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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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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市场化手段,相对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会减排成本较低、能够为企业减排提供灵活选择等优势。2011年以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地方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2017年年底,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的全国碳市场启动。2018年4月,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转隶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从推动碳交易立法、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本文梳理了我国碳市场的发展历程,并对全国碳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2.
瑞士是欧洲地区重要的碳排放交易实施国,在法律层面,瑞士通过《二氧化碳减排法》与《环境保护法》一起奠定了瑞士减缓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并将碳市场与碳税同时作为控排政策工具。在具体运行机制方面,瑞士碳市场采取了自愿与强制的两阶段实施,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方法效仿欧盟,并缔结双边市场对接协定的方式实现了本国碳市场与欧盟大市场的对接。  相似文献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然而,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存在主体性质不明、职权内容不一、责任规定不足等法律障碍。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相关立法欠缺,现有法律规范无法对其予以规制。因此,建议碳排放权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交易机构的主体性质为行使行政职能的国有企业,并从全国到地方进行职权内容的立法落实,建立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体系,促进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功能实现,保障碳排放权交易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4.
郑宏媚  沈方  许光耀  关欣 《环境科学》2024,45(2):732-743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降碳减污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为探究碳交易背景下华北地区试点区域及非试点区域碳代谢过程,以城市碳代谢理论为依据,采取投入产出分析和生态网络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果表明,北京和天津作为早期交易试点区域,区域从2012年后呈现直接碳排放量稳步下降、隐含碳排放量缓慢增加趋势.试点产业部门直接排放量与隐含排放量变化趋势一致,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减排效应明显,而排放量较高的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表现为增加趋势.部门隐含碳排放强度与隐含碳排放量变化趋势相似证实部门隐含增加值在交易过程中并未增加.高碳排放部门的隐含碳排放量主要由长度小于6的代谢路径所贡献,因此应重点关注部门间较短路径传递的商品或服务的“清洁化”.在交易政策实施以前,区域产业部门间跨区域贸易较少,表现为低碳排放产品交换;2012年以后,随着京津冀城市群协同发展以及华北地区不断构筑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促使区域间跨区域和跨部门贸易增加.以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为背景,构建识别系统内关键参与者及关键路径的方法体系,可为区域性政策实施及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发展建议.  相似文献   

5.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重点集中在碳排放的削减上。作为一种市场手段,碳排放权交易普遍被认为是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一种有效的减排工具,因而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决定》指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其中就包括了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发展我国碳交易市场是必然趋势,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把握国际碳市场的发展特点,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和碳市场的发展现状,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相似文献   

6.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通过设计碳排放总量,明确参与企业、行业范围,对碳排放权指标进行“配额”分配的交易方式,从而达到节能减排、控制温室气体的目标。深圳是全国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作为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行的强制碳交易市场,6月18日首日共完成8笔交易,成交21112吨配额,最低成交价为每吨28元,最高成交价为每吨32元。目前,深圳已将635家工业企业纳入碳交易市场中。按计划目标,在2013—2015年,这635家单位获得配额总量合计约1亿吨,到2015年这些企业平均碳强度比2010年下降32%。  相似文献   

7.
本文阐述了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如何建立合理的发展机制。我国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正进入重启并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碳市场建设目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仍面临减排项目存量有限、支持领域与类别不明确、交易机制不完善、与其他减排政策有重叠等问题。应部署制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立不同减排政策间的协同机制,完善减排项目方法学,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相似文献   

