东深圳、深圳湖北广东、广东深圳湖北。可见,三个碳市场早期的波动溢出效应不完全符合市场有效性大小关系,而较晚期的波动溢出效应符合市场有效性大小关系,这证明了中国碳市场在阶段二相比阶段一更为成熟。本文最后对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在碳排放交易背景下,中国碳排放效率的趋势变动成为政府重点关注的目标,科学考察我国碳排放效率水平,分析碳交易试点启动对低碳发展是否具有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明确的现实意义。基于投入产出的生产函数思想,本文利用三阶段DEA模型对碳交易市场建立前后的中国碳排放效率进行评价并排序,并利用收敛性原理对中国各省区碳排放效率的差异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显示:(1)碳交易市场启动对碳排放效率有一定的提升作用,中国碳交易试点地区碳排放效率排名均保持不变或有所上升。(2)从全国平均水平来看,中国各省区碳排放效率较低是由于纯技术效率引起的,技术效率应用程度还处于中低端状态,改善空间很大。(3)从全国整体效果来看,广东省一直处于生产前沿面上,碳排放效率最高,而宁夏、青海和陕西省稳居后三名。(4)中国碳排放效率水平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而在纯技术效率水平上需要改进的空间更大。(5)碳交易试点建立前,中国各省区的碳排放效率差距在逐渐缩小,试点交易市场建立后,差距逐渐增大。(6)城市化程度会拉大省区之间的碳排放效率差距,不利于碳排放效率的收敛。本文研究结论显示,我国需要坚持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借鉴试点经验,加强内部监管,形成严格有效的交易制度;不断调整地区间的差距,加强合作,由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促进全国统筹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低碳绿色发展机制,扩大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  相似文献   

9.
随着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对外贸易技术效应对中国工业CO2排放的影响如何?主要通过何种技术溢出途径影响工业CO2排放,是否存在行业异质性?本文基于DEA非参数方法测算了中国34个工业行业2001-2010年的Malmquist-Luenberger CO2排放绩效及其分解指数,并运用投入产出表构建进口和出口贸易水平技术溢出、出口贸易后向技术溢出以及进口贸易前向技术溢出四种指标,进而考察对外贸易技术效应对CO2排放绩效及其分解指数的影响。全行业的研究表明,出口贸易水平技术溢出抑制了技术进步,而出口贸易水平技术溢出和后向技术溢出促进了技术效率的改进;进口贸易水平技术溢出抑制了技术效率的改善,而进口贸易前向技术溢出促进了技术效率的提升。分行业看,出口贸易技术效应对两类行业CO2排放绩效分解指数的影响基本一致,而进口贸易技术效应的影响迥异。本文最后建议,我国应不断优化出口贸易技术结构,鼓励与促进出口贸易企业的本土化采购,扩大进口贸易中高新技术产品份额,以充分发挥对外贸易技术效应对CO2排放绩效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0.
碳减排和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双重战略任务。碳交易政策是气候变化政策的核心议题,其关键在于通过设定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倒逼排放主体实现减排。作为调节经济发展和环境压力的市场型政策工具,碳交易政策能否对碳排放强度以及PM_(2.5)和SO_(2)等大气污染具有协同减排效应值得深入研究。该研究以2006—2018年中国276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为基础,以碳交易试点政策实施作为准自然实验,运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实证研究;进一步将样本城市划分为东、中、西3个子样本,探究区域异质性,并将中介模型纳入分析框架,探究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影响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传导机制。结果表明:①碳交易政策在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同时,也能有效实现PM_(2.5)与SO_(2)协同减排;②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碳交易政策对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减排作用大小表现为西部地区最大,中部地区其次,东部地区最小;③碳交易政策对地区降污减排的中间作用机制表现为技术创新对碳交易和碳强度、SO_(2)、PM_(2.5)的显著中介效应。这些结论表明:在城市大气环境治理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市场与主体范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碳交易政策,要将区域异质性考虑在内,增强对大气污染的区域协作治理。另外,城市规划建设要以促进技术进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立足点,获取环境经济综合效益。研究结果为完善中国碳交易制度,优化污染物协同减排路径,实现绿色发展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11.
相较于一般水平的低碳技术创新,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能够更好地满足低碳转型要求,避免路径锁定。本文在界定并量化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利用2004—2013年中国30个省的空间面板数据,采用动态空间杜宾模型(SDM)实证检验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对碳排放的直接影响与空间溢出效应。研究发现:①中国的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活动尚不活跃,主要集中在东部少数几个经济发达省份,总体上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空间集聚性,且其空间相关性主要由地理位置和经济关联予以体现;碳排放则具有显著的路径依赖、空间集聚以及对邻近地区的警示效应,且其空间相关性主要由地理位置和地理距离予以体现。②无论在短期还是长期,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对碳排放均呈现出显著的抑制作用,但对邻近地区碳排放的作用不显著,说明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的碳减排作用仍局限于本地。另外,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对碳排放的长期作用未增强,说明中国现有技术与生产体系还不能容纳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阻碍了其作用的完整发挥。③经济发展水平对本地和邻近地区碳排放的短期和长期影响均显著为正,表明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还未实现脱钩;本地对外开放程度加强不仅显著增加了本地碳排放,还会激化邻近地区招商引资竞争致使其碳排放增加。因此,政府应更加聚焦于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的科技、产业、金融与财税等系统性政策支持,同时通过构建区域间行政与市场的协调机制,促使突破性低碳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得以发挥,进而推动低碳转型与经济绿色增长。  相似文献   

