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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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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地资源的正外部性直接或间接对人类福利产生影响,但由于市场机制的自身缺陷导致人们对其价值缺乏定量认识,致使农地资源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造成向城市的过度流转。以湖北省为例,在将农地资源正外部性划分为提供社会保障、保证粮食安全以及提供生态服务3个方面的基础上,以2006年为评估期日,尝试用市场价格评估的方法对其年价值和无限年期的总价值进行了估算。结果显示:2006年湖北省农地资源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年价值及无限年期价值分别为87460元/hm2·a和34 70635元/hm2;粮食安全保障功能的年价值及无限年期价值分别为32209元/hm2·a和12 78135元/hm2;生态服务功能的年价值及无限年期价值分别为4 34855元/hm2·a和172 56151元/hm2。最终核算出湖北省正外部性的年价值总量及无限年期价值总量分别为5 54524元/hm2·a和220 04921元/hm2,这部分无法通过市场价格表现的价值大致与湖北省农地经济产出价值相当,甚至略高出5%~38%,无疑是农地价值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引起土地管理者和社会决策者的充分重视。农地城市流转的失控和对农地保护的忽视实质上就是对农地正外部效用的抛弃和破坏,最终将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农地资源的正外部性直接或间接对人类福利产生影响,但由于市场机制的自身缺陷导致人们对其价值缺乏定量认识,致使农地资源得不到应有的保护,造成向城市的过度流转。以湖北省为例,在将农地资源正外部性划分为提供社会保障、保证粮食安全以及提供生态服务3个方面的基础上,以2006年为评估期日,尝试用市场价格评估的方法对其年价值和无限年期的总价值进行了估算。结果显示:2006年湖北省农地资源在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年价值及无限年期价值分别为87460元/hm2·a和34 70635元/hm2;粮食安全保障功能的年价值及无限年期价值分别为32209元/hm2·a和12 78135元/hm2;生态服务功能的年价值及无限年期价值分别为4 34855元/hm2·a和172 56151元/hm2。最终核算出湖北省正外部性的年价值总量及无限年期价值总量分别为5 54524元/hm2·a和220 04921元/hm2,这部分无法通过市场价格表现的价值大致与湖北省农地经济产出价值相当,甚至略高出5%~38%,无疑是农地价值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引起土地管理者和社会决策者的充分重视。农地城市流转的失控和对农地保护的忽视实质上就是对农地正外部效用的抛弃和破坏,最终将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农地非农化进程的加快使农地资源价值显化问题凸现出来,但在现行的政策与制度框架内,农地价格严重扭曲,不能完全表达农地的真正价值。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农地资源能合理配置并达到可持续利用,因此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农地价值核算体系与农地价格体系,并对现行扭曲的农地价格进行矫正。本文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利用边际成本定价的方法探讨体现农地真正价值的农地完全价格,并通过这一价格将农地的资源价值纳入整个绿色GDP核算体系中,这也是本文提出的政策性建议之一。  相似文献   

4.
耕地对农民的效用考察及耕地功能分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对湖南省长沙市所辖三县一市农民的问卷调查及其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耕地对于农民的效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社会保障,就业与直接经济收益。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体现了“成员权”而强化了耕地的社会承载功能,考虑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本空白的现实及提高耕地生产效率的需要,现阶段我国的农地制度选择应该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农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并同时辅之以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公平机制的建立,耕地功能分析,农地经营制度。  相似文献   