8.
2017年年底我国正式启动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市场为我国实行二氧化碳减排提供了有效手段。由于碳市场起步晚,市场交易机制、法规制度等方面亟待完善。本文在探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碳价格形成过程的基础上,尝试将技术进步作为解释变量之一进行分析。实证研究选取2014年7月—2018年12月五个活跃度高的碳试点日交易价格数据,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六个影响因素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的相关性。实证结果表明,金融市场、能源价格、空气质量、国际碳市场、技术进步均与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中技术进步因素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与碳排放交易价格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影响因素的确定可为我国健全和完善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9.
汪鹏  戴瀚程  赵黛青 《环境科学学报》2014,34(11):2925-2931
为了评估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设计对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及经济发展可能发挥的作用,本文建立GD_CGE模型研究了在碳强度约束目标下碳交易政策的实施效果.首先分析了无减排约束和有减排约束情景下广东宏观经济(GDP)、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扩展减排约束情景,考察了在全省碳强度减排目标约束下,把电力、水泥、石化、钢铁、造纸、纺织六大部门纳入碳交易体系,并分别按照历史法和潜力法确定行业碳排放约束上限时,实施碳交易政策对宏观经济和能源消费量的影响,模拟了碳市场的交易情况和碳价格.结果表明:在碳强度目标控制下,实施碳交易政策可显著降低部门的减排成本,减小控制碳排放可能对全省GDP的影响,起到了促进广东省低成本节能减排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发布,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自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来,我国碳市场取得以较低成本控制碳排放的良好效果。目前,已经形成了要素完善、特点突出、初具规模的地方碳市场。下一步,将从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组织发电行业做好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工作,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持续稳定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  相似文献   

11.
刘沫茹 《环境保护》2014,(11):47-49
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市场化手段。通过环境容量产权理论分析,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并赋予碳排放权以私法上的准物权属性。完善我国现阶段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应积极推进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管体制的建设,促进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相关立法,促进碳金融制度创新,以实现碳排放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的效果。  相似文献   

12.
本文基于碳减排效果质量要求,建立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可行性判断框架,结合我国氢氟碳化物(HFCs)相关政策要求、减排技术成熟度和成本、技术实施情况以及HFCs排放分布,分析了原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中HFCs制冷剂相关减排方法学的适用性和开发新的HFCs减排方法学的可行性,建议废止或修订不适合我国国情的原有HFCs减排方法学,新开发工商制冷、家用空调和汽车空调制冷剂替代,探讨制冷剂回收利用/销毁以及减少工商制冷HFCs泄漏方法学,并建议将HFCs相关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的减排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抵消机制,进一步调动对HFCs减排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3.
翁智雄 《环境保护》2021,49(3):66-69
本研究结合中国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阐述碳中和目标对中国推进碳减排、推动能源与产业变革以及构建全球可持续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研究认为外部性理论表明碳排放带来外部不经济引起市场失灵,庇古和科斯理论分别通过补贴(或税收)与产权交易实现外部性内部化。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正从试点地区逐步走向重点行业开展的全国性交易阶段,以可再生能源补贴为主导的补贴政策也在不断优化调整,碳税制度仍处于从研究探索到政策实践的过渡阶段,这三项措施是实现我国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市场化政策。应加快构建分阶段、分行业的全国碳市场发展路线图,深化碳税政策研究并尽早推动实施,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补贴政策效能。  相似文献   

14.
构建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是全国碳交易的基础条件和支撑力量。全国碳市场自2021年启动,整体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本文从法律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环境支撑体系、能力保障体系四方面对全国碳市场建设现状进行梳理,并提出加强法律制度供给、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多方协作配合、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做好宣传舆论引导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碳排放权交易既是低成本高效率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机制,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稳健运行直接关系到“双碳”目标的实现,而监管执法是交易有序、稳定和市场保持活力的重要保障。在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第一个履约期结束之后,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虚报、瞒报排放数据和未按期履约的案件。经对这些案件的深入研究,发现当前碳排放权交易执法领域面临着法律和标准供给不足、对执法队伍的能力培养和指引不足及核查机构无法承担重托等问题,继而在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快立法和统一标准的步伐、提升执法人员碳交易监管能力、创建中国特色的核查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中国碳强度下降和碳排放增长的行业贡献分解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蒋晶晶  叶斌  计军平  马晓明 《环境科学》2014,35(11):4378-4386
现阶段碳强度约束性指标和总量控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是中国温室气体减排的两种重要手段,研究各行业及其相关因素对全国碳强度和碳排放变化的影响机制对制定行业碳强度减排政策和选择碳交易体系纳管行业具有重要意义.运用LMDI模型对1996~2010年中国碳强度以及碳排放变化进行了行业贡献分解.结果表明,全国碳强度下降受各行业碳强度和增加值占比变化的影响,前者贡献较大,后者贡献较小;全国碳排放增长受各行业碳强度和增加值变化的影响,前者起到抑制效应,后者发挥决定性的促进作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迅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等5个行业对全国碳强度下降和碳排放增长的贡献最大;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和建筑业对全国碳强度下降贡献较小,但对碳排放增长贡献较大;它们是我国碳强度约束和总量控制试点应当重点关注的减排领域.第三产业对全国碳排放增长的贡献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迅业和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应当逐步加强对其进行碳排放管控.  相似文献   

