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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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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工程》2007,25(4):83-8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均规定,以居住为主的1类区域,白天噪声标准为55dB,夜间噪声标准为45dB,《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规定:“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相似文献   

2.
田志英 《环境保护》1996,(4):47-47,37
论岗位噪声标准的正确评价华东输油管理局沧州输油管理处田志英我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中规定:“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对每天接触噪...  相似文献   

3.
通过装置的噪声检测结果与国际标准化组织1971年发布的0~45年间连续性噪声A声级与听力损害的危险率的关系表相结合,对以噪声危害为主的企业职工听力损害评价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公共场所的噪声比交通噪声更持久,对人影响更大。为此我们于1993年3月对百货公司商场、中阳里商场、人民商场工作的136名营业员进行了临床体检,并对工作现场进行调查,以了解公共场所噪声对人体、听力及心血管系统的危害。探讨观察噪声对人体的影响程度,为今后的防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1调查对象1.1噪声组:为百货公司商场、中阳里商场、人民商场接触强噪声的营业员136名(其中女123人,男13人),平均年龄30.5岁,接触噪声平均工龄10年(0.5-30年)。1.2对照组:为南城商场、东郊商场、水上飘商店非接触噪声的健康营业员130名(其…  相似文献   

5.
目的分别用两种诊断标准比较某化纤企业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损伤的特点,为控制和预防职业性噪声损伤提供依据。方法对某化纤企业8个生产中心200个噪声作业点进行现场检测,并对1996名噪声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性体检,分析其噪声强度、工龄与听力损伤的关系。结果噪声作业人员按其接触噪声的类型分为8个不同工种,噪声范围为74~99dB(A)。听力损伤以长丝加弹最严重,其次为长丝卷绕岗位,以PTA氧化精制岗位最轻;按照GBZ49—2002,不同岗位听力观察对象检出率存在差异,听力损伤程度随着接噪工龄的增加而加重,但依据GBZ49—2007未能见到明显趋势。结论化纤企业存在职业性噪声危害,其中以长丝加弹、长丝卷绕岗位最为严重,按照GBZ49—2002,不同岗位听力观察对象检出率存在差异,听力损伤程度随着接噪工龄的增加而加重。  相似文献   

6.
一、引 言 噪声太强,会影响人的工作、学习、休息,有时还影响健康,控制噪声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但降低噪声也需要一定技术措施和经济负担。为了获得适宜的噪声环境而又不致造成浪费,就需要一系列噪声标准(在不同条件下所能容许的最高噪声级)。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在蓬勃发展,噪声污染问题已提上日程,早日制定必要的噪声标准,对开展噪声控制工作是必要的。噪声标准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是符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的。 过去,国外对办公室、学校、医院等的一些噪声标准主要是根据主观评价制定的。这种主观评价的工作,在我国也进行了不少。  相似文献   

7.
本文将模糊数学理论运用于公路交通噪声影响下的主观评价量化处理中,并得到了各种主观评价量对活动影响的隶属函数。本文的研究成果为开展公路交通噪声控制阈值研究,制订公路交通噪声标准和类似相关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8.
环境噪声测量中的本底值修正问题深圳市罗湖区环保局彭荫来我国的环境噪声监测,规定用等效声级(Leq,T)作为评价值,用累积百分声级(LN)作为分析依据。在执行国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一...  相似文献   

9.
绿色住宅内声环境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室内噪声主要来源于室外噪声辐射和室内声源。室内噪声会对人的听力、语言交流、睡眠休息、心脏功能、心理、工作效率、儿童发育等多方面产生不良影响。主要分析绿色住宅内部噪声对室内声环境的影响,综述目前绿色住宅建设中存在着的隔声设计隐患,结合“绿色住宅建设技术要求(2001)”,提出改善室内声环境的优化设计方法,从而就如何加强绿色住宅室内噪声污染危害的防治措施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0.
目的探讨野外长输管道施工职业噪声暴露对作业工人听力的影响。方法通过对大口径长输管道施工现场进行噪声监测并对接触不同噪声工人及办公管理和后勤人员进行电测听检查,分析噪声对作业工人听力的影响。结果作业工人的听力损伤发生率为33.5%,管理及后勤人员为6%,两组比较差异有非常显著性(χ^2=26.341,P〈0.01)。结论接触高噪声作业工人的听力损伤远大于不接触或接触低噪声人员,且噪声强度越大、噪声接触时间越长,听力损伤检出率越高。  相似文献   

