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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也能认定工伤在交通事故伤害中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责任,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肇事者自己造成的伤害却要由社保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负责赔偿,这让不少人觉得不可思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恰恰作了这样的规定。《条例》一改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才可能认定工伤的规定,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条例》,无论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承担全部责任、根本不承担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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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有一职工骑自行车上夜班,快到单位时发生车祸,肇事车驾驶员逃逸,伤者已报警。交警出具证明发生交通事故,但没说谁的责任。现其要求认定工伤,这样可以认定工伤吗?河北邯郸郑硕郑硕先生:如果交警己有证明而且是肇事驾驶员逃逸,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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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果职工患了尘肺病等职业病,其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应在申请主体、申请期限、申请材料等方面注意哪些问题?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当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2010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对工伤认定的程序作出了新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了工伤认定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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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扩大了原条例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标准,加大了对未参保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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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地对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中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规定的理解不一,致使这部分职工在退休时享受的待遇存在较大差异。为了维护各地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避免他们受到二次伤害,—至四级工伤职工应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缴费的基础不应该是伤残津贴,而是工伤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并在实际操作中免去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由工伤基金代为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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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保险改革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9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以政府第48号令发布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就此拉开序幕 ,在全市各企业开始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和支付工作。北京市对历年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进行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凡达到了1~10级的工伤职工和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工亡职工亲属 ,都纳入了全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范围 ,企业按月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 ,其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从2000年4月1日起 ,所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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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一职工赴外地出差期间,晚上在宾馆上厕所时因为地滑摔伤,是否认定工伤?山西吕斌吕斌先生:《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章关于工伤的认定第五款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贵单位职工夜间在宾馆上厕所己属于休息阶段,而不属于工作时间,因此受伤情形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相符,不应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宾馆设施问题,可与宾馆交涉进行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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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由此获得医疗救治等相应的工伤待遇,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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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春节假期结束后,张某开工时间是3月1日的晚班,2月28日公司派车接职工张某回单位宿舍所在地,在从外地住所返回单位宿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张某身亡。请问张某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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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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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与存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一项重要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均将此项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发挥工伤保险的保障功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该项待遇,其标准和存在的必要性均值得进一步探讨。改进和完善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保障问题,有利于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待遇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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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厂有一名老工伤职工要离开厂里。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因其受过工伤,有相关的工伤补助金问题。我们听说现在这些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出,我们也都一直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因此想请问:老工伤职工离职时的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都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南京王浅竹王浅竹先生: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职工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当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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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对于工伤康复作出明确规定: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一规定将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什么意义,会给工伤职工的康复带来哪些促进作用,记者为此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工伤待遇处调研员兼副处长赵玉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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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工伤及由工伤产生的经济补偿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就经济补偿而言,现阶段主要有4种形式:1.依据《劳动法》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确定工伤保险改革的地区,普遍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工伤费用统筹,对工伤员工提供经济补偿。2.依据《民法通则》、《劳动法》等法律与行政法规,由用人单位或雇主个人承担劳动者工伤经济补偿。3.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所需经济补偿费用,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自行承担。4.少数地区开办雇主责任保险以及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