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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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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湘江流域生态补偿系数定量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充分考虑生态补偿主体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支付能力、对环境污染的贡献率,科学、公平、合理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是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关键点之一。本文应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湘江流域内各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支付能力、环境污染的贡献率进行界定与定量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补偿系数,对统一的补偿标准进行修正,实现补偿标准的科学、客观、公平。  相似文献   

2.
中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补偿标准核算是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关键环节.本文选取政策视角归纳了我国10个省份已经发布和实施的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基本内容,对这些政策的补偿标准核算方法进行了分类,提出以成本和价值作为补偿标准核算方法分类的依据.结合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相关的研究成果以及国外政策,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的政策内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政策层面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建议.为了体现经济规律,同时增强生态补偿制度的激励作用,流域生态补偿政策中的补偿标准在污染赔偿方面需要进一步体现水污染造成的损失,在保护补偿方面需要体现水资源保护的经济价值.在未来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施的过程中,相关方面协商确定补偿标准的趋势将会日益明显,在这个过程中各种量化核算和调查方法可以发挥比较重要的支持作用.本文的分析结果对于推动国家层面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政策制定或规范地方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3.
基于水足迹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模型研究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流域水资源是一种公共物品,其系统的整体性以及资源外部性等特征要求各相关区域应共同承担环境保护.如何衡量各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环保投入的关系,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已成为流域管理研究领域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运用水足迹理论和方法,界定流域水足迹内涵,通过反映流域沿岸各区域水生态服务耗费情况判断分析水生态系统安全状态,提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计量流程及不同情况下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模型,从而客观、准确地量化流域生态补偿额度,为管理者正确分析和解决流域各区域间利益冲突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与支持.同时本文以碧流河为案例,收集并分析了2002-2006年间碧流河沿岸各行政区水足迹和环保投入情况,理清各区域生态系统状态及相互关系,计算补偿标准,进而验证模型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资源有偿利用的重要政策工具,结合流域及地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对于在全国范围切实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述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进展及其相关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构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框架体系,揭示其基本环节的主要特点,并从补偿资金来源的视角,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划分为上下游政府间协商交易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上下游政府间共同出资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和基于出境水质的政府间强制性扣缴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等类别,系统阐释了各种模式的特点与适用条件,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5.
当前有关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和实践探索,均倾向于从责任分配视角来设定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条件。然而,从责任分配视角来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面临着诸多困境。以水质控制目标作为适用条件的地方立法和以超过Ⅲ类水质标准作为流域生态补偿适用条件之观点,均限缩了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范围,导致了补偿义务主体与受偿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混乱,并背离了流域生态补偿的本质和基本功能预设。无论从流域生态补偿的功能定位出发,还是基于该制度构建的正当性基础和可行性考量,均应从权利确认而非责任分配视角来明晰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首先,流域生态补偿的基本功能是流域生态利益正向供给激励,受偿主体的权利确认与保障是这一制度构建的重心。从责任分配的角度来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将导致其基本功能的偏离;其次,"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原则是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构建的正当性基础,流域生态补偿的本质是对"最少受惠者"发展权的弥补。从责任分配视角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遮蔽了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中的"最少受惠者";再次,受益主体的非特定性意味着从权利确认视角来界定流域生态补偿之适用条件将更具有可行性。从权利确认视角来看,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条件应包括:有生态增益行为、非有责主体、不问主观动机与现实损害后果。  相似文献   

6.
补偿标准确定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关键,也是生态补偿的重点和难点。针对鄱阳湖流域水资源管理及水权分配以流域水资源四级区为基础的实际情况,提出以流域水资源四级区为计算单元、以水资源四级区各行政区为计算单位、以下泄水资源是否达标作为被补偿与补偿的依据,按照利用某行政区水资源产生效益(或增加利用成本)大小来确定行政区间的补偿量,建立了流域内补偿的鄱阳湖流域水生态保护补偿标准计算模型。并以鄱阳湖流域水资源四级区袁河为例,计算了2008年袁河流域内及其下游各行政区受到(或付出)的水生态保护补偿量。补偿标准计算模型为建立鄱阳湖流域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供依据,对别的流域确定水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7.
基于演化博弈的流域生态补偿利益冲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源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是维护当今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的重要前提。生态补偿是缓解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之间利益矛盾冲突的重要手段。它是为了制止生态破坏而征收或补偿的费用,所以不同于一般排污费和资源补偿费。本文根据补偿的类型不同,将生态补偿分为资源型生态补偿和环境型生态补偿。本文以流域生态补偿为例,将流域上游政府的策略简化为保护或不保护河流,下游政府针对上游的情况,选择"自主型"或"接受型",运用演化博弈的方法,分析流域生态补偿的特点和结果。结果表明:流域生态补偿需要中央政府的适度干预,而且关键点是保证上游地方政府收益始终最大化;中央政府干预的程度是使上游政府群的收益在保护的情况下比不保护的收益要大,而干预的结果则是使流域上下游的(保护,补偿)策略成为演化博弈的长期稳定均衡。最后本文针对我国现行流域管理体制,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提供了政策建议,以推广我国生态补偿政策。  相似文献   

