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为履行法国已经签署的多项国际水公约以及欧盟发布的水相关指令和决议的义务,法国《关于有效落实人类饮用水权和卫生设施权的法令建议》于2016年6月通过一读程序。该法令建议在法国国家立法中明确承认"水权"的人权性质,以区别于"取水权"。法令建议为保障该项基本人权的实施,国家应具有建设清洁、安全水基础设施的义务,并设立预防性水援助基金制度,以家庭收入为基础,对低收入、困难家庭水价补贴。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中,建议参照法国经验,明确清洁、安全的饮用水水源是国家的一项基本义务,基本饮用水保护应当建立在水源地、水基础设施等全方位保护的基础上;在保护工具方面,进一步建立以价格制度为基础、激励为导向的水资源保护经济调节机制。 相似文献
3.
4.
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之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 ,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手段有很多 ,但作为环保部门重要职能和环境保护重要法律手段之一的环境行政执法是不能忽视的。主要介绍了环境行政执法的意义、我国环境行政执法存在的诸多问题 ,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5.
章阐述了生态伦理学上人对自然态度的两种观点,人对自然价值取向的转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调节的特征、意义和途径。 相似文献
6.
7.
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典化是法国现行法律体系的传统之一.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欧洲许多国家,不仅是大陆法系国家,也有像英国一样的英美法系国家相继开始环境法的重组,它们的重组过程共同的特色就是环境法的法典编纂,作为这些国家中的典型代表--本文对法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原因、过程和方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相似文献
8.
彭峰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0,19(3):287-291
水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目前,许多国际公约、地区性人权公约已开始确认水权。许多国家将水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提升到宪法中加以确认。在欧洲国家中,如比利时、西班牙、法国、卢森堡、挪威、罗马尼亚、瑞士等,欧洲以外的国家包括南非、摩洛哥、尼日尔、新西兰、乌拉圭等。国际法、人权法和各国宪法承认水权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然而,水权隐含着对公共权力的限制,一些国家并不希望支持这项权利。我国宪法并不承认水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而财产法意义上的水使用权显然与国际公约、地方性条约与各国宪法中所普遍承认的作为人权的水权概念是完全不同的。2008年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是命令式的管理制度安排,对有关公民权利的内容仍然是倾向于义务性的. 相似文献
9.
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的出台背景
随着2012年《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的到期,气候谈判面临僵局,国际间减排重心逐步转向可再生能源、能效改革、碳捕捉与封存等先进技术及商业化应用的竞争上来. 相似文献
10.
湖北省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对策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水环境质量的好坏 ,不仅影响到湖北省人民的生活和健康 ,同时还关系到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本文根据我省水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的需要 ,对水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以及水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对策做了一些探讨 ,以期对有关部门在水环境保护决策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