5.
在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的背景下,揭示土地发展权受限的数量及其价值,对于完善中国空间治理体系、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尤其是区域差异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以湖北省为"生态资源优势区"代表性省份,首先运用柯布-道格拉斯(C-D)生产函数模型测算各生产要素在农业与非农业部门中对经济增长的弹性以及土地资源在两部门的边际收益,揭示土地发展权受限的客观现实和成因;然后基于缩小湖北省与"经济发展优势区"经济发展差距的不同情景,测度2009—2018年湖北因处于生态资源优势区而使土地发展权受限的数量与价值。结果显示:(1)土地要素投入对湖北省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2009—2018年,湖北省非农部门经济增长仍依赖土地要素投入,且土地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难以被其他生产要素替代。(2)高额的机会成本是土地资源由农业部门向非农部门转移的重要潜在驱动力。2009—2018年,湖北省非农部门的土地边际收益是农业部门的17.03~44.14倍,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规划管制的存在导致了土地发展权受限。(3)规划管制背景下,对受限的土地发展权进行补偿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缩小10%~100%的不同情景下,2009—2018年湖北省土地发展权受限数量处于0.53×104~5.35×104hm2之间,对应的价值量占同时期"经济发展优势区"总GDP的比重较低,为0.02%~0.19%。基于此,应开展土地发展权受限补偿的制度建设,从土地发展权产权确认和利益分配机制改革两方面量化和落实土地发展权,并以对土地发展权的底线补偿情景为起点逐步提高土地发展权补偿水平,直至实现完全补偿。  相似文献   

6.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失地问题日益突出。集中体现是农民土地权益损失背后的利益失衡问题。失地利益失衡问题折射了现行农地制度的缺陷─土地产权管制造成土地价格扭曲,进而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基于此,本文引入"产权公共域"思想,对失地农民利益失衡矛盾进行了理论机理剖析。在分析中指出,政府在产权分配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由于"私利"或认知的缺陷往往会使得法律产权偏离现实的经济产权结构。而现行农地产权制度有着较强的政府干预性,农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受到一系列约束。典型的事实是农民建设用地增值收益权、土地生态产权的界定缺失。在土地产权管制下,农民不能根据土地用途进行机会成本定价,获得土地最优价格,产生土地"级差租金"利益的损失,这形成了租金供给不能满足租金需求的现实矛盾。着眼于此,基于租金供求视角对失地农民利益失衡的理论机理进行剖析。在模型分析中,结合中国现实失地的特点,将"租金"的意义一般化,除土地因素外,将人口因素也纳入租金供求均衡系统,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农地"产权公共域"下失地利益失衡的作用路径。通过理论演绎,本文指出租金供求失衡的三个主要原因:农民获得土地租金低,租金供给不能满足当代人及人口增长带来的基本需求、失地形成的劳动力"过剩"、租金供给不足对经济增长的约束的"反馈效应"。本文进一步提出失地补偿应以最优租金价格为准绳、多种渠道吸纳劳动力,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和辩证看待政府在土地制度变迁中的作用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农地城市流转中不同利益集团的福利状况韭已成为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焦点.农民集体作为影响最为深刻的利益集团之一,其福利在农地城市流转中能否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均衡成为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本文首先介绍了农民集体福利的概念及其测度方法,然后论述福利均衡的概念,提出农民集体福利均衡分析的三个假设,在此基础上,对农地城市流转中的农民集体福利进行分析,提出实现农民集体福利均衡的条件,结果表明农地城市流转中农民集体福利均衡的必要条件为农民集体获得的经济补偿大于或等于其福利损失.然后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当前土地征收中农民集体获得的福利补偿不能弥补其福利损失,农地城市流转前后农民集体福利呈现不均衡状态.最后提出农地城市流转中要尊重农民集体的土地产权,进一步提高农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使农民集体获得的货币补偿能够弥补其由于土地财产损失造成的福利损失,以实现农民集体福利的均衡;政府应当通过改善农村交通、通讯、电力、饮水、居住等条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提高农民集体的福利水平,以弥补农民集体土地发展权受限造成的二次福利损失.  相似文献   