8.
合理的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的核心,也是激励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积极性、体现生态系统服务改善价值、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内容.基于成本收益双视角,以渭河流域为例,运用全成本法和选择实验法测算了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的成本收益,进一步借助鲁宾斯坦议价模型核算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为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上游甘肃省的直接治理成本约为35021.27万元/a,间接成本约为107112.26万元/a,全成本约为142133.53万元/a;(2)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改善能够为中下游陕西省带来的收益为252912.96万元;(3)在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成本收益明确的前提下,若上游地区在协商中具有完全耐心或中下游地区完全没有耐心,则上游获得全部净收益,补偿标准为252912.96万元/a;若上游地区完全没有耐心,且当中下游耐心程度(贴现因子)为0.5时,则双方将均分净收益,即补偿标准为197523.25万元/a.总的来看,研究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保护的成本收益分析及跨区域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提供了可行思路,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定议价双方贴现因子进行灵活处理.  相似文献   

9.
作为消除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负外部性的重要手段,研究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指导我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从生态补偿思想的来源、内涵、实施模式、补偿标准等角度系统梳理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并论述了市场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两种模式的区别与联系.在此基础上,文意从基本思路、政策框架、监管体系等维度分析评述了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发现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将生态补偿基金扣缴制度、改良的政绩考核制度、生态补偿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等组成有机整体的运行体系,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并剖析了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取得成效的原因.最后,本文认为,基于现阶段国情,我国应推行由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就完善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用水矛盾日益突出,流域上下游间用水关系和用水利益的平衡成为稳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研究完善流域政府间生态补偿机制,对促进我国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协调流域用水主体用水关系、平衡流域用水利益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流域生态补偿涉及上游政府、下游政府等多个政府机关,上下游政府因存在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目标和利益上的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使流域上下游政府生态补偿具有典型的博弈特征。本文通过构建基于成本收益的博弈模型,系统研究我国上下游政府间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及应对策略,为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缓解流域水资源环境利用关系和平衡流域上下游政府用水利益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显示,流域上下游保护与补偿的博弈中,地方政府生态补偿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对流域上游水环境保护处于失效状态,必须通过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协议及与中央纵向财政转移支付相结合的模式,实现生态补偿的最大效用。所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从流域整体利益出发,视情形将国家和地方政府作为共同的生态补偿主体,并通过流域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规范政府保护与补偿行为,以上游政府保护成本和下游政府收益为参照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国家与地方政府生态补偿分担比例,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1.
通过计算长江流域各省级行政区之间水资源生态服务价值的差异,建立各省间水资源利用和经济补偿的联动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基于生态足迹模型测算长江流域各省份水资源超载指数,结合谢高地等人的中国陆地生态服务价值的研究结果,考虑地区补偿能力,构建水资源生态补偿的量化模型,计算各省份应当支付的生态补偿量。长江流域各省水资源生态服务价值总量高达9.37×1012元,各省生态服务价值也都在3.1×108元以上。整体上长江流域水资源生态服务价值呈现两端低,中间高的趋势,上中下游生态服务价值比例分比为44%,49%和7%。因此,处于长江流域下游以及中游的地区理论上应当对上中游地区水资源保护以及"生态服务价值外溢"进行相应的补偿。长江流域总体应获得1193.53亿元的水资源生态补偿。  相似文献   

12.
基于价值损失的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源与环境管理手段,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在过去20年里,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概念、机制、模式、标准及生态补偿的效益等做了大量研究,但由于生态补偿具有很强的学科交叉性和地域差异性,致使上述研究尚存在较大分歧。生态补偿标准关系到生态补偿的可行性及效果,因此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但目前还没有公认的量化方法。本文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依据生态价值损失来制定生态补偿标准的途径。文章首先运用市场价值法、环境保护投入费用评价法、生态价值法、成果参数法等计算了黄河三角洲因湿地面积减少和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市场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损失量,然后以生态价值损失量为依据制定了湿地生态补偿的资金分配方案和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湿地类型的补偿标准不同。对于同一湿地类型,以生态功能价值损失为依据制定的补偿标准远高于以市场价值损失为依据制定的补偿标准。本研究为黄河三角洲地区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3.
近20年来湘江水质变化分析   总被引:27,自引:2,他引:25  
根据1981~2000年湘江的水质监测数据,选用危害较大的10项污染指标,采用均值指数法对近20年来湘江水质变化进行了分析,并对湘江干流不同河段水质进行了比较。结果表明:湘江总体水质在20世纪90年代呈恶化趋势,致使污染加剧的主要因子是总大肠菌群、总磷、石油类和总汞;主要污染源为工业污染和生活废水污染,近年来生活废水污染日益突出,工业污染中重金属污染明显;在干流不同河段中,株洲、湘潭和长沙河段污染最为严重;估计未来湘江的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还会加剧。因此,为确保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湘江污染治理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发展生态农业的同时,应将湘江流域城市生态水源建设提上议事日程。  相似文献   

