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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生态综合补偿的提出表明国家对生态补偿关注的重点从资金的来源转向资金使用的效果,其中转移支付法制是影响生态综合补偿效果的主要变量。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立法来看,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立法从维护公平正义提供倾斜性补偿资金,转向促进“绿色发展”“绿色减贫”的生态补偿整体性效益建设。然而,整体上,相关法制建设尚显不足,如贫困地区利益未充分表达、补偿资金使用自主权未能充分发挥、整体性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在于,扶贫政治思维淡化了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法律制度的属性,覆盖面难以普及;不同利益诉求造就了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约束;行政放权的非制度化影响贫困地区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整体性效益。应以实现可持续的自我发展权新理念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转移支付的法律制度化建设,明晰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中转移支付的重要地位,夯实基础性财权,同时构建适应生态综合补偿的整体性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2.
正休宁县环保局局长丁三平表示,中央政府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县级政府提供转移支付,是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成本与生态效益的区域错配问题的重要措施。近日,环保部发布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增转移支付县域名单,休宁县作为安徽省新增两县之一,与绩溪县共同跻身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增转移支付县域名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的区域,对维护国家或地区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相似文献   

3.
对四川省接受中央财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的42个县域的环境监测现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从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机构、监测方法和监测结果上报等各环节的管理角度,初步探索了一系列适用于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关环境监测的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增转移支付县域名单,休宁县作为安徽省新增两县之一,与绩溪县共同跻身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增转移支付县域名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方面具有关键作用的区域,对维护国家或地区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  相似文献   

5.
生态补偿已成为生态环境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本文基于CiteSpace可视化文献分析工具,以CSSCI数据库中1998—2018年的期刊论文作为数据源,以"生态补偿"为关键词进行文献检索,通过共被引、关键词共现分析以及聚类分析等,探讨生态补偿研究领域的知识基础以及研究热点与前沿。结果表明:①生态补偿研究的发文数量经历了缓慢上升、快速增长、平稳增加三个阶段;②生态补偿研究作者集中度较高,发行期刊涵盖经济学、地理学、生态学、制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反映出生态补偿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研究主题,生态补偿研究的综合性不断增强;③依据关键词知识图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等成为最新研究热点;④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下,"草原生态补偿""支付意愿""转移支付""退耕还林"等成为生态补偿研究的最新前沿话题。  相似文献   

6.
张捷  谌莹  石柳 《中国环境管理》2020,12(6):110-119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目前主要采取由中央政府主导的环境规制和专项整治模式,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转移支付。这些措施见效快、力度强,但监管成本高昂,激励机制不足,并且有可能扩大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的收入差距。现有的少数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存在适用范围有限、补偿依据单一以及微观主体难以参与等问题。本文试图构建适用于更大空间尺度且涵盖多种生态服务的综合横向生态补偿模式,以建立各地区公平分担保护成本的长效机制。首先,利用生态元的核算方法构建长江流域各类生态资源的本底数据库,测算各省(区、市)生态元总量和单位面积生态元的变化情况。其次,从概念、参与主体、补偿模式和实施效果等方面探讨了创建流域生态元缓解银行的构思及其实施机制。本文认为,流域生态无缓解银行方案有助于构建适用于长江流域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7.
以河北省为例,研究了以生态保护红线与生态转移支付范围的关联性,将现有生态转移支付县(市、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占比情况进行空间分类研究,提出超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平均值水平的区域应纳入生态转移支付范围。结合河北省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的分布情况,对占比高的区域进行综合分析,得出应将15个县(市、区)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对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根据目前我国现有的矿产开发中经济补偿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生态保护及生态补偿的要求,建议新疆今后对矿产资源开发应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基金制度、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和矿区(矿业城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统筹考虑,针对不同区域制订不同的补偿办法.  相似文献   