12.
为测算中国省际贸易下的碳排放转移,从排放责任的角度讨论排放结构、转移流向及福利溢出效应,该研究基于2015和2017年多区域投入产出表,构建碳排放转移核算模型,引入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作为社会福利的代理变量,并利用最小二乘回归和地理加权回归模型考察碳排放转移对社会福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①2015—2017年,中国直接碳排放在总量上略有增长,整体表现出“西低东高”空间分布特征,但碳排放强度得到显著改善。②各省份生产侧和消费侧碳排放在排放总量和排放结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内需排放、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调入、调出是构成省域碳排放的主要部分,其他国家对中国的“碳泄漏”有所降低。③北部沿海和黄河中游地区是碳排放的主要流入地区,东部沿海、京津地区、长江中游地区以及广东是碳排放的主要流出地区,省际碳排放转移呈现自东向西、由沿海向内陆的转移趋势。④碳排放转入对社会福利具有负向溢出效应,碳排放转出、外资规模和产业结构对社会福利具有正向溢出效应。碳排放转入的负向福利溢出效应表现为“西高东低”的特征,且随时间变化不明显;碳排放转出的正向溢出效应从自南向北逐渐递减的趋势转变为自东、西向中部逐渐增强的趋势。上述结论对地区碳减排政策制定及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具有启示意义,应充分把握碳排放转移特征,从差异化制定地区减排政策、因地制宜推进区域节能降碳、考虑“责任共担”原则以及充分发挥碳交易市场作用等方面采取措施,为推动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研究思路和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3.
当前,全球碳交易体系分割且从属于不同的政府或区域管辖之下的发展特征,产生出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分散交易体系如何链接、各市场减排效果如何比较等问题。由于国际碳市场相对发展还不成熟、预期寿命不确定、波动性较强,且由于碳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长期的定量数据记录,市场上为参与者提供的风险管理工具很少。而随着2013年中国七省市的区域碳交易试点陆续启动,结合全国层面的自愿减排交易体系,碳交易将成为中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发展初期,我国碳金融市场至少存在机制设计风险、市场供给风险及违规操作风险等方面的挑战。因此,无论是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经济部门和市场稳健发展还是从公共利益出发,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均应识别碳金融市场的风险,以保证有效的交易和定价机制、避免欺诈和价格操纵、平衡信息透明度及保密程度为基本原则和目标,尽早从监管法律、监管机构及权限、监管范畴及监管内容等多方面全面设计碳金融监管体系。  相似文献   

14.
中国工业的高能耗投入在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导致碳排放的急剧增加,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肩负着巨大的减排责任。为了探索减排方式,中国自2013年先后在7个省市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研究碳交易对工业碳排放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有助于科学评价政策,为全国工业碳交易市场的推行提供合理的建议。本文利用中国30个省份规模工业碳排放数据,首先分别采用DID和PSM-DID方法考察了碳排放交易对工业碳排放和碳强度的影响,其次在使用SFA测算出各省规模工业能源技术效率和能源配置效率的基础上探讨了碳交易发挥作用的机制和影响大小。结果发现:(1)碳交易对试点地区规模工业的碳排放量和碳强度有显著抑制作用,分别使二者下降4.8%和5.2%;(2)碳交易分别使试点地区的工业能源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显著提高0.03和0.08;(3)碳交易发挥作用的机制与规模工业的能源技术效率有关。能源技术效率的减排效应大于能源配置效率的增排效应,最终导致政策具有减排作用。这些结论说明,想要推进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并使其长期发挥减排作用,必须要加快碳交易市场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包括碳价机制和配额分配机制等,使市场交易与政府调控有效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增加研发投入,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新技术;转变能源消费结构,倡导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使用。  相似文献   

