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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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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我国的环境司法正处在创立的阶段,还没有建立独立的司法机构体系。鉴于从人民法院收案和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和环境犯罪案件情况看,当前我国环境司法亟待解决的问题有: (一)尽快建立环境保护的仲裁机构。我国过去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主要通过行政途径,依靠行政手段来解决,有些纠纷即使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也还得通过当地党、政府部门批准同意。这种调处办法存在着弊病:不符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客观要  相似文献   

2.
蒋莉  马飞 《环境技术》2005,24(6):37-39
目前,我国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这几种方式分别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环境仲裁是解决环境民事纠纷的一种良好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克服以上几种方式存在的一些缺陷,同这几种方式能起到一定的互补作用。文章介绍了环境民事纠纷仲裁制度的意义并分析了我国环境民事纠纷仲裁制度应具备的特点,力图为建立环境民事纠纷仲裁制度提出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3.
苏州市环保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帮助下,建立环境污染纠纷调解、仲裁组织,依照仲裁程序对一些环境污染纠纷进行了调解和仲裁,有效她调整了矛盾双方的关系,维护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有力地推动了工矿企业对于污染源的治理。下面列举几个用仲裁方式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的案例: (一) 苏州市柳巷17号居民陈长乐在一九八一年十月十四日正式向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诉:被告苏州乳胶厂因锅炉烟道紧贴原告的墙壁,由于烟道散热和烟道壁(包括墙壁)裂缝,使原告紧靠烟道的一间住房(约13.5m~2),室内温度升高,空气受  相似文献   

4.
民事司法手段的局限性限制了司法手段在环境纠纷解决中的地位和作用。民事司法改革进程的深入发展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兴盛为环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专业性、便捷性、可接近性决定了行政处理在环境纠纷解决中的独特作用和适用空间。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立法经验和灵活多样的纠纷解决途径的基础上,从环境纠纷行政处理专门立法、纠纷解决机构设置、纠纷解决方式、行政处理的纠纷范围、行政处理救济的程序保障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环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环境纠纷成为社会矛盾聚集区。鉴于环境纠纷的突发性,纠纷解决的迫切性以及诉讼周期漫长的实际情况,急需引入一种新制度来提高环境纠纷解决的效率。公证在社会纠纷的预防和解决过程中能够发挥而且已经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在环境纠纷发生前,公证可对预防纠纷发生重要作用,在环境纠纷发生后,公证可作为纠纷解决的辅助手段,发挥保全证据、强制执行等功能保障环境纠纷快速解决。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我国环境邻避形势严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愿、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当前纠纷解决机制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为了有效化解冲突,环境邻避纠纷解决机制先后经历了萌发期、探索期,并逐步进入多元化发展阶段。现阶段环境邻避纠纷非诉讼解决方式存在制度局限,诉讼解决方式在实际应用中面临诉讼积极性不高、立案难、举证难、审理难等问题。为此,结合环境邻避纠纷的特点,本文提出了环境邻避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建议:一是预防为主,建立贯穿项目建设始终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体系,增强公众意见反馈的强制性;二是分类化解,建立和完善适应不同需求的纠纷解决程序,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希望通过建立"预防为主,分类化解"的精细化纠纷解决机制来推动环境邻避冲突的有序解决。  相似文献   

7.
巴西:将建环境仲裁院据报道,巴西将在里约热内卢建立该国的第一个环境仲裁院。这个仲裁院,是由一些环保领域的律师和专家组成的。目的是为目前巴西各级机构以及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广泛存在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争端提供一个快捷方便的解决手段。即将出任仲裁院院长的阿尔弗莱多·罗德里格斯律师表示,环境仲裁  相似文献   

8.
在环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面,我国虽然已有运用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来处理环境纠纷的实践,但在立法方面以及运作方式上仍然不完善,通过对该机制的各种程序进行分析和阐述,提出我国在环境纠纷解决中运用非诉讼解决机制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9.
环境仲裁在国际上作为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执法手段,早已实行并日臻完善‘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均普遍采用。在国内虽然尚无这方面的立法,但部分地区已有试行环境仲裁的实例,效果都较好。我国《仲裁法》已于1994年8月31d颁布并将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这对我国仲裁制度的规范化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其作为仲裁基本法,也将为我国环境仲裁制度的制定提供新的思路,为我国正处于萌芽状态的环境仲裁规范了发展的方向。本义拟就实行环境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及其与《仲裁法》的关系做一简要论述。以便为我国早日实行环境仲裁制度.进一步…  相似文献   

