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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挥发性有机物税收政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刘昌新  王宇飞  王海林  郝郑平  王铮 《环境科学》2011,32(12):3509-3514
基于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引入不同税率的间接税作为环境税的征收方式,在3种情景下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效果以及对我国宏观经济和产业部门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模型运算结果表明,从环境角度分析,对主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部门征收间接税,对其排放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控制作用.从经济角度来看,环境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指标,比如国民生产总值、总投入、总产出和消费等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仅对政府收入的提高有促进作用.并且税率越高,对污染的控制力度越强,对经济的发展的影响也越加地明显.本文建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控制政策,需要以行政命令型控制手段为主,以逐步在重点污染排放行业征收低的间接税收政策为辅.  相似文献   

2.
台湾地区VOCs污染控制法规、政策和标准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栾志强  王喜芹  郑雅楠  刘平 《环境科学》2011,32(12):3491-3500
台湾地区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并在VOCs控制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本文对台湾地区涉及VOCs控制的政策框架,包括行政管制措施和经济奖惩制度进行了完整的总结和分析,对我国大陆地区VOCs控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3.
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臭氧(O_3)形成的关键前体物之一,其有效削减对于降低O_3浓度起着重要作用。本文运用排放系数法和情景分析法,分析了近十年我国VOCs排放量的变化趋势,并预测了基准情景、控制情景、强化控制情景三种情景下"十四五"期间的VOCs排放量,预测结果显示,在控制情景和强化控制情景下,"十四五"时期我国人为源VOCs排放量均将得到较大削减。最后根据预测结果,从总量控制、综合治理、管理体系、监测能力和监管能力五个方面对"十四五"时期国家VOCs减排工作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工业VOCs经济手段和工程技术减排对比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王宇飞  刘昌新  程杰  郝郑平  王铮 《环境科学》2015,36(4):1507-1512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已经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成为目前我国重点城市群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工业领域是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排放部门,工程技术减排是重要的控制措施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国计划投资400亿元建设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项目,年减排量计划为60.5万t·a-1.技术减排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表明了国家对工程技术减排的重视.本研究采用宏观经济学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对工程技术减排与经济手段(环境税)进行政策模拟,进行比对性分析,探讨了两种减排方法的优劣.研究认为,当前经济条件下,相同减排量下,考虑宏观经济损失,环境税减排的成本远高于技术减排.结合目前我国实际情况,为鼓励工程技术减排,建议政府给予企业约为7 500元·t-1的财政补贴.  相似文献   

