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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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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户籍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约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根本意义在于使这一权利作为财产,在市场上自由流转,我国于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已经为此创造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初具雏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仍然存在着外部的制度缺陷。其中,户籍制度作为一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完善起来的社会管理制度,严重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以至于使得这一制度所应发挥的基本功能被抽空。因此,本文提出以现行户籍制度为核心对当前社会保障体制进行改造,从而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扫清障碍。最初通过"以土地换社保,变农民为市民"的方法,允许进城农民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有资格加入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进而逐步过渡到取消基于户籍限制的城乡二元化模式,逐步构建覆盖全国范围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流转制度的基本功能。  相似文献   

2.
新中国成立后,效法前苏联的中国物权立法是一种按照所有权主体分类调整的“身份型”立法,该立法模式不仅抹杀了不同类型国有财产的“个性”,而且也将自然资源的公共性和生态性消融于普通财产的财产属性和独占使用之中。鉴于“公产法定,私产推定”立法模式能够实现自然资源领域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并且“公产法定”具有限制国家公权、保障公众对特定自然资源的平等利用权等制度功能,应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分类管理为逻辑主线,重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客体制度:一是明确自然资源为不动产的物权法地位,借助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单元和“复杂物”概念对具有特定生态功能的同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不同自然资源的整合功能,将其纳入传统民法物权客体理论的调整之中。二是依据不同自然资源社会属性之强弱,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区分为公产和私产,建立分类调整的规则体系,防范公产之上的国家所有权“遁入私法”。三是物权立法应直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受公法和私法的双重调整,可以公法和私法相互配合的方式行使所有权。四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之外的资源原则上可自由利用。  相似文献   

3.
落实国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于解决长期以来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法不落地”、所有者“虚置”以及资源利用不规范等问题具有关键作用。理论上,要着重廓清“所有者权益”的蕴涵,即国家对其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以及利益,具体体现在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护、实现保值增值以及维护所有者权益等三个方面,且在权益落实的过程中不能“唯利是图”,应当注重保障社会的公共资源需求和公众的基本资源需求。在实施策略上,权责清单化是首要环节,通过权责清单明晰权益落实的主体,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厘清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资源配置市场化是核心环节,应当完善资源资产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化出让机制,建立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资源开发利用市场环境;收益分配合理化是关键环节,重点在于完善央地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权益分配机制;考核评价指标化是核心要素,有助于实现权益落实的指标化考核和结构化评价。制度是权益落实的根本保障,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效衔接则是权益落实的内在要求。当前,要在及时总结资源委代试点工作经验的基...  相似文献   

4.
关于我国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评价及立法取向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为了保护我国的自然资源,克服资源危机,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框架,但该框架在体系结构、法律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上还存有缺陷。因此,有必要完善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充实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内容  相似文献   

5.
特许物权是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特许物权变动是指特许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行为。自然资源的稀缺性特征是为其变动过程被政府管制的重要原因,我国法律即采取特许物权变动行政许可制度,是国家为减少自然资源开发中的外部性问题而对私人权益实施的强制性干预。特许物权变动行政许可制度弱化特许物权人的最大化收益,产生了价格不菲的经济租。部分特许物权人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做出各种努力旨在影响特许物权变动中行政许可的向度与强度。一旦寻租行为得逞,自然资源的法定变动路径将备受扭曲,社会总体福利下降。寻租行为在特许物权变动中的发生类型呈现出独占型寻租和竞争型寻租两种,但其有着共同的衍生路径。追踪寻租行为的发生脉路,可以洞察到自然资源特许物权变动中寻租衍生的特殊动因。可以通过合理化特许物权结构、规范特许物权变动秩序和强化行政许可权力制衡力度等措施来对寻租的动因加以有效抑制。  相似文献   