10.
随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加剧,环境纠纷时有发生,并有日益增多的趋势。及时而妥善地处理环境纠纷,是环境法实施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和日本的环境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各具特色。本文拟对两国的环境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分别作些探讨,并在此基础上作一比较分析。一、中国的环境纠纷处理法律制度(一)我国环境纠纷处理法律制度的概念。所谓环境纠纷,是指因污染和破坏环境而产生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争执。这种纠纷通常都是由于单位或个人在利用环境的过程中违反环境法的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产生的。与其他社会纠纷相比,环境纠纷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概括起来就是: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矛盾尖锐,技术性强,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水事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水事纠纷解决机制是一系列水事纠纷解决方式所组成的整体,该机制是民事主体或行政区域水资源权利受到侵害,以及遭受水污染侵权损害的重要救济途径。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对水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已作出规定,但是这些法律规定较为分散、不系统,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造成运用该机制解决水事纠纷的效果较差。为了保障水事纠纷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完善我国的水事纠纷解决机制已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2.
论强化经济手段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环境管理中,存在两种基本手段:一种是命令—控制型手段,是指以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或法规条例的形式,向污染者提出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从而得到直接或间接限制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的目的;另一种是经济手段,即从影响成本和收益入手,使得价格能反映全部社会成本,引导经济当事人进行行为选择,以便实现改善环境质量和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目标,其作用在于影响决定者的决策和生产、消费方式的选择,以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目前,经济手段应用较少,效率不高,而使政府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现就我国目前的环境问题和我国国情,对如何加大和增强经济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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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管理的涵义现在尚无一致的看法,一般认为:运用经济、法律、科学技术、行政及教育等手段,限制(或禁止)人们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鼓励人们改善环境质量,通过全面规划、综合决策,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达到既能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又不超出环境的允许极限的目的。根据环境管理的手段可作不同的分类,按其性质,一般主要可以分为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科学技术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等。为了保证环境管理顺利进行,实现环境管理的目标,必须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我国环境管理的方式也经历了从着重行政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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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环境纠纷逐年上升。据统计,我们龙岩市新罗区1991年各类纠纷和投诉案件仅20多件,1995年为75件,至1998年已高达206件。因此,要妥善处理环境纠纷,就要建立规范的处理环境纠纷的有关制度。本人在对当前环境纠纷解决方式的不足进行分析比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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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律责任的分类与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要分析了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并就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的性质、种类和内容分别进行了论述,简要概括了环境纠纷的解决途径,并突出强调了环境诉讼的时效和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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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环境管理顺利进行,实现管理的目标,必须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从不同角度(如按形成时间、适用范围、调控或保护对象)将环境管理的手段作不同的分类。按其性质,一般而言,主要可以分为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等。在新老政治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环境管理的方式也经历了从着重行政手段到全面采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手段和宣传手段的转变。本文拟探讨行政手段在环境管理中的利弊及经济手段兴起的必然性,并介绍几种主要的环境管理经济手段。一、行政手段在环境管理中的利弊行政手段是指…  相似文献   

17.
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管理,指出:我国大量的环境问题,都与环境缺乏管理和管理不善有关。在目前我国财力有限、技术条件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更要通过加强管理来解决许多环境问题。强化环境管理,就要求有明确的环境目标和可行的规划,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包括排放标准在内的环境标准管理体制。这样的排放标准,应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性。首先,作为实现环境目标的重要手段,排放标准应具有法规性。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就要求环境建设要与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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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环境权私权化的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关于环境权的属性,一些学者认为其具有私权性,受民法侵权法的保护。本文作者认为,环境权是人类为解决环境问题而新兴的一种权利。它是通过具体社会法性质的环境法来确立的,其目的是保护环境免遭污染和破坏,公益性是它的本质属性。它与民法中确立的民事权利在设置的目的上,先使的方式上以及法律的救济手段上都存在着差异。  相似文献   

19.
面对纷繁复杂的环境纠纷,学者们普遍倾向行政调解,但实践中行政调解存在概念不清、程序不完备、政府信誉危机等无法逾越的障碍。为了应对复杂的环境纠纷,应当因应地选择解决方式,确立“二一分流”的方法并创设“双调解”模式,将不同类型的问题划入不同处理模式,综合运用三大调解方式,从而真正实现“大调解”从司法到全社会的全面贯通,提高环境纠纷处理效率。  相似文献   

20.
马春燕 《四川环境》2010,29(4):125-130
由于水资源的流动性,水污染事故常常影响到上下游不同的行政区的生态环境,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几乎成了中国水污染治理的一项制度痼疾。200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对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解决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所以根据该条的规定对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的范围、解决方式的效力以及救济方式进行研究,有利于更好的解决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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