5.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情景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总量控制制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污染控制手段,我国从2016年开始对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进行总量控制.采用"排放因子法"和"回归分析法",估算和预测我国2015年和2020年人为源VOCs排放量,结果表明,2015年我国人为源VOCs排放量约为3 111.70万t;2020年基准情景VOCs排放量预计为4 173.72万t,相比于2015年增长了34.13%.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减排要求,全国2020年VOCs总量控制目标为2015年排放量的90%,即2 800.53万t,"十三五"期间,全国至少需减少排放1 373.19万t的VOCs.在此基础上,以2015年为基准年、2020年为目标年,通过情景分析法,设置我国"十三五"期间可能推行的3种总量控制情景:重点区域全面推进VOCs减排、重点行业全面推进VOCs减排、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VOCs减排,并对每种情景下的控制总量进行分配.结果表明,3种情景的减排潜力与削减任务均存在一定的缺口,实现"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难度大,需要加大VOCs污染控制力度.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日益严重。各管理部门需加快推进VOCs排放企业的综合整治工作,家具行业是我国VOCs整治的重点行业之一,需严格控制其VOCs排放总量,因此VOCs排放总量的精确计算尤为重要。本文针对现行家具VOCs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进行分析研究,重新梳理各计算要素,对VOCs排放量的计算方法提出初步优化建议,最终将优化后计算方法与传统方法进行验证比较,结果表明优化后VOCs计算准确率相对较高,证明该计算方法可行,可为精确计算家具行业企业VOCs排放量提供新思路,对于制定相关污染控制对策也具有实际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7.
鉴于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对中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重要影响,基于大量文献调研,从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手段等方面系统梳理了美国VOCs的控制历程,并从VOCs总量削减和O3浓度变化等角度评估了控制效果.研究表明:美国的VOCs控制体系是卓有成效的,1970年-2010年间共削减VOCs 1 551.4万吨,降幅为50.6%;而且,通过控制VOCs的排放实现了对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的初衰.该研究结果对中国VOCs控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陈鹏  张月  邢敏  李珊珊 《环境科学》2022,43(5):2383-2394
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PM2.5和O3共同的关键前体物,是大气污染防控的重要方向.目前我国VOCs的控制政策主要基于VOCs排放量,而没有考虑到VOCs组分其化学反应活性,这将影响VOCs减排对改善空气质量的效果.因此,尝试建立基于VOCs排放量和大气反应活性的VOCs污染源分级控制方法,以北京市为例进行研究.首先,通过采样监测获得了北京市餐饮业、汽修业和加油站这3个典型VOCs污染源的成分谱,并通过文献调研获得了炼油石化、包装印刷、汽车制造、建筑涂装和机动车这5类VOCs污染源的成分谱.然后,分别采用最大增量反应活性(MIR)和气溶胶生成系数(FAC)计算污染源排放单位质量VOCs的臭氧生成潜势(OFP)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生成潜势(SOAFP),来表征VOCs污染源对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的反应活性.在获得北京市各VOCs污染源的排放量(EA)、 OFP和SOAFP值后,采用极差法对其进行归一化处理,分别获得归一化指数NEA、 NOFP和NSOAFP.最后,计算得到VOCs污染源分级指数(PCI),并根据归一化后的NPCI将VOCs污染源...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VOCs排放量的核算方法较多,且核算的排放量存在差异,进而对VOCs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造成影响。设置了两种方案分别核算VOCs的无组织排放量:方案一包括石化类装置的经验系数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的排放系数法;方案二包括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结果表明:两种方案核算的VOCs排放量差别较大。分析SCREEN3和AERMOD模式的差别,在城市区域的复杂地形条件下,选用AERMOD模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结果表明,利用两种方案核算的VOCs排放量所计算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差别较大。  相似文献   

10.
对石油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进行了系统分析,对典型设备——储罐在清洗过程中的VOCs排放量进行了核算。介绍了国内外石油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中VOCs排放的现状及控制措施,针对国内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现阶段有效的控制措施。阐述了移动式VOCs控制技术及在石油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中的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11.
我国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的现状与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挥发性有机物(VOCs)成为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的核心污染物之一,但目前VOCs污染控制仍处于摸索阶段,其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有待总结研究.为了进一步推动VOCs管控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对VOCs的定义、表征方法、排放标准、全过程控制技术及相应制度体系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结果表明:①国家和地方对VOCs的定义尚未统一,导致管控范围不明确,因此建议基于VOCs的物理性质(沸点和蒸气压)确定其管控范围,并与恶臭物质、有毒有害污染物分类协同控制,研究制定豁免清单和优先控制清单.②通过比较VOCs表征和监测方法的差异发现,非甲烷总烃(NMHC)的检测方法在稳定性、可靠性方面尚存在不足,建议建立总碳氢化合物(THC)与NMHC相结合的监测方法.③基于全过程控制技术体系的概念,分析并发现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措施实施中存在投入和产出不平衡、稳定达标困难等问题,建议基于治理措施的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评价,建立最佳治理技术筛选方法.④针对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税制度等尚未有效联动的问题,建议统一总量核算办法、增设专门的VOCs排放税.⑤鉴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存在差异,建议制定区域一体化排放标准以避免某些产业在有限区域内简单转移.   相似文献   