11.
炼化企业噪声危害重点岗位的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筛选出炼化企业噪声危害突出的重点岗位或装置,便于企业管理者对这些岗位或装置的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监护,推行分类分级管理,降低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危害。方法通过对近30家炼化企业的噪声检测结果超标情况与在岗期间健康监护中听力异常结果统计分析,选出噪声危害的重点岗位。结果炼化企业噪声危害较为突出,职工听力受损与现场的噪声强度呈正相关。结论炼化企业中的热电锅炉、化纤、空分空压、常减压、聚乙烯、聚丙烯、维修等是噪声危害的重点装置或岗位。  相似文献   

12.
根据国家环保局1993年公布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采用评分模式评价方法,对泰安市各功能区噪声环境进行评价,通过标准值与各功能区实测特征值相比较,确立该功能区噪声环境质量类别。  相似文献   

13.
一、关于制定噪声标准的依据:根据国内外研究,噪声不仅对人的听力有影响,对人的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也都有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与噪声级、频率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有关,同时也与噪声峰值的大小,有调无调以及每个人的反应  相似文献   

14.
噪声评价的必要性与方法从不同地点测量一些噪声的声压级与频率分布,要问那一个噪声对人的干扰程度怎样,这是一个难于回答的问题。首先是定性的回答,将这些噪声按危害的大小排一个顺序。进一步是得到定量的结果,这是如何将仪表的数转变为主观的评价量。这就是噪声评价的主要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炼油厂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生产过程中噪声危害现况及对作业工人听觉系统影响,探讨防治措施。方法检测装置设备的噪声强度,调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分析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结果装置设备噪声多点均超过国家职业卫生限值,高强度噪声主要存在于各类机泵、气压机、空气增压机、烟气轮机、空冷器蒸汽管线等处。装置检修(采取更多防噪声措施)后作业场所噪声检测结果有所改变,作业人员听力异常情况有所好转。结论通过工艺改革、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替代噪声设备,消声、减振等控制噪声的传播等措施,可有效降低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减少作业人员听力受损。  相似文献   

16.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主要评价量合理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段俊峰  蔡良才 《交通环保》2004,25(5):18-20,44
简要阐述了现有机场飞机噪声主要评价量的优缺点,并通过对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与昼夜等效声级LDN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存关系的比较分析,推导了两者的差值计算公式,并用实例进行了计算,根据基于两个评价量的不同标准限值,得到分别以LWECPN与LDP。进行飞机噪声影响评价相差8dB以上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两者评价方法不同产生优劣矛盾,其实真正决定飞机噪声评价结果是否合理在于评价标准的限值大小。最后,提出了使飞机噪声影响评价更趋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对上海工业街坊固定和流动噪声的主要变化和声源强度进行调查和测试,应用PNI噪声指数和等级评价方法对该城市工业记噪声进行评价。用数学方法对典型小区和大部分工业街坊的职工和居民的职业病和健康进行分析,并提出减少噪声伤害的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由于交通运输地大力发展,随之而来的噪声污染已成为影响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的大问题。因此,预测其发展趋势,针对菏泽市的具体情况,探讨防治对策已成为当务之急。1交通噪声污染现状分析11交通噪声污源种类根据交通噪声调查和对菏泽地市两级监测站历年监测数据的分析,得知菏泽市地区噪声主要来源于大型货车,如卡车和大型拖拉机。另外各种农用拖拉机、机动三轮和摩拖车也已成为噪声的主要来源。12现状分析根据地市监测站结果(见表),选择菏泽市几条主要街道,以车流量、等效声级、累积声级作为评价参数进行对比分析,(…  相似文献   

19.
文章提出了一种考虑暴露人群面积及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评价模型(NEM),并根据城市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表征。该模型在噪声地图的基础上,根据噪声主观感受性和污染局部性特点,综合考虑噪声对暴露人群、暴露区域面积和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影响差异,量化了噪声污染的大小,适用于大区域噪声污染程度的整体评价。文章运用该噪声评价模型,对广州某区域交通噪声污染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利用噪声地图,考虑噪声对人群暴露和声环境功能区的影响,能更加科学地评估噪声污染程度。  相似文献   

20.
结合在从事职业健康检查中应用GBZ49-2002《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与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进行听力测试评定的实践,认为新旧标准更替中先后取消观察对象分级和观察对象,对劳动者的听力监护工作存在着不利的影响,建议相关部门采取相关补充措施,重新科学、合理界定观察对象及其分级,以更利于用人单位做好听力监护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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