15.
在产品市场和碳交易市场均为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碳交易机制是一种有效的环境政策,但在现实环境下,产品市场和碳交易市场往往都是不完全竞争的。本文采用复杂适应系统仿真的方法,构建基于SWARM的碳交易市场仿真模型,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仿真系统,研究产品市场和碳交易市场结构对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效率的综合影响,同时为了降低产品市场垄断企业对碳交易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本文通过增加碳交易市场配额缺口和增加参与交易的中小控排企业数量两种方式,探寻如何在产品市场不完全竞争的环境中设计合适碳交易机制。研究发现:1产品市场垄断会导致碳交易市场流动性不稳定,出现波动聚集等现象。2在产品市场处于相同结构时,碳交易市场垄断会导致成交量和成交额减少,流动性降低。3不同市场结构对碳交易市场的价格波动没有显著影响。4产品市场的市场结构会影响碳交易市场运行的有效性,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下,碳交易市场的收益波动符合随机游走,而垄断力会改变这一特征。5市场流动性随着碳配额缺口的扩大发生显著变化,成交量和成交额随之显著增加,在产品市场垄断的市场结构中,通过加紧配额供给,可以增加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改变碳交易市场低迷的交易状况。6鼓励小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对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没有产生显著影响,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垄断企业在碳交易市场上的支配力,从而改善碳交易市场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6.
面临来自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及国内环境污染恶化的双重压力,中国逐步明确了采用市场化手段来提高气候、环境治理水平,碳交易便为其典型代表,然而目前统筹考虑碳交易的碳减排及绿色协同发展效应的研究却相对欠缺。为此,本文以碳交易试点政策为例,区分碳交易的减排及区域绿色发展效应,分别构建碳排放强度和非期望产出包含全域排放物及区域污染物的曼奎斯特—卢恩伯格指数,基于2008—2015年30个省级行政区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并进一步检验了协同路径和作用机制。结果发现:①中国碳交易政策在促进了试点地区碳排放强度下降的同时,还促进了试点地区整体绿色发展;②中国碳交易政策的区域污染物协同减排效果主要通过协同减排SO_2实现;③中国碳交易政策实现碳减排及区域绿色发展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技术升级。这些结论说明:应继续扎实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在实现全球碳减排的目标框架下同时促进区域环境改善;充分考虑碳交易与排污权交易的协同作用,在进行温室气体和区域污染物的"协同减排控制"中,综合考虑协同效应和减排成本,以达到用最低成本实现碳减排和区域污染物减排的双重目标;多手段并行推动绿色发展,除积极吸取碳交易试点阶段经验教训外,还应联合其他多项环境保护政策共同协作、相互补充,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市场调节作用和政府的总体把控能力,共同促进区域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7.
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碳交易的市场化在当前面临较多的瓶颈约束和政策风险。基于对我国碳交易发展基本态势和制约因素的考察,分析了碳交易标的的法律属性、交易环节,以及构建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的价值和作用,揭示碳交易市场运行机制与碳交易法律促导机制的内在统一性;指出:顺应我国节能减排政策与策略实施对碳交易市场化的法律需求,发挥法律在碳交易市场创建、交易规则形成、市场规模扩张、交易平台构建、交易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制度优势,是构建我国碳交易促导的法律机制、突破碳交易市场化瓶颈约束和降低政策风险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提出迎合碳减排交易机制对市场创造、技术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配额登记与交易注册平台建设和碳权保护的立法需求,构建我国促进和引导碳交易市场化发展的法律机制的建议和思考。  相似文献   

18.
中国现有碳排放权分配方式解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碳交易市场已进入试点阶段,初始分配制度在碳排放权交易整体制度中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本文通过对免费分配和拍卖分配进行比较,联系我国目前试点城市碳交易模式现状,分析两种模式自身的优劣和对碳交易市场带来的影响,从而设计一种较为理想的分配方式,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基于2003~2014年长江经济带的省际面板数据探讨了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对国际RD溢出效应的影响,通过熵值法客观赋权,构建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自愿参与型3种环境规制指数,进一步考察了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对国际RD溢出的影响。研究表明:(1)环境规制对国际RD溢出水平呈现"反N型"曲线关系,虽然类型不同,但随着环境规制强度不断提升,国际RD溢出效应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再下降的趋势;(2)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对国际RD溢出的作用具有异质性,当前在长江经济带发挥作用的主要是命令控制型和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自愿参与型环境规制对国际RD溢出效应的激励作用尚未完全显现。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波特假说"在开放条件下也是成立的,最后依据上述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国际气候谈判中,美国等发达国家把中国承诺强制减排目标作为其加入全球减排协定的前提,那么如果我国加入全球碳交易市场,将会对我国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本文基于Ramsey最优增长模型和博弈论思想,构建世界诱导技术变化混合(WITCH)模型,模拟评估全球碳交易市场对我国经济-能源-气候系统的影响,结果表明:12014年(GCM2014情景)和2020年(GCM2020情景)加入全球碳交易市场,到2100年我国GDP比常规情景(BAU情景)下分别减少6.42%和10.22%,说明加入全球碳市场将会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越早加入负面影响越小;2BAU、GCM2014和GCM2020三种情景下,2100年我国总投资分别达到98.48亿美元、85.59亿美元和85.13亿美元,其中我国能源研发投资预计分别为32.9亿美元、82.5亿美元和96亿美元,说明对我国总投资的影响差异不是很大,但对能源技术研发投资却有快速而显著的促进作用;3BAU、GCM2014和GCM2020三种情景下,210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分为270 EJ、247 EJ和254 EJ,说明全球碳交易市场可以减少我国一次能源的总消费,但总量减少不是太显著,却能显著减少我国的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因为GCM2014和GCM2020情景下,2100年煤炭消费仅占到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10%左右,而BAU情景下煤炭仍占59%;4全球碳交易市场可以比较显著的降低我国能源强度和碳排放强度;5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建立能有效降低全球气温,但不能将气温升幅控制在2℃范围以内。因此,我国要结合本国国情和实际,先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避免在国际压力下盲目承诺加入全球碳交易市场,至少2020年前我国不应该加入全球碳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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