12.
中国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排放特征及控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集成电路等电子器件产量不断增加.在集成电路制造的过程中,大量有机溶剂的使用导致VOCs的产生和排放,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为掌握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的排放特征,系统分析了其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分析了行业废气收集和治理现状,通过对典型企业VOCs的排放监测,获得VOCs排放水平;采用排放因子法核算行业VOCs历史排放量,并基于行业排放特征及减排潜力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结果表明:在集成电路制造中,VOCs排放环节主要集中在光刻、清洗、去胶等过程,1 m2集成电路产量约使用87 g有机溶剂,VOCs产生量较大;通过采取高效的VOCs治理技术,集成电路制造行业有组织排放水平较低,平均浓度为2.1 mg·m-3,但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对较高,平均浓度为0.78 mg·m-3,接近国家标准的排放限值.根据排放量核算结果,2011—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受产量增加而相应污染控制技术水平提升有限的影响,无组织排放量比重大,占排放总量的38.1%~45.1%.  相似文献   

13.
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的源头追踪和行业特征研究   总被引:16,自引:1,他引:1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按照“源头追踪”思路,采用排放因子法,对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量进行了计算.工业VOCs污染产生于4个环节:VOCs的生产,储存和运输,以VOCs为原料的工艺过程,含VOCs产品的使用和排放.结果表明, 2009年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量约为1206万t.4个环节的污染排放贡献分别为18.1%、6.8%、24.7%和50.3%.合成材料生产、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制造等17个排放源的年排放量达20万t以上,其排放量之和占全国总排放量的94.9%.2007~2009年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量分别为1023,1079,1206万t,年均增长率8.6%.  相似文献   

14.
北京市沥青搅拌站VOCs排放清单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定量化的排放清单是环境管理和研究工作的重要抓手,由于行业规模小、活动水平数据匮乏、测试难度大,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的VOCs排放研究国内文献报导极少.本文构建了一套沥青混凝土搅拌站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依据排放特点分环节分别核算VOCs排放量,分析排放量的时空分布特征,定量分析排放清单的不确定性,并基于目前的污染控制水平和未来行业管控规划,预估2030年北京市沥青混合料生产行业的VOCs排放量,以期为北京市VOCs总量减排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结果表明:2017年北京市沥青搅拌站VOCs总排放量为25.9 t,不确定度为25.6%,其中,沥青储罐的排放量最大,占总排放量的87.2%;顺义、昌平、通州3个区的排放量位居前三,分别占行业总排放量的16.2%、14.4%和14.1%;在时间分布上,5—7月沥青混合料产量最高、VOCs排放量最大;通过情景分析,本研究认为通过出台行业标准和绿色生产技术指南,可大幅削减沥青混合料生产行业的VOCs排放量.  相似文献   

15.
山西省人为源VOCs排放清单及其对臭氧生成贡献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闫雨龙  彭林 《环境科学》2016,37(11):4086-4093
根据统计年年鉴中主要的人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的行业活动水平和文献中查阅到的VOCs排放因子和组分特征,计算了山西省2013年的人为源VOCs的排放量,计算了臭氧生成潜势.计算结果显示山西省2013年人为源VOCs排放量为72.37万t,最主要的排放行业是工业排放源和移动源,分别占总排放量的36.47%和24.28%;在工业源中,焦炭生产和化学品生产的VOCs排放量分别为19.06万t和3.88万t,分别占工业排放行业总排放量的72.22%和14.72%,是工业排放行业中最大的排放源;2013年山西省各个排放源排放的臭氧前驱VOCs共43.59万t,所产生的臭氧生成潜势总量为176.99万t,对总臭氧生成潜势贡献最大的是移动源、燃烧源和工业排放,分别占总臭氧生成潜势总量的40.35%、26.43%和24.95%.结果表明:煤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显示了山西省独特的以煤为主的单一化、重型化的产业结构;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导致了机动车的VOCs排放量巨大;移动源和工业排放源排放的VOCs所产生的臭氧生成潜势巨大.总之控制山西省的VOCs排放及其带来的臭氧污染应主要关注于控制工业排放和机动车排放.  相似文献   