8.
保障功能替代与农民对农地转出的响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转出农地的意愿将决定农地流转行为的发生,对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有重要的影响,因此研究农民转出农地的意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对中国5省样本农民的问卷调查,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探讨了农地保障功能替代,尤其是就业保障功能替代与养老保障功能替代对农民转出农地意愿的影响。总体来看,农民转出农地的意愿较高,近四成农民愿意转出农地。回归结果显示,农地保障功能替代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转出农地的意愿。第一,农地就业保障功能在个人和家庭两个层面替代程度越高的农民,转出农地的意愿越高:主要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民相对于主要从事农业的农民,转出农地的意愿更高;农民所在家庭劳动力转移程度越高,其转出农地的意愿越高。第二,以新农保为代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农地养老保障功能的替代程度越高,农民转出农地的意愿越高。虽然农民的参保状况与农民转出农地意愿的关系不显著,但是农民对新农保保障能力的评价越高,那么其转出农地的意愿越高。同时研究还发现,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家庭规模的农民转出农地的意愿也存在显著差异。基于上述研究结论,为促进农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实现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文提出了促进农民非农转移和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资本下乡介入农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村地区人、地、资本的协调发展,但同时也可能引发复杂多样的风险问题,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两难选择。为此,运用归纳演绎法和风险系统分析法,系统剖析了资本下乡过程中农地流转风险及其形成机理。研究结果表明:资本下乡过程中农户农地流转风险可以分为土地权益风险、社会保障风险和土地利用风险3个方面;风险受体为农户、社会经济子系统和土地生态子系统;风险源存在流转阶段差异,约定阶段风险源包括产权边界不清、制度规则模糊、信息不对称、激励政策不合理、政策执行主体能力偏低和准入机制缺失,执行阶段风险源为监管机制缺失和配套措施不完善;各类风险源通过“聚合反应”释放“产权公共领域”、“行为空间”、“合谋”、“选择行为”及“负外部性”等逆境胁迫因子作用于风险受体,引发各类流转风险。因此,通过一系列措施避免产权处于“公共领域”、缩小强势集团“行为空间”、防止权力与资本走向“合谋”、防范利益集团“选择行为”、降低流转“负外部性”可以有效管控资本下乡介入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研究成果可以为引导农地有序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提供参考。 关键词: 资本下乡;农地流转风险;风险管理  相似文献   

10.
农地城市流转中不同权利主体的福利均衡分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以福利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探讨了农地城市流转中不同权利主体的福利变化;通过建立农地城市流转的福利分配模型,得出结论:社会福利绝对量的大小和各权利主体所得相对量的大小均与一定阶段内农地城市流转的速度密切相关;政府应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征地价格,才足以弥补农民失地后损失的经济收益和社会保障;并通过构建农地城市流转的社会福利函数,分析了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实现条件,结果表明:必须按照农业用地边际生产效益等于非农用地边际生产效益的原则配置土地资源,方可兼顾农地非农化配置的效率和公平,并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最后,针对土地市场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In China, farmland property rights characterized by the household-responsibility system (HRS) have been improved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The rights of use, transfer and gain become more stable, authorized and complete. This paper firstly analyzes the impact on farmland productivity, which comes from the improvement of farmland property rights. Then, an economet-ric model is built to test the above analysis. It concludes that changes of property rights will affect farmland performance in China. In the end, some policy implications are explored for fur-ther reforms.  相似文献   

12.
基于湖北省沙洋县农地细碎化治理经验,分析了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开展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社会路径及其效果、效益。研究结果显示:(1)农民对农地细碎化治理的需求较强,“三权分置”改革可以增强农民的土地获得感和土地调整能力,使他们既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结果的“受益者”,又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过程的“主导者”;(2)借助“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稳定农户的“承包权”,调整细碎耕地的“经营权”,使“承包者”与“经营者”都可以获取合理的产权预期;(3)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在土地调整过程中发挥着协调与整合的重要作用,它们通过如理性计算与长远规划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策略,能够有效提高农地细碎化治理的执行效率。研究发现: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社会路径可以实现较好的治理效果,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建议:伴随农地确权工作进程,当前是实现农地细碎化治理的较好契机。全国其它地区可以结合村庄实际、地方资源与农民需求,选择诸如“经营权”流转、互换等多种适宜的土地调整形式,有效破解农地细碎化困境,进一步提高我国农地资源配置效率。  相似文献   

13.
新中国成立后,效法前苏联的中国物权立法是一种按照所有权主体分类调整的“身份型”立法,该立法模式不仅抹杀了不同类型国有财产的“个性”,而且也将自然资源的公共性和生态性消融于普通财产的财产属性和独占使用之中。鉴于“公产法定,私产推定”立法模式能够实现自然资源领域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并且“公产法定”具有限制国家公权、保障公众对特定自然资源的平等利用权等制度功能,应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分类管理为逻辑主线,重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客体制度:一是明确自然资源为不动产的物权法地位,借助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单元和“复杂物”概念对具有特定生态功能的同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不同自然资源的整合功能,将其纳入传统民法物权客体理论的调整之中。二是依据不同自然资源社会属性之强弱,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区分为公产和私产,建立分类调整的规则体系,防范公产之上的国家所有权“遁入私法”。三是物权立法应直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受公法和私法的双重调整,可以公法和私法相互配合的方式行使所有权。四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之外的资源原则上可自由利用。  相似文献   