6.
流域水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阐述了水质资源的基本概念和水质资源计价原则及定价方法,介绍了恢复成本法作为水质资本定价方法和确定水质资本核算函数和曲线的步骤。〖JP2〗然后从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的概念、使用权和所有权以及支付方式3个方面对二者进行比较,指出有偿使用体制可实现水质资源使用权与国家所有权分离,从而可构成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基于以上概念和方法,从分析东江水源区的优质水保护与东江供水的关系入手,指出实行水质资源有偿使用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从实现社会公平和完善市场机制两方面分析有偿使用的必要性,并提出了有偿使用机制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7.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规划是在界分所有权与监管权基础上,旨在促进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有效行使的全新规划类型。自然资源资产规划融合资源保护与资产利用,呈现以保值增值为导向的所有者权益目标,贯穿“资源—资产—资源”所有权行使全链条的新特点。研究发现,以所有权为权源编制的自然资源资产规划不仅有别于行政监管权驱动的行政管理型规划,亦难以套用公私法二分下“所有权无须规划”的私权行使逻辑,因而面临如何界定其法律性质、规划权行使模式、编制体例和法律效力等立法难题。研究认为,为落实公有制语境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独特行权要求,有必要充分释明资产性规划权具有“所有权管理”这一超越公私法的独特权利属性,并从以下方面确立资产规划的立法路向:一是在我国规划体系中将资产规划定位为所有权范畴下的权益型专项规划,明确其与监管权范畴下国土空间规划“并行且衔接”的分工路径;二是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行权层级,采取“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层级方案,并在协调性外增设省级规划的实施性功能;三是实行“总体规划+分类规划”的编制体例,以分类规划落实土地、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分类调整”原则,并按照“主张所有、行使...  相似文献   

8.
自然资源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促进措施和制度保障,而它的实现离不开科学知识尤其是自然和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及其同法治理论的有机结合。自然资源法治的科学化是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必然要求。在自然资源治理中运用关联理论是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必要选择,也为自然资源法治科学化提供了一个重要分析路径。运用文献分析和关联研究方法,根据我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实际国情和客观需要,从关联视角,研究如何基于生命共同体理念,建设我国自然资源法治。研究发现,以关联治理路径为视角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我国需要从3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部门立法中增加关联性条款;建立自然资源协同治理体制机制;以多元共治保障关联治理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9.
自然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是保护自然资源、践行生态文明的要求。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前提是自然资源的确权和量化,是自然资源与自然资源资产在审计上的“融合”。作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依据,相关制度应该对自然资源的确权、计量和有效利用作出合理安排,才能有效抑制资源滥用冲动。但立足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实践,综合运用文献研究、个案调查、跨学科研究等方法,分析现行的自然资源制度,没有发现可操作性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计量制度和评价制度,已有制度存在权责不匹配、责任界定不清晰、公众参与有困难、审计指标不健全;制度系统呈现存量不足、增量困难、实践不力,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和自然资源合理利用需要。因此,可以从制度存量、增量和协同三条路径实施制度供给侧改革;在完善制度存量方面,可以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嵌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评价标准、责任制度和审计结果运用办法等;在提高制度增量方面,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的权利制度、计量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等;同时,通过适时修订审计法、制定自然资源资产法,强化制度协调,以突破自然资源资产的制度瓶颈,方便审计算好“生态账”、把好“生态关”。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借助决策层和专家力量,摆脱部门立法局限,强化制度协调;同时,制度改革也是一个不断优化的过程,要兼顾公众、个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等多方利益,才能有效满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变化,安置区土地补偿问题对于协调水库移民安置中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实地调查,首先分析了水库移民安置区土地补偿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其次,运用土地产权理论和福利经济理论,从安置区土地补偿的原因、范围和补偿原则等方面阐明了安置区土地补偿的基本原理;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和利益平衡、体现农地价值等政策建议。结果表明:其一,安置区的土地补偿,无论从现行法律、还是从实际获得的补偿来看,均未体现对安置区土地权益的保护;其二,安置区集体和居民理应获得相应的权益补偿,其补偿范围既包括转出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也包括对共同拥有土地所有权带来的权益分配变化的补偿;其三,土地制度的建设和改进上,应依据安置区土地资源状况和调出土地的状况确定补偿标准,淹没区集体、移民和安置区集体、居民应获得同等补偿,并力求体现农地价值。  相似文献   

11.
中国地表权、地下权概念、应用模式及相关问题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通过对地表权、地下权相关法律概念的梳理,指出地表权、地下权概念界定的复杂性,借鉴《商业词典》对地表权和地下权的定义,探讨了在中国矿产资源一元所有制及土地二元所有制并存的情形下,地表权与地下权的应用模式、相关产权界定及存在的问题。文章分三种情形对二者的应用模式进行了探讨,指出:地表权与地下权相分离的模式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合理选择,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却存在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拥有者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矿业权主体行政审批问题严重、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产权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在探讨中指出两个启迪性的思路:一是使农村集体参与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成模式;二是在现有的征地制度下,理顺价格机制,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给予土地所有者以价格补偿。文章进一步对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土地所有权界定、税费问题、土地价格补偿及环境产权分配给予相应的分析并给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试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6,自引:2,他引:6  
本文从自然资源产权、国家管理和资源定价几个方面,简要讨论了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基本问题,提出建立多样化产权制度、合理界定国家管理界限和理清税费的一些原则建议  相似文献   

