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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域水污染研究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阐述了现阶段我国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研究成果,即学者根据不同流域的污染特点提出了不同的治理对策,主要是法律制度和法律理念方面的创新;流域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提出了水污染防治立法应尊重流域特性,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流域水污染问题的研究具有多元化、多样性的特点,今后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构建流域管理体系、流域水权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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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以来,我国对水污染防治运用经济政策手段进行了积极探索。党和国家出台的政策文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都对水污染防治经济政策手段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亟需在未来《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过程中加强对相关经济政策手段的规定,给予相关手段明确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在水污染防治中的重要作用。为此,本文建议着眼于"十三五"及未来更长一段时期水环境质量改善以及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突出问题,以推动构建和实施系统、协调和高效的水污染防治经济政策体系为目标,结合党和国家相关文件、法律、行动计划的最新要求,借鉴国际上通过立法保障水污染防治经济政策手段制定和实施的经验,重点从投融资政策、税费和价格政策、排污交易政策等三个方面对现行《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建议包括:一是完善关于财政投入和融资渠道的相关规定,要求加大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和补贴力度、鼓励水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方式和PPP模式以及建立流域上下游(跨界)生态补偿机制等;二是完善对于环境税(费)和其他价格机制的相关规定,增加关于环境保护税的说明等;三是增加逐步推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条款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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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污染防治的技术问题沈光范TheIssueoftheTechnology UsedintheTreatmentofWaterPollutioninChina我国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概况20多年来,我国防治水污染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在不断发展、完善和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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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的立法评析—兼评《水污染防治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博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9(2):14-18
本文选取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的水污染领域进行集中探讨,从分析“广东北江镉污染”这一具有典型意义的水污染突发事件入手,首先分析导致北江污染事件发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共性原因,然后总结1996年《水污染防治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订法律的必要性,最后通过对2008年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相关制度的解读与评说,来提出进一步完善新法的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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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颁布实施以来,历经了1996年、2008年两次重大修订。2015年,全国人大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列入五年立法计划。2016年3月,环保部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初稿,4月征求工信部、财政部、发改委等31个国务院部委及各省市环保厅意见。6月12日,环保部公布《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启修订之路。2016年12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交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根据2017年3月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国务院将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二审)。2017年4月27日,以"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为主题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这也是全国政协2017年唯一一次以立法协商为主要内容的双周协商座谈会。现将此次座谈会部分专家、委员发言集结刊登,以飨读者,希望推动水污染防治立法进步、为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发挥更大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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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3)
政府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对水污染第三方治理有着重要作用。水污染第三方治理运行阶段需要政府做好对排污企业与第三方治污企业准确连续的监测,以保证污水治理的预期效果。但就目前我国情况来看,水污染第三方治理中仍然存在责任界定不清晰、监管资源不足、问责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都是政府履行监管责任的障碍。建立合理的分责制度、保障监管资源、完善问责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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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灿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1)
目前我国存在着水资源不足,水质污染加重的问题。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是防治水污染的有力措施。本文就如何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以保证水污染总量控制的有效实施,提出一些具体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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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污染问责制度旨在督促农村水污染防治主体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责,并使此种监督机制长效化、制度化。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克制水污染控制行政主体不作为、乱作为,起到有效保护农村水环境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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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特别是1973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以来,全国各地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国在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水体污染程度并未同步发展,而且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还积累了不少经验,归纳起来,我认为可概括为保、截、治、排、引、管、用等七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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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区域防治是解决我国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八条的要求。针对当前各地大气污染防治中”各自为战”的情形,亟待将大气污染区域防治机制予以法制化.改变当前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政策性制度与法规性制度的失衡现状。从地方立法和地方法制角度而言,大气污染区域防治法制构建大致有三种模式:地方协调型立法模式、地方共同立法模式以及行政协定模式,它们各有优势,可以适用于不同的情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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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南四湖通过采用"治、用、保"并举的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措施,把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循环利用相结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面临工业结构性污染严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面源污染突出等问题。根据南四湖实际情况,可从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继续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整合现有港口资源、开展生态养殖、加强执法等方面入手,解决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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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媛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4):7-10
美国环境应急管理立法导源于灾害管理立法。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和埃克森瓦尔迪兹号石油泄漏事件后,美国成为"阿佩尔计划"成员国,推动并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专项立法,建立起紧急状态法与专项法相结合、联邦法与州地方法相结合的法律体系,表现出立法模式的独特性、立法理念的先进性、立法体系的层次性。面对我国环境应急管理立法缺陷,美国立法经验启示我国环境应急管理立法应当尊重立法渐进式发展规律,注重立法专门化、体系化,转变立法理念,完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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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治污不仅事关沿岸1亿多人民切身利益,也对保障南水北调工程的水质,保障华东、华中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多年淮河水污染防治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抓好淮河治污,必须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建立长效机制,必须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环境补偿赔付制度。建立省际、市际间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实行生态补偿和污染赔付制度。二、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健全法制,依法治理。要结合新的情况,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和执法成本高等问题,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