14.
针对目前城市河流经常断流的突出问题, 以重庆主城典型重污染河流伏牛溪为例, 开展城市小型季节性河流生态补水自动调度方案的研究。通过分析伏牛溪年内径流特征, 确定了其补水时段为每年的11月~次年4月;通过计算伏牛溪生态环境需水量, 认为对于小型季节性河流的补水不应一味地追求常年丰沛、稳定的水量, 而应以重塑季节性河流天然健康的自然流态为目标, 从而提出了一种基于天然健康需水量的生态补水调度方案, 并制定了河源水库电动阀门及补水泵的运行控制策略等具体技术措施。结果表明, 采用该调度方案, 不仅能实现伏牛溪生态补水系统的自动化运行, 而且与现有补水系统运行方式相比, 可节能67.4%, 为补水系统的可持续运行创造了条件。  相似文献   

15.
基于水足迹的区域生态补偿标准及时空格局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水资源是一种公共物品,其效益外部性使得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成本应由相关的若干区域共同承担,因此,建立合理的区域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及区域内外共同补偿机制是当前生态经济领域的研究前沿。通过构建水足迹与生态补偿标准模型,对江西省及11地市水足迹与水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估算。主要结果如下:2000~2013年,江西省总生产水足迹呈现先下降后增长的趋势,粮食、水产品、猪肉生产所占比重较大,水盈余呈波动下降趋势。11地市生产水足迹与水足迹效率呈上升趋势,除南昌市出现水赤字要支付生态补偿资金外,其余各市均有水盈余,应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000~2013年江西省水盈余共需补偿1 805.76亿元,平均每年128.98亿元。赣南的赣州市、赣中的吉安市、赣东北的上饶市、赣东的抚州市获得补偿额较高,将优先获得区域内外生态补偿额度。该研究结果可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与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6.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农户参与意愿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是非常有效的解决世界生态问题的政策工具集,农户作为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参与意愿直接影响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绩效和可持续性。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承担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属国家级限制开发区,自2003年开始,实施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在此背景下,通过实地调研,运用二项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①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项目的认知水平很低,主要是客观条件限制和政府宣传力度不足所致;②受生产方式的影响,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内,农区农户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强于半农半牧区、纯牧区;③对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户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影响最显著因素是农户对现行退牧还草政策的满意度,其次为农户家庭年收入、牲畜存栏数、退牧还草政策实施后的收入变化及其对生态补偿项目的支持度,再次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的了解度及其环境意识。基于此,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提高农户参与意愿的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实施生态补偿制度是保障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该文在明晰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生态补偿原则和利益相关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提出并设计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生态补偿平台建设思路和生态补偿运行机制。生态补偿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生态补偿交易市场平台;建立以生态补偿保险、生态补偿期货、互助基金、证券化交易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补偿风险保障平台;建立以相关独立认证和监测(检测)、资产评估、审计、代理等机构组成的生态补偿交易中介服务平台;建立生态补偿监管平台。生态补偿运行机制需要将法制建设、财政扶持、税收调节和保障措施等系统化:推进《生态补偿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补偿协定》的制定;完善并建立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转移制度纵向化、"环境财政"等制度;改革创新区域或专项税收制度;构建完备的生态补偿评估、考核、监督管理体系,等等。  相似文献   

18.
基于灰水足迹的长江经济带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基于水污染的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模型是当前生态经济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通过核算长江经济带11省市2006~2015年的灰水足迹,构建了长江经济带省际水资源生态补偿模型,对长江经济带省际水资源生态横向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1)2007~2016年间,长江经济带在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的背景下,总灰水足迹基本维持不变,且农业灰水足迹始终占最大比重;(2)从灰水足迹负荷指数看,下游省份负荷较高,上中游负荷相对较低;(3)从生态补偿横向支付情况看,上海、江苏、安徽、湖北一直为水资源生态补偿支付地区,而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一直为水资源生态受偿区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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