13.
水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由于其产权制度的不明晰,导致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污染和浪费现象严重,水环境形势严峻,水资源权属管理制度亟需改革。水资源权属管理应该重点关注水资源的使用权,包括取水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使用权、少量用水权和应急用水权。水资源确权登记是水资源权属管理改革中的基础和根本环节。文章通过演化博弈模型构建用水户之间的复制动态和进化稳定策略,论证建立水资源确权登记制度的理论支撑,结果表明一个区域内取水量越小,采取超额取水策略的用水户比例越大,当采取超额取水策略的用水户比例较高时,区域内各个用水户的期望收益和整体期望收益都较低,极易造成水资源使用过程中的用水矛盾冲突,而用水户采取限额取水策略能够增加总体的期望收益。本文明确了水资源产权确权与登记制度的主要含义,重点研究了水资源确权登记的范围包括取水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取水权和用水权的确权主体和确权内容、水权确权登记的机关、确权和登记的具体程序,提出水资源确权在整个确权登记过程处于主导地位,而登记是取水权交易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当前取水许可制度进行改革,按照产权制度的要求,强化水权的权属管理和水权的法律保护。据此,本文提出中央机构应与地方政府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密切结合实际,做好水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改善水资源权属管理混乱的现状,加快水资源权属管理改革。  相似文献   

14.
公平合理利用原则是国际水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内涵体现为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即各国有在其领土内利用跨界水资源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不剥夺其他国家在其领土内利用跨界水资源的义务和不对跨界水资源进行损害和浪费的义务。从理论上看,对保护跨界水资源及协调跨界水资源利用冲突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目前尚存在评价标准不明确、保障制度不完备等内在缺陷,以致其在实践中经常陷于难以适用的困境。要摆脱公平合理利用原则的适用困境,应以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理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公平合理利用”的评价标准,厘清必要的用水优先权顺序,使公平合理利用原则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应建立起受益补偿制度、公众参与制度、损害预警制度等有利于公平合理利用原则实现的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5.
借鉴会计学复式记账核算的优点,在国际资源核算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自然资源资产核算需求,提出土地资源资产核算的复式记账体系和报表编制框架。研究认为,基于复式记账的土地资源资产核算和报表编制要以“摸清家底、反映自然资源负债、提供土地资源审计和绩效考核信息”为目标,明确区、县级自然资源局为土地资源资产受托管理和进行土地资源资产核算与报表编制的核算单位。在界定土地资源资产、负债和权益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提出土地资源资产属性变化的核算内容和每次土地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化必须遵循占补平衡的基本原则,进行过程核算。以YC县土地资源资产变化为例,对土地资源资产变化进行了基于复式记账的土地资源资产核算与报表编制实证研究,确定核算的事项类型和特征及其借贷核算流程,编制出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同时进行实物量核算和价值量核算的报表编制,结果表明:YC县土地资源资产实物量1485 km^2,2018年末价值量5639874.22万元、经济权益5271874.22万元、生态权益367991.6万元,土地资源负债8.40万元,通过土地资源资产用途调整,土地资源资产价值量增加21319.42万元,但在调整过程中,形成了土地资源负债0.07 km^2(8.4万元),在以后土地整治中需要增加园地。  相似文献   

16.
基于湖北省沙洋县农地细碎化治理经验,分析了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开展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社会路径及其效果、效益。研究结果显示:(1)农民对农地细碎化治理的需求较强,“三权分置”改革可以增强农民的土地获得感和土地调整能力,使他们既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结果的“受益者”,又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过程的“主导者”;(2)借助“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稳定农户的“承包权”,调整细碎耕地的“经营权”,使“承包者”与“经营者”都可以获取合理的产权预期;(3)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在土地调整过程中发挥着协调与整合的重要作用,它们通过如理性计算与长远规划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策略,能够有效提高农地细碎化治理的执行效率。研究发现: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社会路径可以实现较好的治理效果,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建议:伴随农地确权工作进程,当前是实现农地细碎化治理的较好契机。全国其它地区可以结合村庄实际、地方资源与农民需求,选择诸如“经营权”流转、互换等多种适宜的土地调整形式,有效破解农地细碎化困境,进一步提高我国农地资源配置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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