16.
采用排放系数法与“自下而上”的活动水平数据收集方法,建立了鹤壁市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储存运输源、废弃物处理源等固定源、移动源、餐饮油烟和生物质燃烧等面源的VOCs排放清单.结果表明:鹤壁市2017年VOCs排放总量为8829.7t.其中,工艺过程源排放量最大(3052.5t),占VOCs总排放量的32%;其次是移动源(2712.8t)和溶剂使用源(1447.1t),分别占总排放量的29%和15%;从空间分布看,浚县的VOCs排放量最大(3444.0t),其次为淇滨区(1519.4t)、山城区(1516.0t)、淇县(1103.8t)和鹤山区(1041.9t);其中,机动车(1932.0t)、建材冶金(903.6t)、化学制品制造(829.6t)、橡塑(646.8t)等VOCs排放量较大.对比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同为煤炭资源型城市焦作市,鹤壁市的VOCs排放总量是郑州市的1/11,焦作市的1/3.但鹤壁市单位面积的VOCs排放量较大,是郑州市的1/3,焦作市的1/2,且鹤壁市单位GDP的VOCs排放量与郑州市和焦作市非常接近.说明鹤壁市VOCs排放总量低,但排放强度较高,仍需要加大减排力度.根据本清单的研究结果,建议鹤壁市可着重加强工艺过程源和移动源的减排,重点减排区域为浚县、鹤山区和淇滨区的交汇地带,重点减排机动车、建材冶金、化学制品制造等;此外,还应关注橡塑、餐饮油烟、工业生物质锅炉等行业的VOCs排放.  相似文献   

17.
我国工业VOCs减排控制与管理对策研究   总被引:16,自引:11,他引:5  
王海林  张国宁  聂磊  王宇飞  郝郑平 《环境科学》2011,32(12):3462-3468
对我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进行了研究,其中包括工业VOCs的排放特征、控制现状与管理政策.我国工业VOCs具有排放强度大、波动范围宽、地域分布不平衡等特点,集中分布在京津地区、山东半岛、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现有的主流控制技术包括吸附回收、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生物净化以及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联用技术,污染控制的重点领域在石油化工、油气回收、造船与集装箱以及印刷、制药、皮革加工等行业.VOCs管理比较薄弱,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较少,监管尚不到位.研究认为VOCs治理应以重点区域、典型行业为对象,逐步推进,以实际削减量为目标,通过技术筛选、示范工程等途径,建立健全相关行业VOCs排放法规/标准,并辅助于相关的排放登记制度与分级收费制度,可有效减少VOCs的整体排放量.  相似文献   

18.
车辆蒸发排放是城市地区大气环境中VOCs(挥发性有机物)的重要人为源.选取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采用满足国Ⅵ(A)汽油标准的汽油,在密闭舱内设定两种不同温度,研究蒸发排放特征及温度对蒸发排放的影响.结果表明:①6辆车热浸VOCs蒸发排放因子范围为0.01~0.10 g/h,昼间损失VOCs蒸发排放因子范围为0.09~1.49 g/d,低于已有研究中国四或国三车辆的蒸发排放水平.②昼间损失VOCs蒸发排放水平远超过热浸VOCs蒸发排放水平.③热浸蒸发排放过程中密闭舱内VOCs质量呈近似线性增长,昼间损失蒸发排放过程中密闭舱内VOCs质量呈先快后缓的增长特征.④温度升高后,热浸和昼间损失VOCs蒸发排放因子均明显增加.温度由25℃升至38℃后,热浸VOCs蒸发排放因子增加36.0%~533.9%;温度从18~33℃升至23~38℃后,昼间损失VOCs蒸发排放因子增加16.7%~106.2%.研究显示,温度变化对热浸和昼间损失VOCs蒸发排放因子均影响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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