17.
吴雪萍 《环境科学》2024,45(4):1926-1937
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对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影响是当前有待检验的重要课题.基于2008~2019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估计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中碳价对TFP的影响.结果发现,碳价与TFP之间存在持续显著的正因果关系.具体地,碳价每提高100元,试点省份TFP将上升约3.2%.据粗略估计,如果碳价达到与欧盟相同的水平,中国省份的TFP将增长约12.12%.该结论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最重要的是,机制分析表明,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和能源结构低碳化、加大技术创新以及加强政府政策支持,是提高TFP的有效途径.特别地,当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水平更高、环境规制强度更强和政绩考核体系更合理时,碳价对TFP的促进作用更大.因此,政府应从碳价的角度探索激活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的方法,以更好地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18.
王琪  高彤  赵雅绪  陈刚 《环境保护》2023,(22):60-63
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理论同源、机制相似,具备相互借鉴与优化的基础。2020年,湖北省襄阳市率先试点,通过借鉴碳排放权“配额”交易机制,优化和提升排污权交易的监管质效,基本建立排污配额分配机制。本文梳理了襄阳试点的主要做法及进展,分析了其实践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据此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工作提出建议:按照重点突出、分类施策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国排污权交易政策法规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区域排污权交易与跨区域/流域排污权交易,扩大排污权交易标的物范围及纳管的行业企业范围;加强与排污许可制等环境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排污权交易的技术规程;建立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协同衔接机制,形成减污降碳联动效应。  相似文献   

19.
碳交易背景下天津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与基准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电力行业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行业,开展区域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分析与基准线设置研究,不仅有利于区域因地制宜地开展行业碳减排工作,同时对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立尤其是电力行业配额分配方案的确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基于天津市2014年15家主要发电企业的32台发电机组数据,在核算分析天津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的基础上,设置实际排放情景、现行标准先进值情景及综合减排情景等3组基准线情景,并展开对天津市电力行业碳减排的适用性分析.研究表明:①在数据和统计基础较好、产品单一的行业采用基准法进行配额分配,有利于碳市场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可有效促进区域电力行业低碳发展;②2014年天津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强度为822.9 g/(kW·h),燃煤发电与燃气发电碳排放强度分别为824.4与502.0 g/(kW·h);③发电碳排放强度可反应出单台机组的能耗和管理水平,燃煤发电方式下,采用压力参数高、机组容量大的机组发电更有利于降低区域碳强度;④综合减排情景既考虑了本地区电力行业碳排放水平,同时参考了其他省市基准线设定,对部分类型机组数量较少、代表性不足的地区适用性更强,该情景对地区电力行业低碳水平要求最为严格,虽然为企业减排带来一定压力,但更有利于区域行业减排,且对于排放强度较高的较小容量机组能够起到更强的激励作用.   相似文献   

20.
哈萨克斯坦是早期启动碳排放交易的实施国,也是最早启动国家级碳市场的亚洲国家。在法律层面,哈国通过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环境问题某些立法修正案》与《国家生态法》共同奠定了哈国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法律基础,并将碳市场确立为该国重要的温室气体控排政策工具。在具体运行机制方面,哈国碳市场经历了二年期的制度改革后,采取了企业自愿选择配额分配方法的制度,配额总量设定、覆盖范围、MRV制度与履约管理更加健全,控排对象也变革为排放设施层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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