9.
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我国已正式启动《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近年来,国务院每年都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生态补偿条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0.
<正>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是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张家界市为代表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提供生态产品的当地居民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进行补偿为主、流域内横向补偿为辅、结合生态农产品认证等市场化补偿,扩大补偿范围,加快该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促进贫困地区扶贫攻坚,为同类地区生态补偿提供样本。  相似文献   

11.
林煜 《中国环境管理》2019,11(4):124-131
关于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的归属,我国实践中有环保部门主管、纳入国库、纳入法院指定账户、纳入专项账户等不同归属模式,但在其管理与使用方面,我国尚且存在诸如地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名称不统一、资金使用系统不透明、社会公众査询难、地方行政机关干预过多、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本文拟建议设立"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对环境公益诉讼产生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各地方未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资金等相关资金进行统筹与规范,以期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制度的完善。为此,需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资金来源,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的使用、监督机制,明确环保部门的监督职责,构建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保组织的监督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并指导基金的有效运作。  相似文献   

12.
在分析北京市生态涵养区在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困境的基础上,本文将国内外区域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模型相结合,运用修正的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模型,对北京市生态涵养区2016年的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估算,并分析了2009-2016年生态服务价值的变动及其影响因素,从科学评估生态服务价值、完善生态补偿标准方法的制定、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将绿色GDP纳入生态涵养区绩效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几个方面探讨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一方面更加直观地揭示了生态涵养区生态服务的重要经济价值,另一方面为建立更加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  相似文献   

13.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财政支出效率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水环境保护长期受到高度重视的背景下,开展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是我国保护流域水环境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多为政府主导型流域生态补偿,补偿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可以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其最大效用。为明确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中的财政支出效率,本文以我国首个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为案例对象,构建流域生态补偿财政支出效率评价模型,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选取试点在2012—2017年的生态补偿财政支出进行效率测算与效率评价,结果显示,财政支出纯技术效率6年均值处在0.9以上的高水平,总体表现较好,但仍有改进空间;规模效率值较低是造成财政支出效率表现不佳的主要原因,生态补偿财政资金的配置规模急需完善。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实施生态补偿项目,建立流域和区域相结合的流域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4.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分析现状与挖掘问题,明确大连市生态补偿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和不足,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研究表明,大连市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补偿机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重点生态补偿任务完成等方面均达到预期效果,但依然存在补偿力度不足、权责落实不到位、横向补偿推进困难、法规政策体系亟须完善及顶层设计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在生态补偿投入、补偿权责的落实、基础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等方面加大力度。  相似文献   

15.
横向生态补偿作为生态补偿的一种重要方式,在补偿方式上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更加灵活和有效。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方面,2016年3月广东分别与广西、福建签订了关于九洲江、汀江-韩江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首次构建了跨省水环境保护的合作机制。本文通过分析广东省与邻省(区)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案例,重点探讨粤桂和粤闽开展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形式、特点、绩效及存在的问题,认为存在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基础薄弱,补偿资金的设定缺乏定量的科学依据,政策之间缺乏协调等问题,提出因地制宜地创设多种补偿模式,科学制定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量化标准,鼓励采用多元化的补偿方式等建议。  相似文献   

16.
经过近60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机制体制不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本文立足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现状,重点从强化制度约束性、机制协同性和政策指导性等角度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阐述了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并提出了构建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分区、建立以氮磷污染物为重点的陆海协同排放管控制度、完善以监测评估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监管制度、建立以入海河流和海湾为重点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和完善以海洋生态补偿和赔偿为核心的财政政策等重点任务,可为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韩梅 《中国环境管理》2020,12(1):139-144
行政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法律范畴与路径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时需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我国目前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定位为民事范畴,该定位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界分。本文从生态环境的属性切入,得出在公私法二分语境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宜纳入行政法范畴的结论;其次,通过对比美国与欧盟的做法,展开行政法视角下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二元路径的探讨。本文认为,我国可借鉴美国的做法,在未来立法时采用二元路径:违法排放污染物质需要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责令清除污染,或采用执法和解方式与责任人达成一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恢复则不宜采用强制性命令,行政机关可与责任人进行和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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