14.
本文首先从环境容量利用权产生的社会背景和自然科学基础出发,指出环境容量利用权是一种新型无形财产权,是对环境生态功能的商品化,兼具公权与私权属性.然后,本文深入探讨了环境容量利用权的权利构造,指出环境容量利用权的主体不限于排污者,而是一般主体,但要成为具体的环境容量利用权主体还需受到一定的公法管制;环境容量利用权的客体就是环境容量,通过环境容量所依附的物质载体的空间范围、利用环境容量的期限、所利用的环境容量的数量、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等参数可使环境容量具有确定性;环境容量利用权的核心权能是排污和收益,环境容量利用权的功能定位是"利用"而非支配或控制环境容量,一般不具有占有和排他权能,通过排污保证正常的生产活动是间接收益,而通过交易获取经济利益则是直接收益.最后,本文简要分析了环境容量利用权在中国的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森林资源概念向森林资源资产概念的演进是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人与自然关系逐渐从单纯索取向相互依存转变的实际表现。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研究,对于优化森林资源资产配置,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研究认为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产权意识、产权界定、产权管理和产权制度评价体系等方面上。在对其深层次原因和加剧“三农”问题严重性的负面影响作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提高行为主体的产权意识和生态意识;重新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进行科学和系统的界定;明确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责权利边界;建立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管理制度;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补偿机制;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动态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16.
以昆山市1985~2006年共22 a间的耕地面积变化及与之相关的总户籍人口、非农业人口、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生产总值、第二产业生产总值、粮食总产量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9种社会经济指标为研究对象,采用变化率相关分析、主成分阶段分类等新方法对目前耕地流失研究中常用的相关分析、主成分分析等数学方法进行改进。研究结果表明:(1)新方法在耕地流失主要驱动因素分析和阶段划分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时能够通过回归方程的验证,所得结论可信度较高;(2)昆山市耕地流失的首要驱动因素为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代表的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同时人口增长和第二产业的发展加剧了耕地流失状况;(3)昆山市耕地流失按照所受压力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可以分为3个阶段,分别为1985~1994年的未限制阶段、1995~1997年制约平衡阶段和1998~2006年限制阻碍阶段。  相似文献   

17.
通过实地调查和定性分析考察南京市靖安街道“万顷良田建设”实践,科学界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概念,探讨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协调和处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出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探索城乡统筹的新路径。研究表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不仅是包含田、水、路、林、村等建设工程,更重要的通过制度安排协调和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个系统工程,通过万顷良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用地整理等重大工程,实施耕地资源集聚、建设用地资源集聚、劳动力资源集聚、市场需求与服务资源集聚,实现资源失配格局、传统农耕作业方式、农村固有散居模式和既往城乡发展路径的转变。实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需要相应的政策供给,主要包括多元化融资、资金管理制度、户籍改革、社会保障、培训就业、权属调整、技术支撑和监督管理等制度安排。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背景下,科学界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概念,探讨实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目标的制度安排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8.
农地资源不仅具有经济生产功能,还具有大气调节、涵养水源、保持土壤成分、休闲娱乐等多种生态功能,而在非农化过程中这些功能在市场中没有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出来,没有包含在农地的现实价值中。因而,有必要对农地的非市场功能进行详尽的分类及价值估算。同时,将由于市场失灵而没能包含到农地总价值中的生态环境等非市场价值纳入到成本效益决策中,来减少市场失灵所造成的农地非农化的效率损失。通过对农地非市场功能的具体分类及量化,测算我国不同经济区域因市场失灵导致的农地非农化过度损失,结果显示,代表东、中、西部地区的江苏、湖北和甘肃省的农地非农化过度损失Ⅰ分别为31.58%、38.13%和43.85%,这为我国农地非农化的行为调控及相应公共政策措施的制订和实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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